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散文《武议(节选)》原文及鉴赏

【导语】:

凡兵,不攻无过之城①,不杀无罪之人。夫杀人之父兄,利人之货财②,臣妾人之子女③,此皆盗也。故兵者,所以诛暴乱、禁不义也。兵之所加者,农不离其田业,贾不离其肆宅④,士大夫不离其官府。

  凡兵,不攻无过之城①,不杀无罪之人。夫杀人之父兄,利人之货财②,臣妾人之子女③,此皆盗也。故兵者,所以诛暴乱、禁不义也。兵之所加者,农不离其田业,贾不离其肆宅④,士大夫不离其官府。由其武议在于一人,故兵不血刃而天下亲焉。

  ……

  夫将者,上不制于天,下不制于地,中不制于人。故兵者凶器也,争者逆德也⑤,将者死官也⑥,故不得已而用之。无天于上,天地于下,无主于后⑦,无敌于前。一人之兵⑧,如狼如虎,如风如雨,如雷如霆,震震冥冥⑨天下皆惊。

  【注释】 ①过:过错。 ②利:贪,掠。 ③臣妾:古代男奴叫臣,女奴叫妾。这里作动词用:指奴役。 ④贾:商人。肆宅,店铺。 ⑤逆德:违背道德。 ⑥死官:致人于死的官吏。 ⑦主:君主。 ⑧一人:指将领。 ⑨震震冥冥:形容军队行动既声势浩大又神秘莫测。

  【今译】 凡用兵,不攻没有过错的城,不杀没有罪恶的人。杀害别人的父兄,掠夺别人的财物,奴役别人的子女,这都是强盗行径。所以军队是用来讨伐暴乱、禁止不义的。军队所到之处,农民不离开他们的田地,商人不离开他们的店铺,官吏不离开他们的官府。由于将帅能正确掌握用武之道,所以不用动刀杀人就能使天下亲附。

  ……

  作为将领,应该上不受天时的制约,下不受地理的制约,中不受国君的制约。军队是杀人的凶器,战争是违背道德的行为,将领是致人于死的官吏,所以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用兵。(一旦用兵)那就上不顾忌天,下不顾忌地,后不顾忌国君,前不顾忌敌人。将领一人全权统帅大军,象虎狼那样凶猛,象暴风雨那样迅疾,象雷霆那样暴烈,声势浩大而又神秘莫测,使天下都感到震惊。

  【总案】 本篇是论述用武之道的。所选两节分别论述用兵的原则、目的和将帅的权威,议论精辟,语言流畅而有气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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