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雪芹所写,明本和脂本为什么有这样的差异?

【导语】:

论明本《红楼梦》(中篇) 红学研究 论明本《红楼梦》(中篇) 对明义二十首《题红楼梦诗》的新辨识(续) 兼论程本《红楼梦》后四十回非雪芹原著 祝秉权 本篇提要:四首明义《题红诗》所示内

  论明本《红楼梦》(中篇)

  红学研究

  论明本《红楼梦》(中篇)

  ——对明义二十首《题红楼梦诗》的新辨识(续)

  兼论程本《红楼梦》后四十回非雪芹原著

  祝秉权

  本篇提要:四首明义《题红诗》所示内容表明:曹氏原著《红楼梦》八十回后的内容与程本后四十回的内容大异,由此证明程本后四十回非曹氏原著。

  关键词:明义《题红楼梦诗》 曹氏原著《红楼梦》 程本后四十回

  一

  在《论明本红楼梦》(上篇)中,曾论述到明义的二十首《题红楼梦诗》,有十六首是反映《红楼梦》八十回前的内容的,但与脂本、程本相合的,只有八回;另有八回,并不相合。由此证明:明本《红楼梦》,是和脂、程本不完全相同的一个特殊本子。

  本文再从明义诗的另外四首,即第十四、第十八、第十九、第二十首诗所反映的内容,与程本的后四十回,以及八十回后脂本的一些内容,作一个比较,看一看它们之间的异同。

  这四首《题红诗》,学者们对它的内容已有很多的论述。笔者却多有异议,现再次对这四首诗逐首进行辨析,看一看它们究竟反映了《红楼梦》中什么样的情节。

  二

  先把明义这四首《题红诗》所反映的内容和程本后四十回相比。

  这四首诗是反映《红楼梦》八十回后的事,却与程本后四十回的内容完全不符。由此判断,程本后四十回并不是曹雪芹的原作,而是他人所续。

  ㈠,《题红诗》第十四首:

  病容愈觉胜桃花,午后潮回热转加;犹恐意中人看出,慰言今日稍差些。

  此诗所反映的是:林黛玉的病情,以及贾宝玉来看望病中的黛玉。但所指是书中的哪个情节,论者们的看法就很不相同。

  有人认为是指今本书中第三十四回:林黛玉在贾宝玉的遗帕上题写了三首情诗后,“觉得浑身火热,面上作烧,走至镜台揭开镜袱一照,只见腮上通红,自羡压倒桃花,却不知病由此萌。”(本文所引《红楼梦》原文,均见“红楼梦研究所”校注本)乍一看,明义此诗像是指的这个情节;其实不然。

  第一,书中此回所写黛玉病情,与明义诗所反映的黛玉病情完全不同。书中写的仅是身子发热,脸上作烧,红似桃花,是病之初萌。明义诗反映的却是:每天下午盗汗、潮热、发烧的症状,比以前更加严重了,是病情的进一步恶化。

  第二,黛玉对自己病情的感觉不同。书中所写是黛玉病之初萌,她自己并未意识到这是一种病状,对“腮上通红”竟有“自羡”之感。而明义此诗说的是“病容愈觉……”,这“愈觉”,当然是黛玉自己深一层地、又一次地感觉到之意。林黛玉从镜子中看到自己的面容比以往更加“胜桃花”了,每天午后盗汗发热症状,比以前加重了,自知病情不轻。

  第三,明义此诗还反映了林黛玉病情恶化时,贾宝玉来看望她。黛玉为了不让意中人担忧自己的病重,竭力掩饰病态,对宝玉说,如今比往日好多了(差,即瘥,病好转之意)。而今本书中此回根本没有这样的情节。那时候,宝玉挨父亲毒打,正卧床养伤,哪能来看林妹妹?

  有人认为,此诗所指当是今本书中第六十四回贾宝玉探望林黛玉之事;其实不然。此回书中的林黛玉,并无明义此诗所示的病情加重的症状。宝玉去看她,见她“病体恹恹,大有不胜之态”,这是因为她刚刚进行过瓜果节的奠祭而产生的伤感情绪。恹恹,是疲倦无精神,不是病态沉重。而明义此诗“病容愈觉……”云云,是病势加重后的一种发热亢奋现象。若从表面看去,不是“病体恹恹”,倒像满有精神似的,所以才有“慰言今日稍差些”的掩饰之辞。书中此回所写,既无“午汗潮回”的病症,也无黛玉对意中人的慰言;二人说几句话后,宝钗来了,大家共赏林黛玉刚写成的《五美吟》。明义此诗显然不是反映此事。

  细读明义这首《题红诗》,其内容是反映林黛玉患肺病的晚期症状。中医常识告诉我们,盗汗、午后潮热、颧红如桃花,是肺痨病晚期的重要特征。诗中所说“热转加”,是说发热度很高,病势加重。黛玉在自觉病势转重之时,宝玉来看望她。为了不使宝玉担心,在对话中有意掩饰自己的病情,用慰言告诉对方,近日来自己的病情有所好转了。“犹恐意中人看出,慰言今日较差些”,品味这样的诗句,使我们想像到,在林黛玉病重之际,她和宝玉的爱情深度也加重了。一对意中人对膝畅谈,情意绵绵,相互慰藉。这在《红楼梦》前八十回中,找不到这种情节。按照病情顺序,黛玉病势加重应在八十回后;明义此诗也应在八十回后。然而,在程本后四十回中,却找不到如明义诗所示的内容。其中虽然也有林黛玉病势加重的情节,却与明义此诗说的迥然不同。

  查程本后四十回关于林黛玉病势加重的事共有三次。第一次见第八十二回“病潇湘痴魂惊恶梦”。第二次见第八十九回,黛玉因误听人言宝玉在外定亲而大病,后又听说是谣言而病愈。第三次见第九十六、九十七回,黛玉因获悉宝玉和宝钗订婚的机密而失魂,终至一病不起。这三次病,全无如明义诗所示的症状和内容。第二次病时,宝玉虽前去探望,黛玉既无“愈觉胜桃花”的病症,亦无“慰言今日较差些”的对话。其余的两次,均无宝玉探病之事。

  应当特别指出的是,程本后四十回关于林黛玉病情的描写,在笔法上是很拙劣的。如第一次病,林黛玉因梦见父亲续弦,继母为她定了亲,要接她回去,她求老太太救她,被拒绝,梦醒后就大病,咳嗽,吐痰,吐血。作者在这里写梦,写病,写得直露无遗,不合黛玉性格,读来索然无味;并且反反复复渲染那盒痰血,读时真感恶心。明义若读到此种文字,是决不会产生作诗灵感的。又写王大夫为黛玉看病,直是第十四回张太医为秦可卿看病的翻版;又脱离性格和主题,单纯宣传中药知识,令人有卖弄技艺之感。仅凭这种拙劣的文笔,即可断定决非雪芹原著。而明义诗所示的情节,在黛玉病危之时,仍蕴藉着“颦颦宝玉两情痴”(永忠诗)的缠绵,读来意味深长。这才是雪芹的原味。

  ㈡,明义《题红诗》第十八首:

  伤心一首葬花词,似谶成真自不知。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痼续红丝。

  此诗决非为书中第二十七回林黛玉自吟《葬花词》而作,而是一首咏叹黛玉病逝早殇的吊唁诗。当明义读到黛玉夭逝的文字时,联想到女主人公过去的《葬花词》,果然成了她自己短命的谶言,因而浮想联翩,挥笔写下此诗。

  谶言式的笔法,是《红楼梦》的艺术特色之一。作者通过《葬花词》,暗示了女主人公日后的遭遇。这里有两点特别值得注意:其一,用“桃李”暗示林黛玉早夭。其二,“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太无情”,暗示宝玉和黛玉虽已订了婚约,后来又发生变故。周汝昌先生也认为,宝黛缔姻,在黛玉生前是定了的。这在庚辰本第二十九回贾母说“不是冤家不聚头”,并有脂批“一言为定”,作了明白的预示。明义此诗说,“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痼续红丝”,这“红丝”既喻爱情,又象征婚姻。续红丝,意味着黛玉在生前和宝玉不但早已相爱,而且已经订了婚约,牵上了红丝;如今人虽死了,红丝所象征的婚约仍在;哪里去找能起死回生的灵丹妙药,让黛玉复活还阳,与意中人共续红丝——结婚成亲呢?这是明义的沉痛婉惜;按照文学的情感逻辑,也可以看作是宝玉在黛玉灵前的痛呼,也是黛玉灵魂的一种渴求。

  在程本后四十回中,所写宝黛爱情关系,与明义这首诗所示的内容是不相吻合的。在程本中,宝玉和黛玉从来不曾订过婚约,续过红丝。早在黛玉生前,贾府主子们就替宝玉和宝钗牵上了红丝,定下婚约。正当林黛玉逝世之际,恰好是金玉姻缘接续之时。黛玉死后,贾薛二人已经正式结为夫妇,木石姻缘已经终结,黛玉与宝玉原先既无婚约,哪有红丝可续?明义诗中用了“返魂香”句,是大有深意的。《牡丹亭》中的杜丽娘为爱情而死,是返魂香使她复活又和柳梦梅共续红丝。杜丽娘在生前死后,都在渴求着爱情的实现。明义用“安得返魂香……”句,同样寓示着林黛玉灵魂对爱情的渴望。可是,在程本第九十六和九十七回中,黛玉得知贾薛订婚的消息后,对宝玉的爱情也就终结了。“焚稿断痴情”,一个“断”字,写出了黛玉跟宝玉断绝爱情的决心。痴情既断,何丝可续?黛玉临终时痛呼“宝玉,宝玉你好……”,那未完的话应是“你好狠心!”显然,黛玉是绝望而死的。因为她根本不知道宝玉是受骗上当,误以为他是负心之人,所以才断了痴情,绝了爱望。如果明义所读到的是这样的内容,是决不会写下“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痼续红丝”这样的诗句的。

  当然,程本关于林黛玉夭逝的描写,也有成功动人之处。但它的内容却与明义此诗不合。还须指出的是,程本所写黛玉之死,是与“掉包计”的阴谋连在一起的。这“掉包计”的写法,实在很不高明,非常糟糕,落入前人早已写滥了的窠臼。在明清小说戏剧中关于掉包计的故事数不胜数。以俗套的戏剧性情节冲淡了生活的真实性,削弱了悲剧的感人力量。早有学者指出,这种俗套的文笔断非出自雪芹之手。仔细品味明义此诗,把黛玉之死与“伤心一首葬花词”联系起来加以想象,可以推测,在曹雪芹的原著中,黛玉早逝的那一长篇文字,比起程本所写的来,是更为激动人心的。

  ㈢,明义《题红诗》第十九首:

  莫问金姻与玉缘,聚如春梦散如烟。石归山下无灵气,总使能言也枉然。

  有人认为,金姻与玉缘是分别指宝玉和宝钗,宝玉和黛玉的婚姻;其实不然。因为宝黛姻缘未聚,黛玉即逝;只有金玉姻缘才有聚散之事。所以,此诗所示,当是贾薛成婚及全书结束的事。金玉姻缘虽然结合了,但不久即散。宝玉出走,回到青埂峰下成了无灵性的顽石。宝钗也因此毁灭了青春,可能也是早夭。金玉姻缘烟消云散,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虽然那顽石上刻满了一大篇这个故事,但也只能留给后人欣赏,对于贾薛两家来说,又有什么样的意义呢?

  此诗所示,初看好象与程本关于金玉姻缘的描写是相合的,仔细品读却不然。不妨相互对比一下:

  明义诗说,金玉姻缘是“聚如春梦散如烟”,是说婚姻结合虽然也有快乐,却很空虚,很短暂,不久就如烟地散了,散得无影无踪,枉然了。而程本所写,并非如此。贾薛的结合,是出于掉包计的欺骗,起初很痛苦。但不久,宝玉想到黛玉已死,宝钗又是第一等人物,方信金玉姻缘有定。于是,二人便过着“张敞画眉”、“雨腻云香”的恩爱夫妻生活,终至“二五之精,妙合而凝”,宝钗怀上了孩子。这就不是“聚如春梦”之空,而是“如鱼得水”之实了。程本又写,宝玉虽然出走了,却是中了举人,被圣人封为文妙真人,披了红毡,当了阔和尚,为贾府也是为宝钗留下了名誉。贾薛的儿子后来飞黄腾达,兰桂齐芳,家道复初。这就不是“散如烟”,而是虽有所散,却留下了不朽的业绩与光荣,是形散而神不散也。而所有这一切功绩,都是金玉姻缘开出的花,结下的硕果。这就不是“也枉然”,而是大丰收了。

  学者们早已论证过,程本后四十回的内容,与八十回前的种种伏笔预示,与全书情节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趋向,在主要方面是不相吻合的,甚至是矛盾的;而明义此诗所示的内容,与前八十回却是相吻合的。如:第五回曲子词说,“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与明义诗“聚如春梦”相合,与程本“张敞画眉”、“雨腻云香”、“二五之精,妙合而凝”则不合。第二十二回宝钗所作灯谜“朝罢谁携两袖烟,琴边衾里总无缘”也是如此。第三十六回宝玉在梦中抗议金玉姻缘,回目中用了“梦兆”二字,也是暗示未来的金玉姻缘只不过是一场春梦。明义诗说“石归山下无灵气,总使能言也枉然”,与第一回空空道人见石头上的故事时与石头的对话,与第五回曲子词“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全书主旨相合,与程本“兰桂齐芳、家道复初”则不合。第二十二回宝钗念给宝玉听的《寄生草》,有“赤条条来去无牵挂”,暗示宝玉未来离家出走,无家庭拖累,无功名利禄牵挂,当然也就没有什么“中举”、“文妙真人”、“雪地拜父”等一大串累赘了。这才叫做“散如烟”、“无灵气”、“亦枉然”。由此可见,明义此诗所示,正是曹雪芹的原意,也只有在曹雪芹原著中才能存在。程本后四十回所述,与明义此诗不符,违背曹著前八十回主旨,因而断非曹氏原著。

  ㈣,明义《题红诗》第二十首:

  馔玉炊金未几春,王孙瘦损骨嶙峋。青娥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季伦。

  此诗可看作对全书主旨的一个概括。有人认为“王孙”是指曹雪芹,有可能;不过,明义既然是《题红楼梦》诗,这“王孙”还是理解为书中人物才是。从此诗内容看,王孙即贾宝玉。诗首句说大观园的繁华好景不长,主人公的富贵生活如过眼烟云。二句说贾宝玉在贾府败落后所过的贫困潦倒生活及落魄损瘦形象。这句诗很有概括性,包含极丰富的内容。按照前八十回的种种伏笔,如像“贫穷难耐凄凉”,“金满箱,银满箱,展眼乞丐人皆谤”等暗示,按照全书情节发展的趋向,贾府日后的下场,是一败涂地,破家灭族(戚本四回脂评),茫茫白地。贾宝玉的生活,是大观园富贵生活的另一个极端:贫困潦倒,凄凉寂寞,度日如年。“王孙瘦损骨嶙峋”,正是贾府大衰败、大毁灭的集中表现。“骨嶙峋”,既写宝玉因贫苦而瘦削的身子,也暗示他傲世不屈的精神依旧。(骨嶙峋,似借敦敏“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句。)此诗的后面两句,是对这种大衰败、大毁灭悲剧内涵的揭示与评论。《红楼梦》的悲剧,首先是女性们的悲剧。青娥红粉,是第一回所说的“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的裙钗们。“归何处?”是用设问语气揭示她们的全部毁灭。第五回“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已暗示了她们的下场。第二十七回的葬花及《葬花吟》,不只是预言林黛玉一人的悲剧性前途,而且,正如脂评所说,“埋香冢葬花乃诸艳归源”,就是说,红楼女性们的归宿,都是这种像落花一样的悲惨的大毁灭。

  “惭愧当年石季伦”,学者们早有解释,说是用绿珠殉石崇的典故。西晋大贵族石崇,字季伦,在家败毁灭之际,尚有宠姬绿珠为他殉情跳楼;而贾宝玉落魄之时,一向对他温柔和顺的花袭人却离他而走了;比起石崇来,贾宝玉是不无惭愧的。此说似亦不无道理。但从明义此诗的整体意思来看,若将青娥红粉专指袭人一人,是否会缩小它所概括的全书悲剧性的意义呢?再说,在程本中,袭人的出走,是在宝玉出家之后,明媒出嫁而走的。而当宝玉在家之时,袭人对他依然是尽职尽忠的,对于他的离家出走,还悲伤不已。况且,那时候,除袭人外,宝玉身边还有莺儿诸人,对他一直是忠心服侍的,与石崇相比,何愧之有?因此,笔者认为,这“青娥红粉”,还是指大观园中的“千红万艳”为好。“惭愧当年石季伦”似应解释为借用石崇当年残杀美人的典故,来和《红楼梦》中的女性悲剧相比较,以此来揭示红楼女性惨遭毁灭的严重灾难,为这幕惊心动魄的大悲剧挥泪一哭。

  查刘义庆的《世说新语·汰侈》中载:

  石崇每要客燕集,常令美人行酒,使黄门校斩美人。王丞相与大将军尝共诣崇。丞相素不能饮,辄自勉强,至于沉醉。 每至大将军,固不饮, 以观其变。 已斩三人。 颜色如故,尚不肯饮。丞相让之。大将军曰:自杀伊家人,何预卿事?

  石崇和大将军王敦一伙豪霸,不把女性当人,以杀美人取乐,令人发指。可是若与《红楼梦》中“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破家灭族”的故事相比,石崇杀美人的故事还有点逊色。死在石崇屠刀下的只有几条人命。而《红楼梦》中被毁灭的女性却是“千红万艳”;她们不仅肉体的被摧残,还有长时间地精神上的被折磨,被戕害。残杀她们的屠场是整个社会,不像石崇仅限于一席酒宴。因此,倘若石崇尚在,读了红楼悲剧,恐怕要感到自愧勿如的。

  明义此诗所反映的是《红楼梦》的结局,与程本后四十回的结局相对照,两者的差别很大。程本写了贾府被抄家的事。但那抄家是很温和的。正像书中所说,“不是什么大事,不过一时受惊而已”。而且过不了好久,便发还家产,仍让贾政世袭祖宗官职。贾府很快就恢复了平静,并无什么大衰败的迹象。在抄家时,贾宝玉是受北静王特别保护的。他还得到贾母几千两银子财产的赐与。他根本不是什么“瘦损骨嶙峋”。所过生活依然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身边除了温柔体贴的妻子宝钗外,还有袭人、麝月、莺儿、五儿一伙丫鬟服侍。虽然,有时候他也因思念林妹妹而发傻发呆,但主要方面,他仍然在众女儿中过着“爱红”生活,甚至调戏五儿,忘乎所以。即使后来出了家,如前所述,也是当的阔和尚;而决不是“瘦损骨嶙峋”的落魄儿。明义诗中所示的贾宝玉的倒霉日子和可怜形象,在程本后四十回中连影子也找不到。

  关于“青娥红粉”们的归处,程本虽然也写出了一些人的悲剧性下场,而且也写得有一定的感染力(如黛玉之死),但从整体来看,程本写女性的悲剧是很有限的。不是千红一哭,万艳同悲,而是极少数人的不幸,多数人是有光明结局的。例如:三姑娘探春,远嫁后的生活是“极好”,在宝玉出走,贾府有难之际,不负众人所望,回到家里来,帮助贾府度过困境。李纨因儿子中了举人而戴上凤冠霞帔。宝钗虽然丈夫不在身边,却有儿子宝贝为伴,有“兰桂齐芳”的光明前途在等待着她,她的丫鬟莺儿诸人也跟着她受宠。香菱并没有如判词所示“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芳魂返故乡”,而是为薛家留下了后代,虽然难产而亡,实际上是一种光荣的献身。鸳鸯之死也不是什么悲剧,而是为贾母而殉身,是贾府的一种荣耀。花袭人嫁给蒋玉函,有了美满的婚姻和家庭。所有这些,都跟曹雪芹“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主旨不合,与“埋香冢葬花乃诸艳归源“的预示不合,亦与明义诗所示的令人惊心动魄的大悲剧结局绝异。

  综上所述,明义的上述四首《题红诗》所反映的内容,是明本《红楼梦》中的内容。这些内容在程本后四十回中,或者是找不到的,或者虽有其事,而内容性质却根本不同;却和曹雪芹原著前八十回所预示的趋向相吻合。这就有力地证明了程本《红楼梦》后四十回,决非曹雪芹原著。这个问题,经典红学家们早有权威性的论述了。笔者对明义四首《题红诗》的辨析所得出的结论,只不过是给这一问题提供又一个论据而已。

  三

  从明义这四首诗的内容来推测,曹氏原著,即明本《红楼梦》八十回后的情节,大致有如下的几点值得注意:

  ㈠,宝玉和黛玉的关系。黛玉的病加重,宝玉和她的爱情加浓,两人常在一起,相互安慰,并且订了婚约。但不久,黛玉即病逝,宝玉悲痛欲绝,宝钗不断劝慰他。

  ㈡宝玉和宝钗的关系。宝钗心里是一直爱着宝玉的,宝玉虽然不爱宝钗,但对她却有友爱之情。黛玉逝后,宝钗多方关心、体贴宝玉,二人关系逐渐密切。不久便订婚结婚。婚后,宝钗对宝玉极好。而宝玉却老想着黛玉。这时,贾府发生了重大祸事,宝玉和宝钗突然离散,宝钗可能夭逝。宝玉在穷困潦倒中出走,回到青埂峰下,还原成顽石。

  ㈢贾府的结局。大衰败,大抄家,大毁灭。十二钗全是悲惨的结局,宝玉只身一人,瘦骨嶙峋,穷苦潦倒,但仍保持原来蔑视功名的傲世性格。全书在极其惨痛的悲剧声中结束。

  脂本《石头记》八十回后的内容,虽然看不到文本了,但从许多脂评的所示中,大体上还可以推测出一些来。学者们根据脂评中多次提到“后三十回”的的批语,推测脂本《石头记》共有一百一十回。明本《红楼梦》似也是一百一十回。理由是:上述明本《红楼梦》八十回后的三点内容,和脂本《石头记》八十回后的情节相比,大多数是相同的或相似的;但也有某些差别,个别地方的差别甚至很大。笔者依据已经掌握到的材料,能够推测出来的差异处,约略有如下两点:

  ㈠,在明本中,“青娥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季伦”,十二钗及众女儿几乎全是毁灭性的结局。离家出走前的贾宝玉,是孤苦伶仃,孑然一身,青娥红粉已不在他的身边了。而在脂本中,并未如此。这时候的贾宝玉,身边尚有妻子宝钗,婢妾麝月,丫环小红、茜雪诸人;还有蒋玉涵和花袭人夫妇,不时来看望他。众女儿似乎并非像明义诗所示的那样全部毁灭。在八十回的脂本中,反映后三十回这种内容的评语不少。如庚辰本第二十一回有批:“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甲戌本第二十七回总评:“且红玉后有宝玉大得力处。”同书第二十六回朱批:“狱神庙红玉茜雪一大回文字惜迷失无稿。” 庚辰本第二十八回总评:“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始终。”看起来,和明本相比,脂本结局时在这方面的情节,其悲剧气氛似乎要弱一些。然而,若与下面的第㈡点联系起来看,又有另外的意义。

  ㈡,脂本中的贾宝玉有“情极之毒”。庚辰本第二十一回有条脂评:“宝玉之情,今古无人可比,固矣。然宝玉有情极之毒,亦世人莫忍为者,看至后半部则洞明矣。此是宝玉三大病也。宝玉有世人莫忍为之毒,故后文方能(有)‘悬崖撒手’一回。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玉一生偏僻处。”所谓“情极之毒”,与“情不情”是同义语。意思是,对婚姻爱情家庭的冷漠与背弃。如这条脂评所述,宝玉在出走之前,家中妻妾成群,宝钗对他是一片赤诚,麝月等婢妾都爱他。而他对此却冷酷无情,独自出走。这使笔者想起了前国民党的郑全山将军,由于不满国民党的罪恶统治,看破红尘,毅然弃官舍妻抛家,到重庆慈云寺为僧。他的病中的妻子找他不着,写了长信辗转到他手中。在那信中,妻子向他哭诉病情,说她恐不久于人世,求他回家来看她一眼,看两个幼小的女儿一眼。他读了信,只叹息了一声,仍然一心念他的佛。这就是非常人所能为的“情极之毒”。脂本这样来写贾宝玉,虽然受到脂砚斋的非议,却是极为成功,极为精彩的文笔。并非贾宝玉不讲感情,而是黑暗的现实逼得他实在无法生活下去了,不得已才做出这一着来。以“情’’抗“礼”,这是贾宝玉叛逆精神的核心内容。当“情”无法战胜“礼”时,当理想终归幻灭时,他宁可弃绝尘寰,“撒手悬崖”,抛弃“宝钗之妻,麝月之婢”,也不愿在世俗社会中随波逐流。①这“情极之毒”,是曹雪芹的神来之笔。把“康乾盛世”的腐败黑暗写尽了,把专制主义对爱情,对人性自由的压迫,写尽了。

  这样看来,脂本这一内容的悲剧意义,比明本似更深刻。它把悲剧的根源归罪于社会的黑暗。贾宝玉的出走,并不是,或不完全是对婚姻家庭的不满,而是整个社会不能容纳他。他的“情极之毒”,是黑暗腐败的社会逼出来的。这里须要指出的是,程本后四十回写宝玉出家之时,其家庭环境虽与脂本相似,但程本所写的社会环境却并不坏,朝廷对贾家是一片隆恩,贾宝玉和贾环都中了举。这在脂本中是决不会有这种描写的。因此,脂本中的宝玉出家,虽其家庭环境与明本有异,却是合乎情节逻辑的。

  同是雪芹所写,明本和脂本为什么有这样的差异?这个问题,在本文的下篇中要详论的。这里只先说一句:因为明本《红楼梦》有“碍语”,政治性的批判锋芒太露,难能在社会上流传,在曹雪芹的创作班子中有位权威人士脂砚斋通不过,作者被迫进行了修改。结果呢,还是通不过。于是,脂砚斋便仿效金圣叹,来一个腰斩《红楼梦》,使这部巨著成了“断臂维纳斯”。

  (中篇完,待续下篇)

  注:①参见网上徐州师范大学文学院赵兴勤教授等的《红楼梦》教案。

  1997年12月初稿 2002年7月修正 2005年8月三稿

  论明本《红楼梦》(中篇)

  作者:祝秉权   收录时间:2005-09-08

  论明本《红楼梦》(中篇)

  ——对明义二十首《题红楼梦诗》的新辨识(续)

  兼论程本《红楼梦》后四十回非雪芹原著

  祝秉权

  本篇提要:四首明义《题红诗》所示内容表明:曹氏原著《红楼梦》八十回后的内容与程本后四十回的内容大异,由此证明程本后四十回非曹氏原著。

  关键词:明义《题红楼梦诗》 曹氏原著《红楼梦》 程本后四十回

  一

  在《论明本红楼梦》(上篇)中,曾论述到明义的二十首《题红楼梦诗》,有十六首是反映《红楼梦》八十回前的内容的,但与脂本、程本相合的,只有八回;另有八回,并不相合。由此证明:明本《红楼梦》,是和脂、程本不完全相同的一个特殊本子。

  本文再从明义诗的另外四首,即第十四、第十八、第十九、第二十首诗所反映的内容,与程本的后四十回,以及八十回后脂本的一些内容,作一个比较,看一看它们之间的异同。

  这四首《题红诗》,学者们对它的内容已有很多的论述。笔者却多有异议,现再次对这四首诗逐首进行辨析,看一看它们究竟反映了《红楼梦》中什么样的情节。

  二

  先把明义这四首《题红诗》所反映的内容和程本后四十回相比。

  这四首诗是反映《红楼梦》八十回后的事,却与程本后四十回的内容完全不符。由此判断,程本后四十回并不是曹雪芹的原作,而是他人所续。

  ㈠,《题红诗》第十四首:

  病容愈觉胜桃花,午后潮回热转加;犹恐意中人看出,慰言今日稍差些。

  此诗所反映的是:林黛玉的病情,以及贾宝玉来看望病中的黛玉。但所指是书中的哪个情节,论者们的看法就很不相同。

  有人认为是指今本书中第三十四回:林黛玉在贾宝玉的遗帕上题写了三首情诗后,“觉得浑身火热,面上作烧,走至镜台揭开镜袱一照,只见腮上通红,自羡压倒桃花,却不知病由此萌。”(本文所引《红楼梦》原文,均见“红楼梦研究所”校注本)乍一看,明义此诗像是指的这个情节;其实不然。

  第一,书中此回所写黛玉病情,与明义诗所反映的黛玉病情完全不同。书中写的仅是身子发热,脸上作烧,红似桃花,是病之初萌。明义诗反映的却是:每天下午盗汗、潮热、发烧的症状,比以前更加严重了,是病情的进一步恶化。

  第二,黛玉对自己病情的感觉不同。书中所写是黛玉病之初萌,她自己并未意识到这是一种病状,对“腮上通红”竟有“自羡”之感。而明义此诗说的是“病容愈觉……”,这“愈觉”,当然是黛玉自己深一层地、又一次地感觉到之意。林黛玉从镜子中看到自己的面容比以往更加“胜桃花”了,每天午后盗汗发热症状,比以前加重了,自知病情不轻。

  第三,明义此诗还反映了林黛玉病情恶化时,贾宝玉来看望她。黛玉为了不让意中人担忧自己的病重,竭力掩饰病态,对宝玉说,如今比往日好多了(差,即瘥,病好转之意)。而今本书中此回根本没有这样的情节。那时候,宝玉挨父亲毒打,正卧床养伤,哪能来看林妹妹?

  有人认为,此诗所指当是今本书中第六十四回贾宝玉探望林黛玉之事;其实不然。此回书中的林黛玉,并无明义此诗所示的病情加重的症状。宝玉去看她,见她“病体恹恹,大有不胜之态”,这是因为她刚刚进行过瓜果节的奠祭而产生的伤感情绪。恹恹,是疲倦无精神,不是病态沉重。而明义此诗“病容愈觉……”云云,是病势加重后的一种发热亢奋现象。若从表面看去,不是“病体恹恹”,倒像满有精神似的,所以才有“慰言今日稍差些”的掩饰之辞。书中此回所写,既无“午汗潮回”的病症,也无黛玉对意中人的慰言;二人说几句话后,宝钗来了,大家共赏林黛玉刚写成的《五美吟》。明义此诗显然不是反映此事。

  细读明义这首《题红诗》,其内容是反映林黛玉患肺病的晚期症状。中医常识告诉我们,盗汗、午后潮热、颧红如桃花,是肺痨病晚期的重要特征。诗中所说“热转加”,是说发热度很高,病势加重。黛玉在自觉病势转重之时,宝玉来看望她。为了不使宝玉担心,在对话中有意掩饰自己的病情,用慰言告诉对方,近日来自己的病情有所好转了。“犹恐意中人看出,慰言今日较差些”,品味这样的诗句,使我们想像到,在林黛玉病重之际,她和宝玉的爱情深度也加重了。一对意中人对膝畅谈,情意绵绵,相互慰藉。这在《红楼梦》前八十回中,找不到这种情节。按照病情顺序,黛玉病势加重应在八十回后;明义此诗也应在八十回后。然而,在程本后四十回中,却找不到如明义诗所示的内容。其中虽然也有林黛玉病势加重的情节,却与明义此诗说的迥然不同。

  查程本后四十回关于林黛玉病势加重的事共有三次。第一次见第八十二回“病潇湘痴魂惊恶梦”。第二次见第八十九回,黛玉因误听人言宝玉在外定亲而大病,后又听说是谣言而病愈。第三次见第九十六、九十七回,黛玉因获悉宝玉和宝钗订婚的机密而失魂,终至一病不起。这三次病,全无如明义诗所示的症状和内容。第二次病时,宝玉虽前去探望,黛玉既无“愈觉胜桃花”的病症,亦无“慰言今日较差些”的对话。其余的两次,均无宝玉探病之事。

  应当特别指出的是,程本后四十回关于林黛玉病情的描写,在笔法上是很拙劣的。如第一次病,林黛玉因梦见父亲续弦,继母为她定了亲,要接她回去,她求老太太救她,被拒绝,梦醒后就大病,咳嗽,吐痰,吐血。作者在这里写梦,写病,写得直露无遗,不合黛玉性格,读来索然无味;并且反反复复渲染那盒痰血,读时真感恶心。明义若读到此种文字,是决不会产生作诗灵感的。又写王大夫为黛玉看病,直是第十四回张太医为秦可卿看病的翻版;又脱离性格和主题,单纯宣传中药知识,令人有卖弄技艺之感。仅凭这种拙劣的文笔,即可断定决非雪芹原著。而明义诗所示的情节,在黛玉病危之时,仍蕴藉着“颦颦宝玉两情痴”(永忠诗)的缠绵,读来意味深长。这才是雪芹的原味。

  ㈡,明义《题红诗》第十八首:

  伤心一首葬花词,似谶成真自不知。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痼续红丝。

  此诗决非为书中第二十七回林黛玉自吟《葬花词》而作,而是一首咏叹黛玉病逝早殇的吊唁诗。当明义读到黛玉夭逝的文字时,联想到女主人公过去的《葬花词》,果然成了她自己短命的谶言,因而浮想联翩,挥笔写下此诗。

  谶言式的笔法,是《红楼梦》的艺术特色之一。作者通过《葬花词》,暗示了女主人公日后的遭遇。这里有两点特别值得注意:其一,用“桃李”暗示林黛玉早夭。其二,“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太无情”,暗示宝玉和黛玉虽已订了婚约,后来又发生变故。周汝昌先生也认为,宝黛缔姻,在黛玉生前是定了的。这在庚辰本第二十九回贾母说“不是冤家不聚头”,并有脂批“一言为定”,作了明白的预示。明义此诗说,“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痼续红丝”,这“红丝”既喻爱情,又象征婚姻。续红丝,意味着黛玉在生前和宝玉不但早已相爱,而且已经订了婚约,牵上了红丝;如今人虽死了,红丝所象征的婚约仍在;哪里去找能起死回生的灵丹妙药,让黛玉复活还阳,与意中人共续红丝——结婚成亲呢?这是明义的沉痛婉惜;按照文学的情感逻辑,也可以看作是宝玉在黛玉灵前的痛呼,也是黛玉灵魂的一种渴求。

  在程本后四十回中,所写宝黛爱情关系,与明义这首诗所示的内容是不相吻合的。在程本中,宝玉和黛玉从来不曾订过婚约,续过红丝。早在黛玉生前,贾府主子们就替宝玉和宝钗牵上了红丝,定下婚约。正当林黛玉逝世之际,恰好是金玉姻缘接续之时。黛玉死后,贾薛二人已经正式结为夫妇,木石姻缘已经终结,黛玉与宝玉原先既无婚约,哪有红丝可续?明义诗中用了“返魂香”句,是大有深意的。《牡丹亭》中的杜丽娘为爱情而死,是返魂香使她复活又和柳梦梅共续红丝。杜丽娘在生前死后,都在渴求着爱情的实现。明义用“安得返魂香……”句,同样寓示着林黛玉灵魂对爱情的渴望。可是,在程本第九十六和九十七回中,黛玉得知贾薛订婚的消息后,对宝玉的爱情也就终结了。“焚稿断痴情”,一个“断”字,写出了黛玉跟宝玉断绝爱情的决心。痴情既断,何丝可续?黛玉临终时痛呼“宝玉,宝玉你好……”,那未完的话应是“你好狠心!”显然,黛玉是绝望而死的。因为她根本不知道宝玉是受骗上当,误以为他是负心之人,所以才断了痴情,绝了爱望。如果明义所读到的是这样的内容,是决不会写下“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痼续红丝”这样的诗句的。

  当然,程本关于林黛玉夭逝的描写,也有成功动人之处。但它的内容却与明义此诗不合。还须指出的是,程本所写黛玉之死,是与“掉包计”的阴谋连在一起的。这“掉包计”的写法,实在很不高明,非常糟糕,落入前人早已写滥了的窠臼。在明清小说戏剧中关于掉包计的故事数不胜数。以俗套的戏剧性情节冲淡了生活的真实性,削弱了悲剧的感人力量。早有学者指出,这种俗套的文笔断非出自雪芹之手。仔细品味明义此诗,把黛玉之死与“伤心一首葬花词”联系起来加以想象,可以推测,在曹雪芹的原著中,黛玉早逝的那一长篇文字,比起程本所写的来,是更为激动人心的。

  ㈢,明义《题红诗》第十九首:

  莫问金姻与玉缘,聚如春梦散如烟。石归山下无灵气,总使能言也枉然。

  有人认为,金姻与玉缘是分别指宝玉和宝钗,宝玉和黛玉的婚姻;其实不然。因为宝黛姻缘未聚,黛玉即逝;只有金玉姻缘才有聚散之事。所以,此诗所示,当是贾薛成婚及全书结束的事。金玉姻缘虽然结合了,但不久即散。宝玉出走,回到青埂峰下成了无灵性的顽石。宝钗也因此毁灭了青春,可能也是早夭。金玉姻缘烟消云散,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虽然那顽石上刻满了一大篇这个故事,但也只能留给后人欣赏,对于贾薛两家来说,又有什么样的意义呢?

  此诗所示,初看好象与程本关于金玉姻缘的描写是相合的,仔细品读却不然。不妨相互对比一下:

  明义诗说,金玉姻缘是“聚如春梦散如烟”,是说婚姻结合虽然也有快乐,却很空虚,很短暂,不久就如烟地散了,散得无影无踪,枉然了。而程本所写,并非如此。贾薛的结合,是出于掉包计的欺骗,起初很痛苦。但不久,宝玉想到黛玉已死,宝钗又是第一等人物,方信金玉姻缘有定。于是,二人便过着“张敞画眉”、“雨腻云香”的恩爱夫妻生活,终至“二五之精,妙合而凝”,宝钗怀上了孩子。这就不是“聚如春梦”之空,而是“如鱼得水”之实了。程本又写,宝玉虽然出走了,却是中了举人,被圣人封为文妙真人,披了红毡,当了阔和尚,为贾府也是为宝钗留下了名誉。贾薛的儿子后来飞黄腾达,兰桂齐芳,家道复初。这就不是“散如烟”,而是虽有所散,却留下了不朽的业绩与光荣,是形散而神不散也。而所有这一切功绩,都是金玉姻缘开出的花,结下的硕果。这就不是“也枉然”,而是大丰收了。

  学者们早已论证过,程本后四十回的内容,与八十回前的种种伏笔预示,与全书情节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趋向,在主要方面是不相吻合的,甚至是矛盾的;而明义此诗所示的内容,与前八十回却是相吻合的。如:第五回曲子词说,“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与明义诗“聚如春梦”相合,与程本“张敞画眉”、“雨腻云香”、“二五之精,妙合而凝”则不合。第二十二回宝钗所作灯谜“朝罢谁携两袖烟,琴边衾里总无缘”也是如此。第三十六回宝玉在梦中抗议金玉姻缘,回目中用了“梦兆”二字,也是暗示未来的金玉姻缘只不过是一场春梦。明义诗说“石归山下无灵气,总使能言也枉然”,与第一回空空道人见石头上的故事时与石头的对话,与第五回曲子词“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全书主旨相合,与程本“兰桂齐芳、家道复初”则不合。第二十二回宝钗念给宝玉听的《寄生草》,有“赤条条来去无牵挂”,暗示宝玉未来离家出走,无家庭拖累,无功名利禄牵挂,当然也就没有什么“中举”、“文妙真人”、“雪地拜父”等一大串累赘了。这才叫做“散如烟”、“无灵气”、“亦枉然”。由此可见,明义此诗所示,正是曹雪芹的原意,也只有在曹雪芹原著中才能存在。程本后四十回所述,与明义此诗不符,违背曹著前八十回主旨,因而断非曹氏原著。

  ㈣,明义《题红诗》第二十首:

  馔玉炊金未几春,王孙瘦损骨嶙峋。青娥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季伦。

  此诗可看作对全书主旨的一个概括。有人认为“王孙”是指曹雪芹,有可能;不过,明义既然是《题红楼梦》诗,这“王孙”还是理解为书中人物才是。从此诗内容看,王孙即贾宝玉。诗首句说大观园的繁华好景不长,主人公的富贵生活如过眼烟云。二句说贾宝玉在贾府败落后所过的贫困潦倒生活及落魄损瘦形象。这句诗很有概括性,包含极丰富的内容。按照前八十回的种种伏笔,如像“贫穷难耐凄凉”,“金满箱,银满箱,展眼乞丐人皆谤”等暗示,按照全书情节发展的趋向,贾府日后的下场,是一败涂地,破家灭族(戚本四回脂评),茫茫白地。贾宝玉的生活,是大观园富贵生活的另一个极端:贫困潦倒,凄凉寂寞,度日如年。“王孙瘦损骨嶙峋”,正是贾府大衰败、大毁灭的集中表现。“骨嶙峋”,既写宝玉因贫苦而瘦削的身子,也暗示他傲世不屈的精神依旧。(骨嶙峋,似借敦敏“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句。)此诗的后面两句,是对这种大衰败、大毁灭悲剧内涵的揭示与评论。《红楼梦》的悲剧,首先是女性们的悲剧。青娥红粉,是第一回所说的“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的裙钗们。“归何处?”是用设问语气揭示她们的全部毁灭。第五回“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已暗示了她们的下场。第二十七回的葬花及《葬花吟》,不只是预言林黛玉一人的悲剧性前途,而且,正如脂评所说,“埋香冢葬花乃诸艳归源”,就是说,红楼女性们的归宿,都是这种像落花一样的悲惨的大毁灭。

  “惭愧当年石季伦”,学者们早有解释,说是用绿珠殉石崇的典故。西晋大贵族石崇,字季伦,在家败毁灭之际,尚有宠姬绿珠为他殉情跳楼;而贾宝玉落魄之时,一向对他温柔和顺的花袭人却离他而走了;比起石崇来,贾宝玉是不无惭愧的。此说似亦不无道理。但从明义此诗的整体意思来看,若将青娥红粉专指袭人一人,是否会缩小它所概括的全书悲剧性的意义呢?再说,在程本中,袭人的出走,是在宝玉出家之后,明媒出嫁而走的。而当宝玉在家之时,袭人对他依然是尽职尽忠的,对于他的离家出走,还悲伤不已。况且,那时候,除袭人外,宝玉身边还有莺儿诸人,对他一直是忠心服侍的,与石崇相比,何愧之有?因此,笔者认为,这“青娥红粉”,还是指大观园中的“千红万艳”为好。“惭愧当年石季伦”似应解释为借用石崇当年残杀美人的典故,来和《红楼梦》中的女性悲剧相比较,以此来揭示红楼女性惨遭毁灭的严重灾难,为这幕惊心动魄的大悲剧挥泪一哭。

  查刘义庆的《世说新语·汰侈》中载:

  石崇每要客燕集,常令美人行酒,使黄门校斩美人。王丞相与大将军尝共诣崇。丞相素不能饮,辄自勉强,至于沉醉。 每至大将军,固不饮, 以观其变。 已斩三人。 颜色如故,尚不肯饮。丞相让之。大将军曰:自杀伊家人,何预卿事?

  石崇和大将军王敦一伙豪霸,不把女性当人,以杀美人取乐,令人发指。可是若与《红楼梦》中“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破家灭族”的故事相比,石崇杀美人的故事还有点逊色。死在石崇屠刀下的只有几条人命。而《红楼梦》中被毁灭的女性却是“千红万艳”;她们不仅肉体的被摧残,还有长时间地精神上的被折磨,被戕害。残杀她们的屠场是整个社会,不像石崇仅限于一席酒宴。因此,倘若石崇尚在,读了红楼悲剧,恐怕要感到自愧勿如的。

  明义此诗所反映的是《红楼梦》的结局,与程本后四十回的结局相对照,两者的差别很大。程本写了贾府被抄家的事。但那抄家是很温和的。正像书中所说,“不是什么大事,不过一时受惊而已”。而且过不了好久,便发还家产,仍让贾政世袭祖宗官职。贾府很快就恢复了平静,并无什么大衰败的迹象。在抄家时,贾宝玉是受北静王特别保护的。他还得到贾母几千两银子财产的赐与。他根本不是什么“瘦损骨嶙峋”。所过生活依然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身边除了温柔体贴的妻子宝钗外,还有袭人、麝月、莺儿、五儿一伙丫鬟服侍。虽然,有时候他也因思念林妹妹而发傻发呆,但主要方面,他仍然在众女儿中过着“爱红”生活,甚至调戏五儿,忘乎所以。即使后来出了家,如前所述,也是当的阔和尚;而决不是“瘦损骨嶙峋”的落魄儿。明义诗中所示的贾宝玉的倒霉日子和可怜形象,在程本后四十回中连影子也找不到。

  关于“青娥红粉”们的归处,程本虽然也写出了一些人的悲剧性下场,而且也写得有一定的感染力(如黛玉之死),但从整体来看,程本写女性的悲剧是很有限的。不是千红一哭,万艳同悲,而是极少数人的不幸,多数人是有光明结局的。例如:三姑娘探春,远嫁后的生活是“极好”,在宝玉出走,贾府有难之际,不负众人所望,回到家里来,帮助贾府度过困境。李纨因儿子中了举人而戴上凤冠霞帔。宝钗虽然丈夫不在身边,却有儿子宝贝为伴,有“兰桂齐芳”的光明前途在等待着她,她的丫鬟莺儿诸人也跟着她受宠。香菱并没有如判词所示“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芳魂返故乡”,而是为薛家留下了后代,虽然难产而亡,实际上是一种光荣的献身。鸳鸯之死也不是什么悲剧,而是为贾母而殉身,是贾府的一种荣耀。花袭人嫁给蒋玉函,有了美满的婚姻和家庭。所有这些,都跟曹雪芹“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主旨不合,与“埋香冢葬花乃诸艳归源“的预示不合,亦与明义诗所示的令人惊心动魄的大悲剧结局绝异。

  综上所述,明义的上述四首《题红诗》所反映的内容,是明本《红楼梦》中的内容。这些内容在程本后四十回中,或者是找不到的,或者虽有其事,而内容性质却根本不同;却和曹雪芹原著前八十回所预示的趋向相吻合。这就有力地证明了程本《红楼梦》后四十回,决非曹雪芹原著。这个问题,经典红学家们早有权威性的论述了。笔者对明义四首《题红诗》的辨析所得出的结论,只不过是给这一问题提供又一个论据而已。

  三

  从明义这四首诗的内容来推测,曹氏原著,即明本《红楼梦》八十回后的情节,大致有如下的几点值得注意:

  ㈠,宝玉和黛玉的关系。黛玉的病加重,宝玉和她的爱情加浓,两人常在一起,相互安慰,并且订了婚约。但不久,黛玉即病逝,宝玉悲痛欲绝,宝钗不断劝慰他。

  ㈡宝玉和宝钗的关系。宝钗心里是一直爱着宝玉的,宝玉虽然不爱宝钗,但对她却有友爱之情。黛玉逝后,宝钗多方关心、体贴宝玉,二人关系逐渐密切。不久便订婚结婚。婚后,宝钗对宝玉极好。而宝玉却老想着黛玉。这时,贾府发生了重大祸事,宝玉和宝钗突然离散,宝钗可能夭逝。宝玉在穷困潦倒中出走,回到青埂峰下,还原成顽石。

  ㈢贾府的结局。大衰败,大抄家,大毁灭。十二钗全是悲惨的结局,宝玉只身一人,瘦骨嶙峋,穷苦潦倒,但仍保持原来蔑视功名的傲世性格。全书在极其惨痛的悲剧声中结束。

  脂本《石头记》八十回后的内容,虽然看不到文本了,但从许多脂评的所示中,大体上还可以推测出一些来。学者们根据脂评中多次提到“后三十回”的的批语,推测脂本《石头记》共有一百一十回。明本《红楼梦》似也是一百一十回。理由是:上述明本《红楼梦》八十回后的三点内容,和脂本《石头记》八十回后的情节相比,大多数是相同的或相似的;但也有某些差别,个别地方的差别甚至很大。笔者依据已经掌握到的材料,能够推测出来的差异处,约略有如下两点:

  ㈠,在明本中,“青娥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季伦”,十二钗及众女儿几乎全是毁灭性的结局。离家出走前的贾宝玉,是孤苦伶仃,孑然一身,青娥红粉已不在他的身边了。而在脂本中,并未如此。这时候的贾宝玉,身边尚有妻子宝钗,婢妾麝月,丫环小红、茜雪诸人;还有蒋玉涵和花袭人夫妇,不时来看望他。众女儿似乎并非像明义诗所示的那样全部毁灭。在八十回的脂本中,反映后三十回这种内容的评语不少。如庚辰本第二十一回有批:“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甲戌本第二十七回总评:“且红玉后有宝玉大得力处。”同书第二十六回朱批:“狱神庙红玉茜雪一大回文字惜迷失无稿。” 庚辰本第二十八回总评:“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始终。”看起来,和明本相比,脂本结局时在这方面的情节,其悲剧气氛似乎要弱一些。然而,若与下面的第㈡点联系起来看,又有另外的意义。

  ㈡,脂本中的贾宝玉有“情极之毒”。庚辰本第二十一回有条脂评:“宝玉之情,今古无人可比,固矣。然宝玉有情极之毒,亦世人莫忍为者,看至后半部则洞明矣。此是宝玉三大病也。宝玉有世人莫忍为之毒,故后文方能(有)‘悬崖撒手’一回。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玉一生偏僻处。”所谓“情极之毒”,与“情不情”是同义语。意思是,对婚姻爱情家庭的冷漠与背弃。如这条脂评所述,宝玉在出走之前,家中妻妾成群,宝钗对他是一片赤诚,麝月等婢妾都爱他。而他对此却冷酷无情,独自出走。这使笔者想起了前国民党的郑全山将军,由于不满国民党的罪恶统治,看破红尘,毅然弃官舍妻抛家,到重庆慈云寺为僧。他的病中的妻子找他不着,写了长信辗转到他手中。在那信中,妻子向他哭诉病情,说她恐不久于人世,求他回家来看她一眼,看两个幼小的女儿一眼。他读了信,只叹息了一声,仍然一心念他的佛。这就是非常人所能为的“情极之毒”。脂本这样来写贾宝玉,虽然受到脂砚斋的非议,却是极为成功,极为精彩的文笔。并非贾宝玉不讲感情,而是黑暗的现实逼得他实在无法生活下去了,不得已才做出这一着来。以“情’’抗“礼”,这是贾宝玉叛逆精神的核心内容。当“情”无法战胜“礼”时,当理想终归幻灭时,他宁可弃绝尘寰,“撒手悬崖”,抛弃“宝钗之妻,麝月之婢”,也不愿在世俗社会中随波逐流。①这“情极之毒”,是曹雪芹的神来之笔。把“康乾盛世”的腐败黑暗写尽了,把专制主义对爱情,对人性自由的压迫,写尽了。

  这样看来,脂本这一内容的悲剧意义,比明本似更深刻。它把悲剧的根源归罪于社会的黑暗。贾宝玉的出走,并不是,或不完全是对婚姻家庭的不满,而是整个社会不能容纳他。他的“情极之毒”,是黑暗腐败的社会逼出来的。这里须要指出的是,程本后四十回写宝玉出家之时,其家庭环境虽与脂本相似,但程本所写的社会环境却并不坏,朝廷对贾家是一片隆恩,贾宝玉和贾环都中了举。这在脂本中是决不会有这种描写的。因此,脂本中的宝玉出家,虽其家庭环境与明本有异,却是合乎情节逻辑的。

  同是雪芹所写,明本和脂本为什么有这样的差异?这个问题,在本文的下篇中要详论的。这里只先说一句:因为明本《红楼梦》有“碍语”,政治性的批判锋芒太露,难能在社会上流传,在曹雪芹的创作班子中有位权威人士脂砚斋通不过,作者被迫进行了修改。结果呢,还是通不过。于是,脂砚斋便仿效金圣叹,来一个腰斩《红楼梦》,使这部巨著成了“断臂维纳斯”。

  (中篇完,待续下篇)

  注:①参见网上徐州师范大学文学院赵兴勤教授等的《红楼梦》教案。

  1997年12月初稿 2002年7月修正 2005年8月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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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陵十二钗正册林黛玉判词)、薛宝钗判词)、贾元春判词)、贾探春判词)、史湘云判词)、妙玉判词)、贾迎春判词)、贾惜春判词)、王熙凤判词)、巧姐判词)、李纨判词)、秦可卿判词

  红楼梦曲引子枉凝眉终身误恨无常喜冤家分骨肉虚花悟乐中悲世难容聪明累留余庆晚韶华好事终飞鸟各投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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