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琰·仑氏二女》主要内容简介及赏析

【导语】:

三国两晋南北朝王琰仑氏二女 亦题《法缘法彩》。南朝梁志怪小说。王琰撰。原载《冥祥记》。《法苑珠林》卷五、卷二十五皆引载。鲁迅《古小说钩沉》辑录。作品叙述:宋时仑氏二女,东

  三国两晋南北朝·王琰·仑氏二女

  亦题《法缘法彩》。南朝梁志怪小说。王琰撰。原载《冥祥记》。《法苑珠林》卷五、卷二十五皆引载。鲁迅《古小说钩沉》辑录。作品叙述:宋时仑氏二女,东官曾城人,是时祖姊妹。元嘉九年,姊年十岁,妹年九岁,里越愚蒙,未知经法。忽于二月八日,并失所在,三日后归来,粗说见佛。九月十五日又失踪,一旬后还,会说外语,能诵经和梵书,见西域沙门,便相开解。第二年正月十五日,忽然又失之,田间耕夫说:见她们从风径飘上天。父母号惧,祀礼求福。后来一月多即返,剃头为尼,被(披)服法衣,持发而归。自说见佛及比丘尼,曰:“汝宿世因缘,应为我弟子。”举手摩头,发因堕落,与其法名:姊曰法缘,妹曰法彩。临遣还,曰:“可作精舍,当与汝经法。”女既归家,即毁除鬼座,缮立精庐,夜齐诵经,夕中,每有五彩光明,流泛峰岭。二女自此后,容止华雅,音制诠正,上京风调,也不能过。刺史韦朗、孔默等,并迎之供养,闻其谈说,甚敬异焉。于是里巷皆知奉法。小说通过对仑氏二小女被佛、比丘尼度为尼姑等情节的描写,宣扬了佛法的威力及神异,劝戒世人敬佛奉法,勿信他教。作品迷信色彩浓重,但也客观上暴露了佛法毒害青少年的罪行。六朝佛风昌炽,而且影响及少年儿童。仑氏二女,年仅九岁、十岁,佛徒竟以“宿世因缘”为由,诱使她们脱俗入佛,失去少女和青春的好年华,成了佛法的牺牲品。由此可见宗教迷信麻痹人民的极大危害作用。作品采用正面描写(仑氏二女得道成尼)和侧面描写(佛、比丘尼教唆二女入教)相结合的手法,渲染了佛法的作用,突出了“敬佛奉法”的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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