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隐集《说天鸡》原文及鉴赏

【导语】:

狙氏子不得父术,而得鸡之性焉。其畜养者,冠距不举,毛羽不彰,兀然若无饮啄意。洎见敌,则他鸡之雄也; 伺晨,则他鸡之先也。故谓之天鸡。狙氏死,传其术于子焉。乃反先人之道:非毛羽彩错、嘴

  狙氏子不得父术,而得鸡之性焉。其畜养者,冠距不举,毛羽不彰,兀然若无饮啄意。洎见敌,则他鸡之雄也; 伺晨,则他鸡之先也。故谓之天鸡。狙氏死,传其术于子焉。乃反先人之道:非毛羽彩错、嘴距铦利者, 不与其栖, 无复向时伺晨之俦,见敌之勇,峨冠俯步,饮啄而已。吁! 道之坏也,有是夫!

  (《罗隐集》)

  【赏析】恐怕没有任何一种文体,比小品文更适于讽刺与幽默了。太平盛世,用以劝导个人品格的健全,调适人际关系、娱乐生活;社会动荡世道不明时,则成为武器直击政治丑恶。晚唐时,旧制矛盾百出,现实已不可乐观,知识分子倍感压抑,于是讽刺小品发展起来。以罗隐等人为代表的这一时期小品文,被称为“唐代散文最后的光彩和锋芒”。

  在《说天鸡》 中,作者是以“悖理”与“可笑”两个方面展开他的讽刺才能的。一、养猴人的儿子学不了父业却懂了养鸡之道,而养鸡人的儿子又虽承父业却一反方法,事情越弄越糟; 人悖理则鸡也悖理,瘟头瘟脑的竟善斗善鸣,而外表神气的却在对手攻击之下只知啄食。二、狙氏之术本不是什么高明的本事,无非以朝三暮四、朝四暮三的办法耍弄猴子而已,而其子竟连这么点本事也学不会,待到他的儿子也来养鸡时,则是连鸡也喂不好;人可笑则鸡也可笑,要么冠距不举,毛羽不彰,要么“无复向时伺晨之俦”,遇到敌手只会“峨冠高步,饮啄而已”。作者更以“天鸡”称之,这种鸡的“德性”,自然是“天晓得”了。于是作者最后不得不叹道: 世道的悖谬、可笑,日见之坏,竟然到了这种样子!

  作者罗隐性好讥讽世事,故得罪权贵,传说曾十试进士而不取。本文显然是以寓言方式讽刺晚唐当政者以貌取人不用真才的政治现实。天鸡者,达官贵人也。

  本文在写作上以“冷处理”,表面似不动声色,而内含激奋。尤“冷面滑稽”则更见其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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