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后四十回 红学研究 一 《红楼梦》研究在今天越来越难了。自《红楼梦》问世以来二百多年,人们几乎翻遍了与《红楼梦》有关的所有档案资料,并从所能想到的各个角度讨论过这部伟大
《红楼梦》第一百二十回主要内容概括
《红楼梦》是很经典的一部作品,关于《红楼梦》第一百二十回主要内容是什么一直受到关注,来了解一下吧。
2024-09-11
关于后四十回 红学研究 一 《红楼梦》研究在今天越来越难了。自《红楼梦》问世以来二百多年,人们几乎翻遍了与《红楼梦》有关的所有档案资料,并从所能想到的各个角度讨论过这部伟大
关于后四十回
红学研究
一
《红楼梦》研究在今天越来越难了。自《红楼梦》问世以来二百多年,人们几乎翻遍了与《红楼梦》有关的所有档案资料,并从所能想到的各个角度讨论过这部伟大的著作,形成中国其他任何一部小说都没有的殊荣——“红学”与“曹学”。
《红楼梦》真不愧是一部盖世奇书,还在写作阶段,它就以抄本的形式,走进许多士大夫的书案,并有一群文人为之批注。接踵而来的是评说热、索隐热、考证热。上个世纪五十年代至“文革”,由于时任最高统帅毛泽东的发动,中国对《红楼梦》的研究活动被推到一个高峰。纵观这二百年《红楼梦》研究考证的全部历程,粗线条划下来也就是两个阶段,以胡适先生《红楼梦考证》的发表为界,发表前为“旧红学”时代,其后为“新红学”时代。以胡适先生为代表的“新红学”,主要做的是两件事:其一,证明曹雪芹是《红楼梦》一书的作者,曹雪芹是曹寅的孙子,《红楼梦》所“备记风月繁华之盛”(袁枚《随园诗话》)是以曹家的家史为本,“《红楼梦》这部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胡适《红楼梦考证》)。此说一出,虽然仍有一些反对质疑之声,但基本上被广大《红楼梦》研究者及爱好者普遍接受,从而使从前的各种索隐之说完全失去了市场。正是由于这一点,胡适的《红楼梦考证》一书才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其二,是否定《红楼梦》的后四十回。
现在通行的《红楼梦》全百二十回本,是1791年和1792年由程伟元和高鹗以木活字排印行世的,世称程甲本和程乙本。因程本的行世,让世人读到了一本完整的《红楼梦》。但由于《红楼梦》成书情况比较复杂,人们对该书的结局有种种猜测与评说,这是十分正常的。“新红学”对后四十回有意见,这些意见如果只在学术界里说说,那也没什么大问题。翻遍中国古今所有的小说,其结局真让所有人接受的,恐怕也只是凤毛麟角。不然的活,金圣叹先生为什么要腰斩《水浒》呢?尽管曹雪芹是罕世天才,他笔下的文章也有好的与不好的,我们想对前八十回吹毛求疵,鸡蛋里面挑骨头,也绝非难事。事实上前八十回就有许多文字差强人意的,况且做这事不过是各抒已见而已。但不能接受的是,“新红学”家们一再挥舞权威的大棒,撇开现在通行的百二十回《红楼梦》的本子,硬生生地腰斩《红楼梦》,然后胡乱拼凑一个自以为是的续书通过影视的渠道,塞给广大观众,让人痛心疾首,由此引出的愤慨至今仍不绝于耳。这就有必要对他们的论据进行一番必要分析,去除笼罩在这部伟大作品之上的全部阴影,让完整的《红楼梦》散发其自己应有光芒。
讨论《红楼梦》后四十回,概括起来主要就是两个问题:一个是高鹗、程伟元写在程甲本《红楼梦》卷首的“红楼梦序”和程乙本《红楼梦》卷首的“红楼梦引言”是否可信;另一个是由“新红学”家们通过所谓的探佚拼凑成的后三十回(他们一般认为全书只有百一十回)是不是比程高本的后四十回具有更高的审美价值。分析这两个问题之是非,就是本文想做的工作。
二
总说《红楼梦》后四十回到底出自谁之手还是个谜,这种说法本身就是一个成见。在1791年刊印程甲本《红楼梦》时,程伟元和高鹗分别就百二十回《红楼梦》的成书情况写了说明:
《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惟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好事者每传钞一部,置庙市中,昂其值得数十金,可谓不胫而走者矣。然原目一百廿卷,今所传只八十卷,殊非全本。即间称有全部者,及检阅仍只八十卷,读者颇以为憾。不佞以是书既有百廿卷之目,岂无全壁?爰为竭力搜罗,自藏书家甚至故纸堆中无不留心。数年以来,仅积有廿余卷。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遂重价购之,欣然翻阅,见其前后起伏尚属接榫,然漶漫不可收拾。乃同友人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复为镌板,以公同好。《石头记》全书始至是告成矣。书成,因并志其缘起,以告海内君子。凡我同人。或亦先睹为快者欤?小泉程伟元识。
予闻《红楼梦》脍炙人口者,几廿余年,然无全璧,无定本。向曾从友人借观,窃以染指尝鼎为憾。今年春,友人程子小泉过予,以其所购全书见示,且曰:“此仆数年铢积寸累之苦心,将付剞劂,公同好。子闲且惫矣,盍分任之?”予以是书虽稗官野史之流,然尚不谬于名教,欣然拜诺,正以波斯奴见宝为幸,遂襄其役。工既竣,并识端末,以告阅者。时乾隆辛亥冬至后五日铁岭高鹗叙并书。在紧接着1792年刊印的“程乙本《红楼梦》时,他俩又对这一情况再一次做了说明。
(一)是书前八十回,藏书家抄录传阅几三十年矣。今得后四十回合成完璧。缘友人借抄争睹者甚伙,抄录固难,刊板亦需时日,姑集活字刷印。因急欲公诸同好,故初印时不及细校,间有纰缪。今复聚集各原本详加校阅,改订无讹。惟识者谅之。
(一)书中前八十回抄本,各家互异;今广集核勘,准情酌理,补遗订讹。其间或有增损数字处,意在便于披阅,非敢争胜前人也。
(一)是书沿传既久,坊间缮本及诸家所藏秘稿,繁简歧出,前后错见。即如六十七回,此有彼无,题同文异,燕石莫辨。兹惟择其情理较协者,取为定本。
(一)书中后四十回系就历年所得,集腋成裘,更无他本可考。惟按其前后关照者,略为修辑,使其有应接而无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俟再得善本,更为厘定,旦不欲尽掩其本来面目也。……
应该说,这里高程两对刊印百二十回程本的情况已经交待得清楚又明白。可问题是“新红学”家们死活就不信他们在讲真话。根子来自胡适先生。胡适先生据张问陶所说“《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即高鹗)所补”一句话,就把程伟元、高鹗两次说明全给否定了。这话原文出自俞樾的《小浮梅闲话》。胡适说:俞樾《小浮梅闲话》的里考证《红楼梦》的一条说:《船山诗草》有“赠高兰墅鹗同年”一首云:“艳情人自说《红楼》。”注云:“《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然则此书非出一手。按乡会试增五言八韵诗,始乾隆朝。而书中叙科场事已有诗,则其为高君所补,可证矣。俞氏这一段话极重要。他不但证明了程排本作序的高鹗是实有其人,还使我们知道《红楼梦》后四十回是高鹗补的。
我历来敬佩胡适先生的学术作风,但对这一条考证我却有点看法。我们不烦把俞樾的《小浮梅闲话》前后文再多抄些出来分析分析。原文是这样的:
袁子才《诗话》云:‘曹练亭康熙中为江宁织造,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书,备极风月繁华之盛。’则曹雪芹故有可考矣。又《船山诗草》有“赠高兰墅鹗同年”一首云:“艳情人自说红楼。”注云:“传奇《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然则此书非出一手。按乡会试增五言八韵诗,始乾隆朝。而书中叙科场事已有诗,则其为高君所补,可证矣。纳兰容若《饮水词集》有《满江红》词,为曹子清题其先人所构楝亭,即雪芹也。
俞樾这一段话在胡适看来的确是极重要的。在《红楼梦考证》一书中,胡适在多个地方把这段话拆开来分别使用。第一次他引用袁玫的“曹练亭康熙中为江宁织造,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书,备极风月繁华之盛”这段话,因为这段话是“新红学”的基石。“我们现在所有的关于《红楼梦》的旁证材料,要算这一条为最早。”(《红楼梦考证》)有这一旁证,便可确信《红楼梦》是曹雪芹所撰。可这段又有明显的错误:袁玫这里说曹雪芹是曹练亭(曹寅)之子,胡适这是错的,应是其孙子。由此看来袁玫对《红楼梦》、对曹雪芹其实就是道听途说,为何又如此令他坚信不疑呢?接着,他又发现最后一段俞樾的注“纳兰容若《饮水词集》有《满江红》词,为曹子清题其先人所构楝亭,即雪芹也”也是错的。“俞樾说曹子清即雪芹,是大谬的。曹子清即曹楝亭,即曹寅。” (《红楼梦考证》)《小浮梅闲话》的引文不过短短的三句,其中两句是“大谬”,就剩得是间一句了。这句本身是引言,是俞樾转引自《船山诗草》。从现有材料分析,不像袁玫的《随园诗话》那样,胡适有《船山诗草》的原文可对。不然他保不准又对出什么明显的错误来。不说别的,就引文本身看“俱所补”与“俱所写”意思就大不相同。有人认为这个“补”与“睛雯补裘”的“补”同意,也就是整理补齐的意思。这完全说得通。
要证明程高不是说真话,只凭《小浮梅闲话》中的一句话肯定是不够的。所以,紧接着,“新红学”施展出“探佚”的功夫。所谓“探佚”是什么?就是猜。当年,胡适先生分析了索隐派“不曾做《红楼梦》的考证,其实只做了许多《红楼梦》的附会”后,说:“我现在要忠告诸位爱读《红楼梦》的人:我们若想真正了解《红楼梦》,必须先打破这种牵强附会的《红楼梦》谜学!”没有想到这种附会的谜学又在“新红学”中演绎了起来。
如何证明程本《红楼梦》后四十回全部是由高鹗所续呢?首先要完全否定程本《红楼梦》与前八十回的联系。要说明不应该是现在这样,就得说出应该是哪样。于是,“新红学”家们开始了解谜般地附会并随心杜撰起所谓的后三十回《红楼梦》来了。这种极不正常的学术活动居然延续百年,使一个个附会者都成为“红学”的权威。
“新红学”否定后四十回最初的理由就是两条:一是和第一回自叙的话不合;二是史湘云的丢开。(胡适《红楼梦考证》)
所谓“和第一回自叙的话不合”讲的是《红楼梦》的开端明说“一技无成,半生潦倒”,明说“蓬牖茅椽,绳床瓦灶”,岂有到了末尾说宝玉出家成仙之理?这完全是先确定“《红楼梦》这部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再用此说推出“和第一回自叙的话不合”之说。因为“《红楼梦》这部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而曹雪芹至死没有出家,所以宝玉最终的结局也应当是“著书黄叶村”而不是出家。这是“新红学”的逻辑。现在的资料已经表明,整部《红楼梦》的故事能对上曹雪芹本人的微乎其微,就是对上曹家本事,恐怕也不尽然。我所见过的考证材料,至今没有看到有人找出曹家有出过一个贵妃的,嫁给亲王的倒的一两个,那浩大的“省亲”场面曹家恐怕是无缘经历。所以,以曹雪芹未出家而否定贾宝玉最后走出家这条路子的说法根本就站不住脚。由于不让宝玉出家实在与曹雪芹前八十回的思路相去太远,所以后来“新红学”只能另寻出路,来一个折衷——“贫穷后出家”。“我当时之所以改变,一则由于宝玉出家,书中明证太多,没法解释;二则若不写宝玉出家,全书很难结束,……”。(俞平伯《八十回后的红楼梦》)因为曹雪芹晚年贫困,所以贾宝玉没有不贫穷的理由。宝玉必须贫穷,然后让他出家也无妨。“我们始终以为行文不必凿方眼,雪芹虽没有出家做和尚,安见得他潦倒之后不动这个心思?又安见得不会在书中将自己底影子——贾宝玉——以遁入空门为他底结局?”(同上)我想话说到这一步离考证总是远了一些。别的不说,我想,像曹雪芹这样文学巨匠式的人物,他愿意把贾宝玉这个精心塑造的主人公命运写得与开篇时出现的另一个重要人物——甄士隐完全雷同吗?(“新红学”总是费老大的劲编排出一个个真的故事,总免不了人物的完全雷同,宝玉与甄士隐是这样,“海外王妃”探春与元春也是这样)
所谓“史湘云的丢开”,还得从第三十一回讲起。这回的回目叫“撕扇子作千金一笑,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因麒麟”讲得是宝玉一家人往清虚观纳凉看戏时,道士送给宝玉一件赤金点翠麒麟,“宝玉听见史湘云有这件东西,自己便将那麒麟忙拿起来揣在怀里。”后来更是把它留在身边,没想着又把它弄丢,最后是被史湘云的丫头翠缕拾着。湘云将麒麟还给他时,宝玉说了句:“倒是丢了印平常,若丢了这个,我就该死了。” 书中后面接着写道:“原来林黛玉知道史湘云在这里,宝玉又赶来,一定说麒麟的原故。因此心下忖度着,近日宝玉弄来的外传野史,多半才子佳人都因小巧玩物上撮合,或有鸳鸯,或有凤凰,或玉环金佩,或鲛帕鸾绦,皆由小物而遂终身。今忽见宝玉亦有麒麟,便恐借此生隙,同史湘云也做出那些风流佳事来。因而悄悄走来,见机行事,以察二人之意。”与这段文字有关的脂批有两条,一条是三十一回前脂批:“撕扇子是以不情之物供姣嗔不知情时之人一笑,所谓情不情。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何颦儿为其所感?故颦儿谓情情。”另一条是三十一回未脂批:“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在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同样用以上的材料,“新红学”家得出两个截然不同的结论,一种认为曹雪芹安排湘云终嫁卫若兰,另一种认为安排嫁贾宝玉。不论哪一种是对的,都与程本说湘云丈夫得了痨病,湘云最后守寡的结局不合,故这一条便是后四十回高续的铁证。如果不认真推敲这两段指批,还真的被这一说给哄了过去。这段文字的要害是“白首双星”,《红楼梦》本身在这里没有点破,脂砚斋已经考虑到会有种种误解,所以在回前作了明确交待,“白首双星”是说金玉姻缘,这里写湘云也好,写黛玉也好,都是“间色法”,间黛玉对宝玉的痴情。后数十回中卫若兰佩此麒麟就一定是写与湘云的结合吗?脂批里根本就没有明确这层意思。曹雪芹对湘云这一人物并没用太多的墨,就在三十二回讲麒麟时,写道:“袭人斟了茶来与史湘云吃,一面笑道:‘大姑娘听见前儿你大喜了。’史湘云红了脸,吃茶不答。”看来也是想把麒麟的误会给扯开,可后来究竟如何的大喜竟没了下文。即便我们也假设曹雪芹有让卫若兰与史湘云的结合的意思,它也不足以证明后四十回全由高鹗所写。因为在第二十六回有这样一个脂批:“前回倪二、紫英、湘莲、玉菡四样侠文皆得传真写照之笔,惜卫若兰射圃文字迷失无稿。叹叹!”也就是说,在曹雪芹在世时,关于卫若兰故事的文稿已经丢了,而且也没有再写。可想,如果关于卫若兰的故事出现在后四十回,不仅不证明其为真,反而铁其为假。这不是明摆的吗?所以,胡适先生在这里又是犯了一个简单的错误。至于说史湘云嫁宝玉,那更是荒唐。正如尤三姐听贾琏说她想嫁时,啐了一口,道:“我们有姊妹十个,也嫁你弟兄十个不成。难道除了你家,天下就没了好男子了不成!”《红楼梦》中写与宝玉的暧昧恋情的何止一个史湘云,因为大观园的天地本来就小。作者着墨更多的至少还有一个妙玉。不过,这些通通都是作者用的“间色法”,叫真了,自然就走入认知的歧途。
“新红学”家为了让圆湘云嫁宝玉之梦,算是费尽周折。因为宝玉宝钗的“金玉良缘”他们无论如何是绕不开的,二十一回有脂批写道:“……宝玉看此世人莫忍之毒,故后文方能悬崖撒手一回。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玉一生偏僻处。”这段脂批堵死了很多“新红学”家的杜撰奇想,它至少明确传递关于八十回后的这几条信息:(1)宝玉娶宝钗为妻;(2)宝玉出家;(3)宝玉不是因贫困而出家,而是因反抗、割裂而出家;(4)宝玉是娶宝钗为妻后出家。这不正是现行《红楼梦》里所描写的情节和内容吗?但“新红学”家并不因此罢手,他们还是要兴致勃勃地圆湘云嫁宝玉之梦。那么怎么圆呢?只有让贾宝玉还俗再娶、然后再来个第二次出家——这是一些“新红学”家的结论,准确地说是一种胡编。我真不愿对这类低劣的胡编详加分析,因为这样的结局已经失去了任何意义上的审美价值,曹雪芹虽是要写湘云的不幸,但以作家对这一人物的爱心绝不至于安排她先作续弦,再守空房的下场,那样的话还如何说她“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呢?(第五回《红楼梦曲•乐中悲》)
三
《红楼梦》写的是作者的一场梦。开篇作者自云:“今风尘碌碌, 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哉?实愧则有余,悔又无益之大无可如何之日也!当此,则自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谈之德, 以至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我之罪固不免, 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虽今日之茅椽蓬牖, 瓦灶绳床,其晨夕风露,阶柳庭花,亦未有妨我之襟怀笔墨者。虽我未学, 下笔无文,又何妨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亦可使闺阁昭传,复可悦世之目,破人愁闷,不亦宜乎?”作者无意描写今天,只想回忆“晨夕风露,阶柳庭花”的昨天,只想描写“当日所有之女子”。这场梦的主人公贾宝玉被有意地局限在“大观园”这块小小的既是乐土又是悲伤之地上。所以,细细看去,通篇《红楼梦》离开园子的时间少而又少,与他相交的男性极少,有也只是些带有几分性错乱的色彩的人。这才是真实的贾宝玉。像电视剧中后期的贾宝玉,一会儿骏马飞奔,一会儿英雄聚义畅谈海疆战事。我不能不怀疑自己的眼睛——他是谁呢?他绝不会是贾宝玉!
《红楼梦》的确是一部旷古奇书,它采取独有的伏写手法,把后面将要出现的故事在前头先做了一个很艺术的交待,让人们在阅读过程中不断有恍然大悟式愉悦。比如,初读《红楼梦》第五回时,读者一定也同贾宝玉观册听曲一样茫然不知其意,但随着故事情节的展开,主人公的命运大凡在前文都有照应了,人们会惊叹作者缜密的构思。除此以外,许多灯谜谶语、诗词联句、人物对话等都暗伏着对故事发展的提示。这不仅体现作者的艺术手法,也反映作者的哲学观念。正是由于这一写作手法上的显著特点,使得索隐热、考证热到探佚热,一浪高过一浪,令人眼花缭乱。但是许多问题也由此产生。许多“新红学”的探佚者抓住一条死理:凡前文有说的后文必定一一对应。不仅明说,还包括许许多多的暗说。比如说“探春远嫁”就是一例,本来书中后文已经有了交待,但“新红学”家说,不行,不够远也不够惨烈。于是便有“探春应是海外王妃”之说。最主要的证据是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说的是姑娘们在怡红院行令取乐为宝玉祝寿。探春得到的签是一枝杏花,有红字写着“瑶池仙品”四字,配诗云:“日边红杏倚云栽”。诗的后面还有一段注:“得此签者,必得贵婿,大家恭贺一杯,共同饮一杯。”于是众人就取笑说:“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这种说法有两个问题,一个是如果探春的签有这么明显的暗示,那么其他人是否也是呢?紧接下来的有黛玉。黛玉拿到的是画着一枝芙蓉的签,众人又说道:“除了他,别人不配作芙蓉”。但我们知道,到第七十八回,曹雪芹满怀深情为晴雯写下千古奇文“芙蓉女儿诔”,马上就否定了“除了他,别人不配作芙蓉”这句话,这又如何做解释呢?第二是,我想曹雪芹不至于写了一个王妃,再写一个王妃,显得想像力如此的不济。这个“再创作”是怎么来的呢?其实电视剧“探春和番”的真正依据,据说是在日本出现的“三六桥本” (《红楼梦探佚》)。那才是一本真正的伪续本。“新红学”家为了达到否定《红楼梦》后四十回,竟然把明摆的伪续本作为“力证”,并把它编入电视剧。为此,我实在感到万分的痛心。类似这样的考证,何止这些。借《红楼梦》一句现成的话说:“似你这样寻根问底,便是刻舟求剑,胶柱鼓瑟了。”
但细细看去,其实“新红学”的探佚也主要集中在那么几处,除前文所析“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外,也就是“狱神庙”、“贾芸与小红”以及“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等等。
在脂批本的《红楼梦》中,的确有多处脂批涉及“狱神庙”一事。如,第二十回写李嬷嬷骂袭人,将当日吃茶、茜雪出去等事唠叼个不清,其上庚辰本有批云:“茜雪至狱神庙方呈正文。……余只见有一次誉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叹叹。丁亥夏畸笏叟。”第二十六回,写红玉与佳蕙一段对话,又有批云:“狱神庙回有茜雪、红玉一大回文字,惜迷失无稿,叹叹。丁亥夏畸笏叟”第二十七回,写红玉表示愿意随凤姐“学些眉眼高低,出入上下大小的事”,甲戌本句旁有行侧批云:“且系本心本意,狱神庙回内(见)。”又同一回,针对前面一条批语称红玉为“奸邪婢”,庚辰本上又有一眉批云:“此系未见抄没、狱神庙诸事,故有是批。亥夏畸笏”还有曾一度出现过的靖本第四十二回上,在写及刘姥姥为巧姐取名,说日后若有不遂心的事,“必然是遇难成祥,逢凶化吉”,凤姐笑道:“只保佑他应了你的话就好了”时,其上有眉批云:“应了这话固好,批书人焉能不心伤!狱庙相逢之日,始知遇难成祥,逢凶化吉,实伏线于千里,哀哉伤哉!此后文字不忍卒读。辛卯冬日”以上一系列批语,都反复提到了“狱神庙”一事,说它是曹雪芹原书中的一个重要的章节,这一点没有错。但所有的研究者在这里都犯了一个最简单的错误,那就是脂批已明确无误地告诉我们,在曹雪芹在世之时,这部分书稿已“被借阅者迷失”,丁亥年是1767年,可见曹在生前也没有对这部分内容进行补写。如果这部分内容出现在后四十回中,那才真正说明有假。如今通行本内没有这一部分内容,我认为正合乎逻辑。我们又为什么老在问“狱神庙”究竟写些什么这样一个肯定没有作案的问题呢?不仅如此,还在电视剧杜撰了一大段“狱神庙小红救主”的故事出来,让人相信它们才是真的,而原书后四十回是假的,这不正合了《红楼梦》中的那句经典之言——“假作真来真亦假”了吗?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故事是最令“新红学”家兴奋的。虽然这段故事出现在第十三回,不牵扯后四十回,但这并不影响他们探佚考证的热忱。电视剧《红楼梦》更是对“淫丧”两字极尽渲染。秦可卿是“金陵十二钗”之一,是唯一死于八十回前重要人物,对她的研究考证确有特殊的意义。第七回书中有一段焦大骂贾府的奇文:“每日家偷狗戏鸡, 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这“养小叔子”罢,多半是咬住凤姐儿,“爬灰”的又是谁呢?当然是宁国府的小媳妇秦可卿了。应当肯定《红楼梦》早先本子中有“秦可卿淫丧天香楼”这样的情节的。甲戌本、庚辰本和靖本的脂批都提及此事。其中以靖本回前总批写得特别详尽:“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者?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遗簪、更衣诸文。是以此回只十页,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还有“通回将可卿如何死故隐去,是余大发慈悲也。叹叹!壬午季春,畸笏叟”。畸笏叟是曹雪芹的长辈,他令曹雪芹一下子就删掉了四五页的内容,这应是一项非常大的决定。我想,所谓“披阅十载,增删五次”,这次这么大的删改,肯定是其一项内容。现在的问题是,我们现在说曹雪芹的《红楼梦》应是他作出删改后的本子,还是他原先没有删改的本子。我认为,不管这个过程是什么理由或什么动机,我们只能认同作者最后提供的本子,这应是一个基本的原则。连作者本人作出的删改,都不能为我们所承认所接受,那还谈什么研究《红楼梦》呢?除了“淫丧”有那么特殊的卖点外,我真的想不出“新红学”在这个问题上还有多少的理由。把作者明确删去的情节,凭空想象后,再卖给广大的电视观众,这就是权威们的工作。我认为,这实在是不可取。
四
关于后四十回《红楼楼》,胡适、俞平伯都写下简短的结论,我姑仿效之,写出如下“三个不足以证明”:
(1)《红楼梦》在曹雪芹生前是一部相对完整的作品,这可以用许多脂批加以印证之。如二十一回的脂批:“……宝玉看此世人莫忍之毒,故后文方能悬崖撒手一回。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玉一生偏僻处”便是一证。丁亥年是1767年,这一年曹雪芹去世的1763年已经过去四年,这一年,一个叫“畸笏”的曹雪芹长辈写下好几条脂批,其中有回顾与曹雪芹等人如何删改“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有提及狱神庙文字迷失无稿的,就没有见他说这部书只写到八回或只剩下八十回这样的重大问题,可见当时还是有全书的。与曹雪芹同时代的也没有见谁说过,曹雪芹《红楼梦》只写了多少回,或死后只传多少回。事实上,最早说出“今所传只八十卷,殊非全本”不就是高鹗、程伟元两位吗。(张问陶是高鹗的妻兄,他说“《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即高鹗)所补”,还不就是从高鹗那里听来且又听错了的。)只要已是一部相对完整的作品,那么,没有比现有后四十回更真的文字出现,就不足以证明现行的后四十回是伪作。
(2)现有全部的脂批都不足以证明后四十回是伪作。因为除了讲明在作者生前已经“迷失无稿”的,如“狱神庙”一段及“若兰射圃”一段,其它凡脂批涉及的后文内容都可以在现行的后四十回中找到。而“狱神庙”和“若兰射圃”的内容不出现在现行后四十回中,不仅不足以证明它是伪作,反而更真实地证明它才是曹雪芹生前留下的原稿。
(3)后四十回从文笔风格上看并没有明显的差异,从内容安排上看都与前八十回联系紧密。退一万步讲,即便被找出文笔风格的某些差异,或人物安排上的脱节,也不足以证明后四十回就是伪作。这一点说起来理由也很简单:第一,在曹雪芹生前,《红楼梦》是一部相对完整的作品,虽经作者“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但终究没有完全定稿,脂批对此交待得清楚:“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甲戌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眉批)。第二,一部前后写了十多年尚没有完稿的作品,这个过程中作者本身的思想认识也经历着不断变化发展的过程,当进入写作状态之时,很多人物的命运已经不是作者可以安排得了的。所以有的原先想写的,后面不写了,有的原先可能并没有想到,像书中的薛宝琴、尤三姐,后来却写得熠熠生辉,这都是十分自然的。说到《红楼梦》最精彩处,我认为当数中间的四十回,它大开大合,高潮迭起,新人频出。如果把《红楼梦》一书分成三部分,前四十回是“起”,中间四十回是“承与转”,后回十回是“合”。前四十回只算是铺垫,写得十分拘谨;后四十回是回应,写得特辛苦。书中人物那么多,而且写的是在一个屋檐下共同生活的清一色的女子,个个都得有明确的结局,又要各不相同,要符合生活逻辑,最好又得出人意料,其难处可想而知。只有中间的四十回,各主要人物的性格得到比较充分的展开,而且作者在写“太虚幻境”一文时也没有考虑到的人物,如尤二姐、尤三姐、薛宝琴、邢岫烟、藕官、芳官,等等,都纷纷出台,并有出色的表演。一比较,显得后四十回逊色了许多,这是可以理解的。第三,高鹗、程伟元也说得明白,“书中后四十回系就历年所得,集腋成裘”,“见其前后起伏尚属接榫,然漶漫不可收拾。乃同友人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
《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争论归根到底是对贾宝玉这个主人公命运发展轨迹的争论。“新红学”一味批评高鹗以庸俗的封建功利主义的结局歪曲了贾宝玉的性格,根据“曹雪芹的晚年,亦是穷得不堪的”(俞平伯《红楼梦研究》),设计了一个宝玉因无法应付穷困而出家,认为这才是贾宝玉应有的结局。可是,曹雪芹晚年贫困并没导致他出家,相反,他却在穷困中顽强地写着《红楼梦》,直到“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这里我们且不管新的考证材料已经说明曹雪芹幼年其实基本就没有经历什么“富贵温柔”的生活这样的细节。就这人物命运的安排来看,这种直线型的人生轨迹能具多少的审美价值呢?大家可以把电视剧结尾部分那个满脸胡茬,穷途潦倒的贾宝玉与《红楼梦》书中写的“身上披着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在毗陵驿拜别父亲“悬崖撒手”的贾宝玉相比,我相信优劣是很容易判明的。
《红楼梦》为我们安排的贾宝玉的命运是是随年纪发展而发展,随家境变化而变化的波浪性螺旋发展的多样的人生轨迹。当家境处于上升阶段而自己又年幼时,他把“仕途经济”的话当作“混账话”,整日喜欢在姐妹丫头队里闹;年龄稍长后,家境开始发生一些明显的变化,特别是大观园抄检后,死的死,搬走的搬走,这时他也开始尝试一种新的生活。最后的结局是,新的生活不能给他带来他想要的东西,一念之下他就“悬崖撒手”。“新红学”对贾宝玉的人生安排错就错在把一个活生生的过程简单地看成为一潭死水,下的都是“一生鄙弃功名利禄,一生追求风月诗酒”这样的结论,把贾宝玉的一生看成完全被动接受命运安排的一生。这才真正偏离了曹雪芹对这一人物的基本构想。《红楼梦》书中的贾宝玉也不是像“新红学”家认定的那样只有一个面孔,贾宝玉即有骂某些官儿是“禄蠹”的一面,但同时也有喜欢与北静王等贵族王侯亲密往来的另一面;他笔下的诗词歌赋不少就直接流露出对忠义悌的颂扬。《红楼梦》第七十八回“老学士闲征姽嫿词 痴公子杜撰芙蓉诔”是全书的一个重大转折点,也是贾宝玉人生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在这一回书中,作者通过荡气回肠的“芙蓉女儿诔”,实际上是对贾宝玉的前半生做了一个总结,而又以“姽嫿词”开启了他生活的另一面。这种看似不经意的安排却极见文学大师之功力。这种先闺中后仕途的安排,早在书的第五回,作者已经借警幻仙子之口说得明白:“不过令汝领略此仙闺幻境之风光尚如此,何况尘境之情景哉?而今后万万解释,改悟前情,留意于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
“先闺中后仕途”是一种多样而积极主动的人生安排。正是这种安排,才把贾宝玉这一艺术典型推向一个极至,也只有这样的一个极至为高点,才能让主人公作出“悬崖撒手”的最后选择。有了这一环紧扣一环的辩证人生,二十一回才有脂批写道:“……宝玉看此世人莫忍之毒,故后文方能悬崖撒手一回。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玉一生偏僻处。”奇怪的是,数十年以《红楼梦》为金饭碗的“新红学”家们恁是不理解曹雪芹的这一番安排,甚至污之为高鹗伪作。这不是对高鹗先生的抬举吗?在胡适先生的《红楼梦考证》一书中,他根据《高鹗年谱》对高鹗续写后四十《红楼梦》的情况作这样的时间安排:“乾隆五三(1788),中举人;乾隆五六-五七(1791--1792),补作《红楼梦》后四十回,并作序例,《红楼梦》百廿回全本排印成;乾隆六零(1795),中进士,殿试三甲一名。”依这个时间表,至少有两个问题:第一,高鹗仅用两年时间,而且是利用备考进士之余的时间,就续写完大气宏恢的后四十回(实际才一年,因为1791年程甲本已付印);第二,高鹗自己在拼进士,却又在业余的文学创作中否定这仕途的价值,安排贾宝玉这个主人公以中举始出家终的“悬崖撒手”的结局。岂不谬哉?我相信“新红学”家没法解释这两个问题。
《红楼梦》结局毗陵驿贾宝玉“悬崖撒手”是我推崇备至的一段精彩文字。现在已有资料表明,《红楼梦》第一百二十回贾政在毗陵驿舟中见宝玉的那段情景,与曹寅关于毗陵驿的诗所写到的曹家的本事十分相似。另据孔祥贤先生考证,曹雪芹之叔曹?0岁时,由于所谓的“勒索驿站”一案被查处,38岁获释出狱,在北京西山一废寺出家。这些材料是否真实可靠,我没有条件查证。但它如果为真,那就为后四十回出自曹雪芹之手提供了更有力的实证。但从我个人看来,后四十回到底出自谁的手,这段公案其实一点都不重要。现行《红楼梦》本子关于毗陵驿贾宝玉“悬崖撒手”结局的艺术美不容否认,才是的最最关键的。正是有了这个“悬崖撒手”的结局,充分调动她的悲剧的艺术感染力,才使得她经二百多年而仍叫人百读不厌。
什么是悲剧?鲁迅曾给悲剧下了这样一个定义: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了给人看。《红楼梦》后四十回就是让人们心中美好的东西,主人公贾宝玉的爱情、家庭和仕途,一个接一个毁灭给人看。爱情被葬送是一种被动与无奈,而撕扯家庭与仕途的确是主人公自己。我实在无法容忍电视剧对贾宝玉的描写,说他先是穷愁潦倒,然后才不得不出家,这不仅完全违背了这个人物的叛逆性格,也从根本上破坏了艺术形象的完整性。套用《红楼梦》书中一句现成的话来形容“新红学”家对八十回后的修改,那就是“作贱得千金小姐似下流”。《红楼梦》中,作者用了许多笔墨描写贾宝玉对现实生活的抗争,对身边女性的同情,对人生理想的追求,这种性格的审美逻辑就是他不会轻易接受命运的摆布,这种人在任何时代条件下除了出家,还能有的另一条路,那就是死亡。从贾宝玉这个物,我想很多人都自然地联想到李叔同。中国历史上出家为僧的人千千万,但具有人格魅力和艺术感染力的故事,我想只有李叔同。他跟贾宝玉的人生有许多相似之处,少年经历宝贵温柔,后来事业有成,到了这个关节上“悬崖撒手”,才有惊天地泣鬼神的力量,才谈得上看破红尘。
我坚信,关于《红楼梦》后四十回的文坛大冤案总有一天会彻底翻过来的。
红楼人物
金陵十二钗正册:林黛玉(判词)、薛宝钗(判词)、贾元春(判词)、贾探春(判词)、史湘云(判词)、妙玉(判词)、贾迎春(判词)、贾惜春(判词)、王熙凤(判词)、巧姐(判词)、李纨(判词)、秦可卿(判词)
红楼梦曲:引子、枉凝眉、终身误、恨无常、喜冤家、分骨肉、虚花悟、乐中悲、世难容、聪明累、留余庆、晚韶华、好事终、飞鸟各投林
金陵十二钗副册:甄英莲(香菱判词)、平儿、薛宝琴、尤三姐、尤二姐、尤氏、邢岫烟、李纹、李绮、喜鸾、四姐儿、傅秋芳
金陵十二钗又副册:晴雯(判词)、袭人(判词)、鸳鸯、小红、金钏、紫鹃、莺儿、麝月、司棋、玉钏、茜雪、柳五儿
十二贾氏:贾敬、贾赦、贾政、贾宝玉、贾琏、贾珍、贾环、贾蓉、贾兰、贾芸、贾蔷、贾芹
十二官:琪官、芳官、藕官、蕊官、药官、玉官、宝官、龄官、茄官、艾官、豆官、葵官
十二家人:赖大、焦大、王善保、周瑞、林之孝、乌进孝、包勇、吴贵、吴新登、邓好时、王柱儿、余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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