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织经制敌卷第四》原文翻译及赏析

【导语】:

《罗织经控权卷第四》是唐代酷吏来俊臣所创作的一篇文言文。以下是罗织经控权卷第四文言文翻译,欢迎阅读。 文言文 权者,人莫离也。取之非易,守之尤艰;智不足弗得,谋有失竟患,死

  《罗织经·控权卷第四》是唐代酷吏来俊臣所创作的一篇文言文。以下是罗织经控权卷第四文言文翻译,欢迎阅读。

  文言文

  权者,人莫离也。取之非易,守之尤艰;智不足弗得,谋有失竟患,死生事也。

  假天用事,名之顺也。自绝于天,敌之罪也。民有其愚,权有其智。德之不昭,人所难附焉。

  乱世用能,平则去患。盛事惟忠,庸则自从。名可易,实必争;名实悖之,权之丧矣。嗜权逾命者,莫敢不为;权之弗让也,其求乃极。机为要,无机自毁;事可绝,人伦亦灭。利禄为羁,去其实害;赏以虚名,收其本心。若此为之,权无不得,亦无失也。

  翻译

  权力,是人们不可以缺少的。获取权力不容易,保住权力更加艰难;智慧欠缺的人不能得到,谋略不当的人最终却能带来祸患,这是关系生死的大事。

  借用天意行事,名义上才适合正道。逆天而行,自作自受,这是敌人的罪名。让老百姓愚昧无知,这是掌权者的聪明之处。恩惠不显示出来,人们就很难依从了。

  混乱动荡的时代要使用有能力的人,天下平定了要铲除他们以绝后患。大治时期只使用忠于自己的人,平庸无才的人最易掌握和归顺。名称可以改变,实权必须力争;名称和实权完全相反,权力就丧失了。酷好权力超过他性命的人,是没有什么不敢做;权力没有主动让给别人的,所以争夺它的方法无所不用。时机十分重要,时机不当就会自取灭亡;事情可以做绝,尊卑长幼也能狠心灭杀。用钱财爵禄来拘束他们,以消除他们可能造成的实际危害;用虚假的名位来赏赐他们,以收买他们的人心。如果这样行事,什么权力都可以获得,也不会失去。

  作者简介

  来俊臣(公元651—公元697年),武则天时酷吏,历史上的十大奸臣之一。唐雍州万年(今陕西西安)人,生性残忍。武则天时因上书告密得官。武则天为胁制群臣、翦除异己,故纵其惨虐。来俊臣与党羽合编《告密罗织经》1卷,作为告密诬陷的范本。每次拷问囚徒,不论轻重,皆施以酷刑,或以醋灌鼻,囚入地牢中,或盛之瓮中,以火环烧之,并绝其食物。囚徒往往屈打成招,冤狱屡兴。则天以重赏酬之,于是告密之徒大行其道。后因得罪武氏诸王及太平公主被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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