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写鬼是信鬼吗?

【导语】:

王熙凤如何操纵专政机关 红学研究 一回私宅去也 《阿Q正传》里赵太爷式的艺术形象,在传统的中国文学里,也往往是以不光彩的姿态出场的。《诗》,《离骚》和《史记》且不说,在许多小

  王熙凤如何操纵专政机关

  红学研究

  一  回私宅去也

  《阿Q正传》里赵太爷式的艺术形象,在传统的中国文学里,也往往是以不光彩的姿态出场的。《诗》,《离骚》和《史记》且不说,在许多小说、戏曲、笑话、传说,特别是戏曲里,他们显然不太可能取得作者的尊敬。譬如元代戏曲《窦娥冤》里的那位太守老爷,虽不姓赵,却也或明或暗地受到应有的讽刺。

  太守  我做官人胜别人,告状来的要金银;若是上司当刷卷,在家推病不出门。下官楚州太守桃杌是也。今早升厅坐衙;左右,喝撺厢。

  祗候  (幺喝)

  张驴儿(拖窦娥、蔡婆上)  告状,告状。

  祗候  拿过来。

  太守  (跪下)  请起。

  祗候  相公,他是告状的,怎生跪着他?

  太守  你不知道,但来告状的,就是我衣食父母。

  俗话说“做官不爱财,枉自戴纱台。”太守这种逻辑虽然滑稽,却很坦率。但他的逻辑不只滑稽,而且的确可怕。

  窦娥  ……大人你明如镜,清似水,照妾身肝胆虚实。……不是妾讼庭上胡支对,大人也,却教我平白地说甚的?

  张驴儿大人详情:……这媳妇年纪儿虽小,极是个赖骨顽皮,不怕打的。

  太守  人是贱虫,不打不招。左右,与我选大棍子打着。

  他那清而明的理论根据,在于“人是贱虫”。太守虽属人类,却没有把自己包括在贱虫之内。他的理论变成实践,窦娥被打得“恰消停,才苏醒,又昏迷。”被打得“一杖下,一道血,一层皮。”结果屈打成招,窦娥被判死刑。太守退场,作者再刺他一笔。不只张驴儿“谢青天老爷做主”这台词包含了作者的刺儿,就是太守自己那句仿佛所谓“水词”的台词,讥讽的分量也并不轻微。

  左右,打散堂鼓,将马来,回私宅去也。

  行家论念白的重要性,说“讲是骨头唱是肉”。只要演员能够进入角色,这句“水词”可以念出骨头来。可以认为,这种平淡而滑稽的台词,表明作者就是太守的原告。作者没有一一指点出太守的罪状,而是信赖观众或读者去裁判是非。这样的“原告”,对太守老爷的讽刺是无情的。当然,这样的台词对于懒怠动脑子的人来说,也许不过是“水词”而已。乌鸦的叫声和云雀的歌唱,不也可能被当作没有多大差别的东西对待吗?太守大人这样把人命当儿戏,却热衷于“回私宅去也”,正如他把原告称为“衣食父母”一样,封建官僚重视什么和轻视什么的立场和态度,没有逃过眼光锐敏的剧作者或演员的眼睛,而是给予了不留情面的嘲笑。

  在小说《红楼梦》里,封建官僚贾雨村等大大小小的老爷,尽管不象《窦娥冤》里的太守老爷那么漫画式地自己暴露自己,但是就鄙视和憎恨他们这一点来说,这部小说是传统文艺民主性的继承和发展。就怎样再现这些“明如镜,清似水”的大人们的德政的艺术形式来说,这部小说有一个显著的特点;他们大多不是直接“升厅坐衙”地与读者见面。当读者知道他们的德政时,也许他正在“私宅”里清闲着呢。

  二   便告我们家谋反也没事的

  有些传统的中国文学,主观动机不象《窦娥冤》或《红楼梦》那样,是要讽刺封建统治阶级的上层人物。可是它所反映的封建官僚的实际生活本身,往往带强烈的讥讽性。《世说新语》的主观动机不是要“干涉廊庙”,它的客观效果却往往和它要歌颂统治者的愿望对立。例如:

  顾悦与简文同年而发早白。简文曰:“卿何以先白?” 对曰:“蒲柳之姿,望秋而落。松柏之质,经霜弥茂。”[1]

  顾老爷这种借清谈以奉承人的口才无可挑剔。他以轻贱的蒲柳自喻,他以高尚的松柏比主子,这种对比手法用得颇为自然。由生理现象一跃而涉及人的品质,真有“脑袋特别灵”的长处。不过这种贬抑自己而抬高主子的态度,和贾政门客詹光之流没有本质的差别。艺术里的生活,它自身也会“说话”,所以读者和作者对它的社会意义的理解,可能形成尖锐的对立。

  比《红楼梦》问世早些的《官场现形记》或《儒林外史》且不说。“虽间杂猥词,而其他佳处自在”[2]的《金瓶悔》,也可当作“讥刺仕途”的作品来读。它的“作者之于世情,盖诚极洞达”,因而他的作品“凡所形容,或条畅,或曲折,或刻露而尽相,或幽伏而含讥……”[3]。媒婆为了打动一个官僚的遗孀,夸耀西门庆富豪的那一段话,可以当讽刺文学来读。

  县门前,西门大老爹,如今见在提刑院,做掌刑千户。家中放官吏债,开四五处铺面——缎子铺、生药铺、绸绢铺、绒线铺。外边江湖走标船,扬州兴贩盐引,东平府上纳香蜡。伙计主管,约有数十。东家蔡太师,是他干爷,朱太尉是他旧主,翟管家是他亲家,巡抚巡按多与他相交。知府知县,是不消说……

  惯会耍舌头的媒婆,这番话不过是说能和西门庆打交道,就是一种光荣。其实这些话集中反映了西门庆这个恶霸地主兼商人和官吏的罪恶和丑恶。单是说西门庆给蔡太师做干儿子的这一句,媒婆以为是歌颂,作者和读者则可能当作讽刺来读。

  当然,和《红楼梦》相比较,《金瓶梅》在这方面的具体描绘,其深刻程度差得多。

  落魄的贾雨村找荣府认同宗,所用笔墨不多,更不显得是在故意讥刺的样子,却产生了越读越觉得可笑而且又可恶的效果。至于贾赦操纵贾雨村讹诈石呆子的古扇,虽不象描写贾雨村包庇薛蟠人命官司那样,是直接描写,也没有《窦娥冤》那种虚构的和漫画般的手法,但当读者用想象给情节作了补充时,就越是感到这样的情节真实可信,越是感到作者对封建官僚的讥刺的无情。

  听说受她侮辱而上吊死了的鲍二媳妇娘家亲戚要告状,凤姐冷笑道:“这倒好了,我正想要打个官司呢。”“只管让他告去,告不成,到问他个‘以尸讹诈’。”凤姐这些大话,不过说说罢了,并不这么真要自找麻烦。但在这些只是说来示威的话里.流露了对她所隶属的阶级的法律和官吏的不敬。尽管法律和官吏都是为地主阶级服务的,凤姐在依赖它的同时,又藐视它。官吏和法律,统治阶级的工具,它对凤姐来说是可敬的。凤姐作为官僚地主阶级的成员,把维护地主阶级利益的衙门当成可以任意支配的工具,这是当然的。俗话说:  “衙门深似海。弊病大如天。”凤姐的大话,在一定意义看来,它也是一种老实话。

  第六十七回到六十九回,是惯于弄鬼的凤姐一生里的重要篇章。第六十八回,她当众说出这样的鬼话:

  ……谁知偏不称我的意,偏打我的嘴,半空里又跑出一个张华来告了。只得求人去打听,这张华是什么人,这样大胆。

  大胆的是张华,还是支持张华的凤姐?张华不是半空里跑出来的,而是凤姐派旺儿鼓动出来的。她听了旺儿的汇报,嫌张华是一个扶不上墙头的死狗,嫌他不敢大胆按照她的导演担任原告。便吩咐代理人旺儿,要竭力鼓动张华:“便告我们家谋反也没事的。”

  凤姐的口气真不小,却不是毫无把握的吹牛皮。作为作者讽刺地主阶级专政机关的黑暗来读,以刻画凤姐为主的这些话实质上是很尖锐的。

  三   阴阳并无二理

  有些热心的读者,给《红楼梦》人物编排了一个名单。一般人物之外,只有警幻仙子上了榜,秦钟临死出现的那位判官却落了榜。曹雪芹写鬼判,不是为了宣传迷信,也许不怕谈鬼。反正这不简单是一种笔墨游戏。在结构上似乎是节外生枝,在效果上有“讥刺仕途”的作用。鲁迅用辩证观点对待小说《何典》,认为它“谈鬼物正象人间”,它的作者是“在死的鬼画符和鬼打墙中,展示了活的人间相,或者也可以说是将活的人间相,都看作了死的鬼画符和鬼打墙。便是信口开河的地方,也常能令人仿佛有会于心,禁不住不很为难的苦笑。”[4]这对于把现实主义看得过于简单,认为它必须排斥一切虚构,武断说它是假中不能见真的观点,也是一种有力的驳斥。为了认识曹雪芹所写的判官小鬼那一场小纠葛的社会意义,认真读一读鲁迅的上述论断也是恰当的。

  临终的秦钟灵魂出窍,向都判和他的部下讨人情:“列位神差略发慈悲,让我回去,和这一个好朋友说一句话就来。”对此,都判和他的部下政见不一。秦钟魂魄回答他们谁是他的朋友这问题时,抬高别人也抬高了自己:“不瞒列位,就是荣国公的孙子,小名宝玉。”眼睛不是长在眉毛之下,而是长在脑门儿之上的都判官一听,吓慌了,连忙骂鬼使,于是引起一场争论。

  判官  我说你们放了他回去走走罢,你们断不依我的话。如今只等他请出个运旺时盛的人来才罢。

  众鬼  你老人家先是那等雷霆电雹的,原来见不得“宝玉”二字。依我们愚见,他是阳,我们是阴;怕他们,也无益于我们。

  判官  放屁!俗语说得好,“天下官,管天下事。”自古人鬼之道却是一般,阴阳并无二理。别管他阴也罢,阳也罢,还是把他放回去,没有错了的。

  双方争论的结果,是都判得胜。这不是因为他的理由充足,而是因为小鬼们“不怕官只怕管”。在都判那做官经的诡辩跟前,小鬼们不服也得服。都判坚信放回秦钟魂魄的决定正确,其实他不是在奉承人而是在奉承钱,在他看来,  “宝玉”二字是货币的代称。他被“宝玉”二字吓得心软了才不拘形迹,对秦钟魂魄奉个人情。他为了表示自己一贯正确,自己改变了主意,反而责怪别人说话是“放屁”。这么短短的几句话,活画出封建社会下层官吏那种蛮横而又虚弱的嘴脸。对于上层官吏贪恋银钱等特点,这也是一种生动的概括。

  《红楼梦》第七十八回,小丫头向宝玉讲述她探视晴雯的过程,也是作者不加掩饰的虚构。其中有对晴雯的歌颂,也有对“世态”的暴露。小丫头说:

  ……世上凡该死之人,阎君勾取了过去,只差些小鬼来捉人的魂魄。若要迟延一时半刻,不过烧些钱纸,浇些浆饭,那些鬼只顾抢去了,该死的人就可以多待些个功夫。

  读者脂砚斋称赞作者这一虚构情节的政治作用,着重指出是“借此小女儿一篇无稽之谈,反成无人敢翻之案,且又寓意调侃,骂尽世态”。敬“宝玉”(货币的代称)如敬财神,又自诩一贯正派的判官,其出场虽属无稽,其言论却很现实,所以这部小说才有“骂尽世态”的社会效果。

  恩格斯论野蛮民族的宗教观念与神话的关系时指出;“他们已经给自己的宗教观念——各种精灵——赋予人的形象。”[5]这就是说,神话的虚构,是社会实践中人的生活经验,作用于想象活动的产物。《红楼梦》里的判官或小鬼,是封建时代的社会生活,在人们头脑中变相的反映。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并不简单,《红楼梦》写鬼不等于信鬼。尽管出现在秦钟恍惚的精神状态中的都判官,不过是曹雪芹的想象活动的产物,读者却有可能把自己直接或间接的生活经验作为依据,从而认识产生都判官这些虚构出来角色的现实根据。“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的都判官,当成人来看,这个形象是有现实性的,他可能还会传宗接代,他可能还是某些争权夺利的角色的老祖宗。

  四    和他打官司

  比起判官与小鬼的上下级关系,官老爷贾雨村和门子之间的上下级关系,显得更融洽些。这个曾在葫芦庙当过小沙弥的门子,把自己对官场的知识,拿出来向新上任的贾雨村表忠心。还摸不准当官儿诀窍的贾雨村,全亏门子的提醒,才一举两得:既报答了贾王两家的提携,也避免了得罪“衣食父母”的风险。这两位现实世界中的都判与小鬼,在私室密谈有关做官经的诀窍的对话,是这部小说比某些缺乏戏剧性的戏剧更象戏剧的长处之一。

  雨村  方才,何故有不令发签之意?

  门子  老爷既荣任到这一省,难道就没抄一张本省“护官符”来不成?

  雨村  何为“护官符”?我竟不知。

  门子  这还了得!连这个不知,怎能作得常远?如今凡做地官者,皆有一个私单。上面写的,是本省最有权有势极富极贵的大乡绅名姓。各省皆然。倘若不知,一时触犯了这样的人家,不但官爵,只怕连性命还保不成呢。所以绰号叫做“护官符”。……

  这位贾老爷还较为虚心,未敢冒充做官的内行。但他仍然装腔作势。分明懂得“大丈夫相时而动”,“趋吉避凶者为君子”的大道理,却又要假装说“蒙皇上隆恩,起复委用……正当殚心竭力图报之时,岂可因私而废法?”贾老爷说的这话,并不完全虚伪。他不是表示审理案件要“压服口声”吗?也正因为要“压服口声”,他才怕“贪贱之交”揭他的老底,所以,后来到底找了个借口,把门子打发了。“贪贱之交”有碍贾老爷“雄飞高举”,门子终于成了贾老爷的牺牲品。贾老爷这样的形象,就他所体现的极端反动的剥削阶级的你欺我诈,踩着别人肩头往上爬的思想意识这一点来说,《红楼梦》作者对“仕途”的“干涉”,其范围不算太小。

  人物众多的《红楼梦》,除了四大家族的主子、奴才、奴隶,还写了皇帝、皇妃、王爷、公、侯、太监、官吏……数以百计。大明宫内监戴权,六宫都太监夏守忠,忠顺亲王长府官,长安节度使云光,都察院头头,……或有名有姓,或无名无姓,或直接出场,或间接出场,都有一番程度不同的出色的表演。其中那些统治阶级的上层人物,和凤姐之间,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作为社会寄生虫和吸血鬼,在剥削、压迫人民方面,凤姐和他们之间,利害并无二致。在地主阶级内部矛盾中,凤姐被他们利用,他们也被凤姐利用。凤姐不具备贾政之流那样的条件,直接和大官们交往,但她为非作歹的阴谋诡计得以实现,譬如说,她能得到了长安节度使云光的支持,她能得到了都察院头头的支持。正因为凤姐在贾府之外,能够得到为贾府所支持的官吏的支持,所以她才有可能在贾府内部捣鬼。凤姐那“凭是什么事,我说要行就行”的大话不完全是一句没有份量的空话。

  凤姐以贾琏名义,让主文相公修书一封给云光,云光“久见贾府之情,这点小事,岂有不允之理?”这对于“护官符”来说,是一种生动的照应。都察院给凤姐当傀儡,这既是“钱可通神”的结果,也是特权人物凤姐善于利用当时贾府的特权,从而利用衙门的特权的结果。

  在凤姐实现杀尤阴谋的过程里,傀儡张华之于凤姐的阴谋,正如小沙弥之于贾雨村的徇情枉法,不过“为他人作嫁衣裳”罢了。张华的结局虽然与小沙弥的结局不同,但他差一点象门子那样倒了大楣。凤姐密令旺儿:“遣人寻着了他,或说他作贼,和他打官司,将他治死,或暗中使人算计,务将张华治死。”凤姐所说的“说他做贼”或“和他打官司”,这并非只是鼓动旺儿的大话。这其实是以封建地主阶级的国家机器为后盾的老实话。《红楼梦》塑造凤姐这个典型人物,也是这么牵一发而动全身地再现了封建的国家机器的丑恶。

  五   我这里自然能够平息的

  凤姐的行动以至凤姐的谈话,虽然她自己无心,其实讽刺了她所依赖的官僚机构。列宁引证恩格斯“官吏既然掌握着社会权力和征税权,他们就作为社会机关而驾于社会之上”等重要论述,并指出“于是制定了官吏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特别法律”[6]。而小说《红楼梦》的重要好处之一,就是形象地反映了封建官吏的性质及其社会职能。

  凤姐派遣旺儿收买尤二姐未婚夫张华往有司衙门告状,“就告琏二爷国孝家孝之中,背旨瞒亲,仗财依势,强逼退亲,停妻再娶”。旺儿回报,说张华“深知利害,先不敢造次”。凤姐生气,骂张华没出息,重下一道命令:

  癞狗!扶不上墙的种子。你细细的说给他:便告我们家谋反也没事的。不过是借他一闹,大家没脸。若告大了,我这里自然能够平息的。

  凤姐说这些话,不是藐视国家官吏,更不是真要谋反,无非为了表明,她有力量操纵官吏,事闹大了也不要紧。然而如今竟有人认为,这是凤姐“目无王法”的表现。她既“目无”封建的“王法”,说明她有“革命精神”。是“生活的主宰者。”很好,凤姐有知,不知道她会不会领情。

  凤姐这一次所说的大话,和她在老尼净虚面前或在鲍二媳妇被迫上吊之后所说的大话一样,恰恰是她那目有王法的表现。封建国家的王法,代表着地主阶级的利益,所以琏二奶奶有恃无恐。应该执行王法的都察院官吏,却听使唤地让她牵着鼻子走。和她能够调动长安节度使打赢一场官司一样,这是与四大家族有共同利益的专政机关,应该为贵族地主阶级服务的另一种表现。六十八回这样的情节,和十六回有关描述相照应。“……自此凤姐胆识愈壮,以后有了这样的事,便恣意的作为起来,也不消多记。”而六十八回,对这样的描述不只是一种补充,而且是一种发展。“便告我们家谋反也没事的”,多么得意忘形。

  《红楼梦》写凤姐打倒尤二姐的斗争过程,有两条交织在一起的情节线。一条是她在贾府内部,亲自出马,冒充贤良,利用贾府上下可以利用的条件,把尤二姐诱入圈套,孤立起来,走投无路,被迫自杀。一条线是她不惜花钱,派人在贾府外面按计划调唆张华,利用一场假假真真的官司,把尤二姐的后台贾琏,以及可能支持她的宁府势力彻底打垮。第二条情节线虽然多是间接的描写,它对头一条情节线来说,不只具有配合作用,而且有支配作用。这就是说,凤姐发动的这一场官司,虽是一场假官司,但是,既然官府把她当作“衣食父母”,这场假官司就具备了威胁尤二姐、贾珍一家的强大力量,就成为凤姐闹宁府借用的力量。

  当凤姐还没有改变主意,还没有打算留下尤二姐,“自己相伴着”,以免贾琏回来,  “再花几个钱包占住”之前,她曾一心要促使张华领回尤二姐。她出于贾府“体面”的考虑,要张华领人也并非真要都察院作出张华当堂领回尤二姐的判决,而“那些个察院,都和贾王两处有瓜葛,况又受了贿”,所以他们的审理过程,就是具体执行凤姐决定的过程。他们的审判,伴随着凤姐主意的变化而变化着。一会儿是“只说张华无懒,以穷讹诈,状子也不收,打了一顿赶出来”,一会儿是“批张华所欠贾宅之银,令其限内按数交足,其所定之亲,仍令其有力时娶回。”都察院这些活着的人,在凤姐调动之下,成了走马灯里的纸人儿。“人有几等,官有几品”,都察院老爷们比出现在秦钟精神恍惚时的都判官的级别高得多。但他们对于“运旺时盛的人”的态度,却是“阴阳并无二理”的。都察院“当堂批准”的“有力时娶回”,却成为张华父亲“便去贾家领人”的法律依据。这就成为凤姐假戏真做,进一步威胁尤二姐的政治环境。

  六   说不得快来套上

  与无限广阔、无限长远的现实相比较,不论篇幅多么浩大的长篇小说,其实不过是现实生活的局部和片段,不过是一种很有限的侧面的汇集。但是,因为读者对长篇小说的要求,不

  同于对所谓廿四史的要求,因此,只要它把作者最关心、最熟悉、最感兴趣、最有见地、而且符合读者需要的现实生活创造性地反映出来,读者就有可能由点到面地认识特定历史时期的总画面,也就不必顾虑有些求全责备的批评家那种“完整”论的要求。把《红楼梦》各别人物和情节联起来读,越读越会感到它作为一幅总画面,使趋于没落的封建社会的各别局部互相照应着,也更加感到作者那“满纸荒唐言”的说法是一种缺乏知音者的牢骚。只要联系着贾雨村的徇情来读,来了解凤姐怎样操纵都察院的情节,读者就会更加感到,宝玉那憎恶“须眉浊物”的痴话,并非“无故寻愁觅恨”的废话,而是“那管世人诽谤”的作者,不得不说出来的真话、老实话。

  不论是影影绰绰,躲在幕后的都察院,还是踱着方步,在前台摇来摆去的贾雨村,这些“你方唱罢我登场”,往往把人命当儿戏的“束带顶冠的男子”,十足证明那些“民之父母”究竟是什么东西。不论曹雪芹是否已经明白地主阶级专政的实质,明白“朕即国家”的君主制代表哪个阶级的利益,但作者似已明白,在这种形式之下的官吏,不过是包括缺少权力的小地主冯渊或尤二姐这样受害者的迫害者。尽管《红楼梦》没有着重描写军队、警察、法庭等项国家机器——阶级压迫的工具,但它已经描写出这些工具中的法庭、官吏的罪恶和丑恶,证明它并不是什么“仁慈”的东西。不论如何,那些所谓“民之父母”的好话,不过是愚弄好百姓的空话,是用来掩饰封建制度的腐朽性的谎话。老爷们越是把自己打扮得“明如镜,清似水”,越是躲不过《红楼梦》这面镜子的威力—一照出了他们那“须眉浊物”和“国贼禄鬼”的原形,让他们由他们自己来讽刺自己。都察院规规矩矩地听凭凤姐任意支配,不就是他们自己也在和“清正廉明”的幌子开玩笑吗?

  倘说曹雪芹对都察院的“徇情枉法”是虚写,他们那“清正廉明”的表演是从他们的行为的社会效果(尤二姐的被迫自杀等等)间接表现出来的,那么,实写的贾雨村在薛蟠打死冯渊一案的“德政”,也就是对于都察院的“德政”的补充。当然,这并不是说,曹雪芹取消了这两个案件的人物、情节和场面的特殊性,只不过是说出现在相距几十回书里的这两位青天大人有共性。贾雨村按照门子的主意办事,与都察院按旺儿或王信的提议办事遥遥呼应。门子对贾老爷说:“老爷明日坐堂,只管虚张声势,动文书发签拿人。原凶自然是拿不来的,原告固是定要将薛家族中及奴仆人等拿几个来拷问,小的在暗中调停,令他们报个‘暴病身亡’,令族中及地方上共递一张保呈……”贾老爷如法炮制,事完急忙作书信二封与贾政并京营节度使王子腾,不过说“令甥之事已完,不必过虑,等语。”而都察院之于张华告状一案的处理,虽不雷同化,在政治上颇有点象“一个衣胞里爬出来的”。区别也是有的:倘说贾雨村是真戏假做,那么,都察院就是假戏假做。都察院接了受旺儿怂恿的张华递的状子,次日升堂,又得传旺儿对词。而都察院青衣来传旺儿对词,简直近于闹剧:青衣不敢擅入贾府,只命人带信给旺儿。旺儿已盼着他们来招呼,早已在街上等候。见了青衣,反迎上去笑道:

  起动众位兄弟!必是兄弟的事犯了,说不得快来套上。

  青衣不敢,只说“你老去罢,别闹了。”“别闹”这北京话的意思,是不必开玩笑。其实他们和支使他们的官老爷都是在开玩笑。都察院和贾雨村的“虚张声势”一样,既要顾朝廷体面,又要顾贾府体面。都察院一会儿唱白脸,一会儿唱青脸,基调都是以开玩笑见长的三花脸。“被告”旺儿轻松愉快的表演,对于真正原告的凤姐来说,有相对的代表性。曹雪芹不管是否“打了梅香,丑了姑娘。”他写青衣捕快的丑态,也就是写都察院的丑态。曹雪芹利用曲折、多样的艺术手段,再现地主阶级必然没落的总画面,这是符合历史发展的基本趋向的。

  七   也只见一半不见一半罢了

  真是“天下老鸹一般黑”,外国小说里也不乏贾雨村、都察院之流的“民之父母”。《复活》里的官吏说:“法律,在我看来是阶级利益的维持,只是维持对于我们的阶级有利的现有秩序的一种行政工具。”[7]这样的官吏不比贾雨村之流缺少文化,他们的灵魂却同样丑恶。妓女马斯洛娃吃了冤枉官司,不象窦娥那样被判死刑,而是被流放到西伯利亚。但“好女色的庭长”因为和情妇约好三点到六点在意大利旅馆见面,所以他只求“这个案子可以四点钟完结”,草草结束审判,嫌疑犯就定成谋财害命的凶犯。他较之当着观众声言“回私宅去也”的楚州太守,“好象特别有礼貌”,却同样是一个仿佛尊重法律,其实是在玩弄法律的东西。

  曹雪芹描绘为凤姐所操纵的官僚,在艺术上的共同特点,是他们不直接出场。譬如凤姐闹宁府,直接利用来吓唬尤氏和贾蓉的,是她所发动出来的一场官司。这场假官司虽假,但贾琏,贾珍,贾蓉所犯的“两重罪”是真。都察院接受原告张华的状子,接受凤姐的支使而受理官司的情节是转述而不是直接描写。尽管是这样,它的判决却成了凤姐的斗争武器。

  ……半空里又跑出一个张华来告了。只得求人去打听这张华是什么人,这样大胆。打听了两日,谁知是个无赖的花子。我年轻不知事,反笑了说,“他告什么?”到是小子们说,原是二奶奶许了他的。他如今正是急了,冻死饿死也是一个死。现在有这个理他抓着,他纵然死了,死的到比冻死饿死的值些。怎么怨的他告呢。这事原是爷作的太急了。两重孝在身,就是两重罪。背着父母一重罪,停妻再娶一重罪。俗话说:“拚着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他穷疯了的人,什么事作不出来,况且他又拿着这满理,不告等请不成?

  凤姐这些话,是她闹宁府的许多台词的一部分,是作者为了着重表现这个阴谋家的狡猾特征的。凤姐说原告“拿着这满理,不告等请不成”,为的是加重那“两重罪”的威慑力量,为的是掩盖她是这场官司的发动者的真象。但这些话之所以具有威慑力量,是都察院所掌握的法律。熟悉凤姐支使旺儿支使张华告状的情节的读者,熟悉凤姐支使王信到“察院私第安了根子”的情节的读者,很容易联想到为凤姐所操纵的,执行法律其实玩弄法律的都察院。因而包括凤姐这样的台词,其实就是作者在间接抨击着都察院,是作者有意“讥刺仕途”的一个环节。如果没有接受凤姐操纵的都察院的作用,凤姐用来征服贾蓉等人的这些台词就没有威慑力量。这些描写再一次证明,艺术所反映的客观事物互相联系的规律性本身,给作家提供了怎样创造性地运用艺术手法的较大限度的自由。

  都察院接受凤姐的操纵,也象长安县接受凤姐的操纵那样,都与“护官符”相联系。凤姐支使王信打点官司,“那察院深知原委,收了赃银”,于是完全按照凤姐的操纵办理。有趣的是:都察院为贾府内部矛盾中的凤姐服务,他们以为只不过是在替贾府镇压张华。如果他们也象包庇薛蟠罪行的贾雨村,事了之后“急忙作书信二封,与贾政并京营节度使王子腾,不过说,‘令甥之事已完,不必过虑’等语”,那就会产生一场闹剧。他们为凤姐服务还以为是为贾府服务,这就不只写出了这些老爷们的无耻,而且也写出了这些老爷们的昏庸。作者虚写他们的昏庸,就是实写凤姐的狡猾。实写凤姐的胡作非为,就是虚写老爷们的昏庸。这些“民之父母”虽不象楚州太守那么直接登台表演,读者也会感到他们那狡猾的嘴脸。作者曹雪芹揭示封建统治者的腐朽,就是这么运用多样化的手法进行的。遭到高鹗删改的情节——林之孝关于旺儿的儿子问题的台词,其实可以当作实践“护官符”的官吏们的自供状来读的。

  岂只吃酒赌钱,在外头无所不为。我们看他是奶奶的人,也只见一半不见一半罢了。

  倘若林之孝也能象赖嬷嬷的孙子那样被提拔为州县官,他这以“奶奶”划线的原则,大有一番作为也未可知。

  [1] 《世说新语·言语》。

  [2]鲁迅:《中国小说史略》,《鲁迅全集》第9卷,第828页。

  [3]同上,第325页。

  [4]鲁迅:《<何典>题记》,《鲁迅全集》第7卷,第715--716页。

  [5]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88页。

  [6]列宁:《国家与革命》,《列宁选集》第8卷,第180页。

  [7]托尔斯泰:《复活》,第52l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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