《孔子家语始诛篇》原文翻译及赏析

【导语】:

孔子家语始诛篇文言文 孔子为鲁司寇,摄行相事,有喜色。仲由问曰:由闻君子祸至不惧,福至不喜,今夫子得位而喜,何也?孔子曰:然,有是言也。不曰乐以贵下人乎?于是朝政七日而诛乱

  孔子家语始诛篇文言文

  孔子为鲁司寇,摄行相事,有喜色。仲由问曰:“由闻君子祸至不惧,福至不喜,今夫子得位而喜,何也?”孔子曰:“然,有是言也。不曰‘乐以贵下人’乎?”于是朝政七日而诛乱政大夫少正卯,戮之于两观之下,尸于朝三日。

  子贡进曰:“夫少正卯,鲁之闻人也。今夫子为政而始诛之,或者为失乎?”孔子曰:“居,吾语汝以其故。天下有大恶者五,而窃盗不与焉。一曰心逆而险,二曰行僻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免君子之诛,而少正卯皆兼有之。其居处足以撮徒成党,其谈说足以饰褒莹众,其强御足以反是独立,此乃人之奸雄者也,不可以不除。夫殷汤诛尹谐,文王诛潘正,周公诛管蔡,太公诛华士,管仲诛付乙,子产诛史何,是此七子皆异世而同诛者,以七子异世而同恶,故不可赦也。《诗》云:‘忧心悄悄,愠于群小。’小人成群,斯足忧矣。”

  孔子为鲁大司寇,有父子讼者,夫子同狴执之,三月不别。其父请止,夫子赦之焉。

  季孙闻之不悦,曰:“司寇欺余,曩告余曰:‘国家必先以孝’,余今戮一不孝以教民孝,不亦可乎?而又赦,何哉?”

  冉有以告孔子,子喟然叹曰:“呜呼!上失其道而杀其下,非理也。不教以孝而听其狱,是杀不辜。三军大败,不可斩也。狱犴不治,不可刑也。何者?上教之不行,罪不在民故也。夫慢令谨诛,贼也。征敛无时,暴也。不试责成,虐也。政无此三者,然后刑可即也。《书》云:‘义刑义杀,勿庸以即汝心,惟曰未有慎事。’言必教而后刑也,既陈道德以先服之。而犹不可,尚贤以劝之;又不可,即废之;又不可,而后以威惮之。若是三年,而百姓正矣。其有邪民不从化者,然后待之以刑,则民咸知罪矣。《诗》云:‘天子是毗,俾民不迷。’是以威厉而不试,刑错而不用。今世则不然,乱其教,繁其刑,使民迷惑而陷焉,又从而制之,故刑弥繁而盗不胜也。夫三尺之限,空车不能登者,何哉?峻故也。百仞之山,重载陟焉,何哉?陵迟故也。今世俗之陵迟久矣,虽有刑法,民能勿逾乎?”

  孔子家语始诛篇第二翻译

  孔子担任鲁国的大司寇,代理宰相之职,表现出高兴的神色。弟子仲由问他:“我听说君子祸患来临不恐惧,福禄降临也不欢喜。现在您得到高位而流露出欢喜的神色,这是为什么呢?”孔子回答说:“对,确实有这样的说法。但不是有‘显贵了而仍以谦恭待人为乐事’的说法吗?”就这样,孔子执掌朝政七天就诛杀了扰乱朝政的大夫少正卯,在宫殿门外的两座高台上行刑,并在朝廷暴尸三日。

  孔子弟子子贡向孔子进言:“少正卯在鲁国非常有名,现在老师您执掌朝政首先就杀掉他,或许有些不恰当吧?”孔子回答说:“坐下来,我告诉你杀他的缘由。天下称得上大恶的有五种,连盗窃的行为也不包括在内。一是通达事理却又心存险恶,二是行为邪僻而固执,三是言语虚伪却又能言善辩,四是对怪异的事知道得过多,五是言行不端还要广施恩惠。这五种大恶,人只要有其中之一恶,就免不了受正人君子的诛杀,而少正卯则是每样都具备。他身居一定的权位就足以聚集起自己的势力结党营私,他的言论也足以迷惑众人伪饰自己而得到声望,他积蓄的强大力量足以叛逆礼制成为异端。这就是人中的奸雄啊!不可不及早除掉。历史上,殷汤杀掉尹谐,文王杀掉潘正,周公杀掉管叔、蔡叔,姜太公杀掉华士,管仲杀掉付乙,子产杀掉史何,这七个人生于不同时代但都被杀了头,原因是七个人尽管所处时代不同,但具有的恶行是一样的,所以对他们不能放过。《诗经》中所说的:‘忧亡心如焚,被群小所憎恶。’如果小人成群,那就足以令人担忧了。”

  孔子做鲁国的大司寇,有一对父子来打官司,孔子把他们羁押在同一间牢房里,过了三个月也不判决。后来,其中的父亲请求撤回诉讼,孔子就把父子二人都放了。

  季孙氏听到这件事,很不高兴,说:“司寇欺骗我,从前他曾对我说过:‘治理国家一定要以提倡孝道为先。’现在我要杀掉一个不孝的人来教导百姓遵守孝道,不也可以吗?司寇却又赦免了他们,这是为什么呢?”

  冉有把季孙氏的话告诉了孔子,孔子叹息说:“唉!身居上位不遵守治国之道,却要杀掉有过失的黎民百姓。不用孝道来教化民众而随意判决官司,这是滥杀无辜。军队打了败仗,是不能用斩杀士卒来解决问题的;刑事案件不断发生,是不能用严酷的刑罚来制止的。为什么呢?统治者的教化没有起到作用,罪责不在于百姓。法律松弛而刑杀严酷,是在残害百姓;随意横征暴敛,是凶恶残酷的暴政;不加以教化而苛求百姓遵守礼法,是残暴的行为。施政中没有这三种弊害,才能使用刑罚。《尚书》说:‘刑杀要符合正义,不能随心所欲,断案难免会出现不顺心之事。’说的是先施教化后用刑罚,先陈说道理使百姓明白敬服。如果还不行,就应该以贤良的人为表率引导鼓励他们;还不行,才放弃种种说教;还不行,才可以用威势震慑他们。这样做三年,百姓就会走上正道。其中有些不从教化的顽劣之徒,可以用刑罚来惩治他们。这样一来百姓都知道什么是犯罪了。《诗经》说:‘辅佐天子,使百姓不迷惑。’能做到这些,就不必用严刑峻法,刑法也可搁置不用了。当今之世却不是这样,教化紊乱,刑法繁多,使民众迷惑而随时会陷入牢狱。官吏又用繁多的刑律来控制约束,所以刑罚越繁盗贼越多。三尺高的门槛,即使空车也不能越过,为什么呢?是因为门槛高的缘故。一座百仞高的山,负载极重的车子也能登上去,为什么呢?因为山是由低到高缓缓升上去的,车就会慢慢登上去。当前的社会风气已经败坏很久了,即使有严刑苛法,百姓又怎么不违反呢?”

  孔子家语始诛篇赏析

  《孔子家语·始诛》第一段记载了孔子诛少正卯的事。第二段讲法制与教化关系,真是深刻。孔子主张先教后诛,如果不教而诛,是暴虐行为。国家首先要进行道德教育,然后要树立正面形象加以引导,如果不从,才能加以刑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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