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文森《金银岛》主要内容简介及赏析

【导语】:

【作品提要】 机智勇敢的吉姆,因偶然的机遇,得到了海盗弗林特藏在金银岛上的宝物的藏宝图。他把图交给了当地很有威望的乡绅屈利劳尼、医生李甫西。他们揣着该图,带上小吉姆,领着

  【作品提要】

  机智勇敢的吉姆,因偶然的机遇,得到了海盗弗林特藏在金银岛上的宝物的藏宝图。他把图交给了当地很有威望的乡绅屈利劳尼、医生李甫西。他们揣着该图,带上小吉姆,领着一个船队前往金银岛寻宝。而一伙海盗闻讯也打起了宝藏的主意。吉姆等人与这伙凶猛的海盗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最终凭借斯摩列特船长的指挥有方、李甫西医生的冷静与果断,再加上吉姆的机智勇敢,战胜了嚣张的海盗,平安返航。

  【作品选录】

  第五部 我在海上的惊险奇遇

  第二十二章 我在海上的惊险奇遇是怎样开始的

  反叛者们没有卷土重来,树林里也没有人再打枪。照船长的说法,他们已经“领到了这一天的口粮”。我们可以从容察看伤员的伤势,准备午饭。乡绅和我宁可冒险到门外去做饭,但即使如此,伤员大声呼痛的声音还是传到我们耳朵里来,令人不忍卒听。

  这场战斗中倒下的八个人中只有三个还没咽气: 在枪眼旁中弹的一名海盗,还有亨特和斯摩列特船长。其中前两人毫无生望: 那海盗最后死在大夫的刀下;亨特则始终没有苏醒过来,尽管我们作了最大的努力。亨特拖了整整一个白天,就像住在我们店里的老海盗中了风那样大声喘气。但他的肋骨被打断了,跌倒时颅骨又被撞碎,所以到夜里就无声无息地见上帝去了。

  至于船长,他的伤势虽然带来不少痛苦,但并不危险,没有损及要害。他先是被约伯·安德森开枪打中,子弹穿过肩胛骨,触及肺部,幸而情况不算严重;第二颗子弹只是挫伤了小腿上的一部分肌肉。大夫说他肯定可以复元,不过,暂时以及接下来的几个星期,他不能走路,一只胳膊不能动弹,甚至最好不要说话,如果他能够克制的话。

  我自己指关节上偶然造成的刀伤算不了什么。李甫西大夫替我贴了膏药,还扯了一下我的耳朵。

  午饭后,乡绅和大夫在船长身边坐下来商议军情。等到他们充分谈够,时间刚过正午,大夫拿起帽子和手枪,腰里挂上弯刀,把地图放在口袋里,肩上挎一支滑膛枪,从北面翻过木栅,迅速地消失在树林里。

  葛雷和我一起坐在木屋另一头听不见他们三人商量的地方。大夫的行动使葛雷大吃一惊,他把衔着的烟斗拿下来以后,甚至忘了重新放到嘴里去。

  “我的海神爷!”他说,“李甫西大夫难道发疯了?”

  “不可能,”我说,“我认为,我们这些人即使都发疯,也要最后一个才轮到他。”

  “也许是这样,伙计,”葛雷说,“不过,要是他没有发疯,那一定是我疯了。”

  “我看大夫一定有他的主意,”我说,“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他是去跟本·葛恩碰头的。”

  事后看来,我的料想是有道理的。但目前,木屋里闷得要命,栅栏里边的一小块沙地给正午的烈日晒得滚烫,我的头脑里开始酝酿另一个念头,这个念头可就绝对不是那么有道理了。我羡慕大夫在阴凉的树林里走,周围鸟声啁啾,松树散发清香;而我坐着受烤,身上的衣服汗湿后黏糊糊的,周围有那么多的血,横着那么多的尸体。我对这个地方的厌恶几乎同恐怖一样强烈。

  我一直在洗刷屋里的血迹和午饭的盆碟,愈洗愈感到厌恶,也就愈是羡慕大夫。最后,我在一袋面包干旁边,趁别人不注意,采取了第一个步骤准备逃走: 我把外套的两只口袋都塞满面包干。

  我承认我是个傻瓜,我打算做的事情当然是愚蠢的轻举妄动;但我决心尽可能谨慎地去做。不管遇到什么情况,这点面包干至少在两天内能使我不至于挨饿。

  接下来我拿了两支手枪。由于我已经有一筒火药和好些子弹,就觉得自己武装得挺不错了。

  在我头脑里形成的设想本身并不算坏。我打算走到从东面把锚地同海洋隔开的沙尖嘴上去,找到昨天傍晚我发现的那堵白色的岩壁,看看本·葛恩的小艇究竟是否藏在那里;我直到现在还相信这是值得一试的。但我肯定不可能得到离开寨子的许可,于是唯一的办法就是不别而行,乘人不备时溜出去。这种做法实在要不得,以致本身是对的事情也变成了错的。但我毕竟是个毛孩子,拿定了主意便不再犹豫。

  我终于找到一个很好的机会。乡绅和葛雷正忙于给船长吊绷带,道路畅通无阻。我一个箭步蹿出去,翻过栅栏,钻进了树丛;在我的伙伴们发觉之前,我已经远在他们的喊声所能达到的距离之外。

  这是我第二次擅自行动,这一次比前一次要轻率得多,因为我只撇下两个健康的人守卫木屋。然而,同第一次一样,这一行动却救了我们大家。

  我径直朝着海岛东岸跑去,因为我决定沿着沙尖嘴靠海的那一边走,免得被锚地里的人察觉。下午的时间已经不早,不过太阳没有落山,还相当暖。我在高大的树林中穿行的时候,可以听到前面远处不仅有浪涛击岸的持续的轰鸣,还有树叶的簌簌声和树枝的飒飒声——这表明今天的海风比往日强些。不久,阵阵凉意开始向我拂来。我又走了几步,来到树林边缘的开阔地,见蓝色的大海在阳光下伸展到水天相连的地平线上,岸边激浪滚滚,泡沫翻腾。

  我从来没有看见过藏宝岛周围的海有宁静的日子。即使烈日当头,空气里没有一丝儿风,蔚蓝色的海面波平如镜,但沿着整个海岸总是巨浪奔腾,日夜喧嚷。恐怕岛上很难找到一块地方听不见浪花飞溅的响声。

  我沿着激浪走去,心情非常愉快,直到我估计已向南走得够远了,这才借几簇茂密的灌木作隐蔽,小心翼翼地攀向沙尖嘴的脊梁。

  我的背后是海,前面是锚地。海风已趋于平静,大概刚才刮得太猛,所以风力也耗竭得比较快。取而代之的是忽而从南面、忽而从东南面飘来的轻柔气流,随带着大团大团的浓雾。处在骷髅岛下风面的锚地水面呈铅灰色,不起些微波纹,同我们刚进来时一样。伊斯班袅拉号在这平滑的镜面上,从桅顶到吃水线连同从斜桁尖头上垂下的海盗旗都映得清清楚楚。

  大船旁停着一只划子,西尔弗——我随时都认得出他——在划子的尾座上,另外有两个人身子探出大船的后舷墙,其中一个戴着红色的睡帽,就是几小时前我看见跨在栅栏顶上的那个坏蛋。他们显然在谈笑,不过他们谈些什么,隔得那么远——大约一英里以上——我当然一句也听不清。忽然响起了极其可怕的、简直不像这个世界上的一声怪叫,最初把我吓一大跳。后来我才想起那是名叫弗林特船长的鹦鹉在叫;根据色彩鲜艳的羽毛这一目标,我甚至看得见它栖息在主人的手腕子上。

  不一会,划子撑离大船向岸边划去,戴红睡帽的家伙和他的同伴从房舱升降口走下去了。

  就在这时,太阳落到望远镜山后面。由于雾聚得很快,天一下子就开始变黑。我知道,如果要在今晚找到小艇,必须赶快。

  露出在灌木丛高处的白色岩壁还在下面大约八分之一英里的沙尖嘴上,我在矮树丛中潜行,往往手脚并用在地上爬,花了不少时间才挨近那里。当我的手触到粗糙的岩壁时,夜幕几乎已经降下。岩壁下面有一小块长着绿色草皮的凹地,被沙汀和高仅及膝、在这一带长得特别茂密的矮树丛所掩盖。凹地中央果然有一顶用山羊皮缀成的小小帐篷,有点像吉卜赛人带着在英国到处流浪的帐幕。

  我跳到凹地里,揭开帐篷的边沿一看,里边是本·葛恩的小艇。这是简陋得不能更简陋的一只小舟: 粗糙的硬木斜底船架用毛朝里的山羊皮包起来。艇身小得可怜,即使我坐在里面也很挤,很难想象它怎能载得起一个大人。一块坐板安得极低,船头装有类似踏脚的木档,还有一支双叶长桨。

  在这以前我从未见过我们的祖先布立吞人用柳条和兽皮造的渔船,但后来我看到了这样的一条船。为了让读者对本·葛恩的小艇有一个概念,最确切的比方莫过于说: 它像是人类所造的这类渔船中最原始、最拙劣的一只。然而它无疑具备古代柳条兽皮船的最大优点,那就是本身极轻,搬动方便。

  现在小艇既然已经找到,也许该回到自己的岗位上去了。但这时我又想到了另一个主意,而且感到得意非凡,非把它实施不可,哪怕斯摩列特船长想阻挡也阻挡不住。我决意在夜幕掩护下划着小艇靠近伊斯班袅拉号,把锚索割断,任其随波逐流,它爱到哪里就漂到哪里的岸上去。我敢肯定,反叛者们上午遭到了这样的迎头痛击,都想及早起锚出海。我寻思,要是能叫他们逃不了,该有多好。看到海盗们连一只划子也没有给留守在大船上的人,我估计这件事做起来风险不大。

  我坐下来等待天黑,拿出面包干来饱餐了一顿。这个夜晚对于实施我的主意可说是千载难逢的时机。浓雾遮蔽了整个天空。在落日的最后一点余光也隐灭消失之后,藏宝岛笼罩在一片漆黑之中。我终于把原始小艇扛上肩,打着趔趄摸黑走出我在那里吃了晚饭的凹地,这时,整个锚地里只能看见两点火光。其一是岸上的大篝火堆,吃了败仗的海盗们在沼地里围着篝火纵酒胡闹。其二只是隐约浮在黑暗之上的些许微光,它指示着大船停泊的位置。船在落潮时转了个方向,现在是船头朝着我,船上唯一的灯光在房舱里;我所看到的仅仅是从尾窗中射出来的强光投在雾幕上的反照而已。

  落潮已开始了一段时间,我得越过一条长长的沙滩,几次在泥沙中陷到脚脖子以上,才走到正在退下去的水边。在水中蹚了几步之后,我略略使出力气麻利地把小艇底朝下放到水面上。

  第二十三章 潮水急退

  那只小艇对于像我这样身量和体重的一个人来说是很安全的,这一点我有充分体会,直到不再用它为止。它在海上既轻快、又灵活,但驾驶起来又是极其别扭和偏向一边的。无论你怎样划,它总是比任何其他船只更偏往下风方向,它的拿手好戏就是不住地打转。本·葛恩自己也承认,这小船“很不好对付,除非摸熟它的脾气”。

  我当然不知道它的脾气。它朝任何方向都可以转移自如,就是不肯对准我要去的方向。它在大部分时间内侧着一边船舷,要不是潮水帮忙,我肯定永远不可能靠近大船。总算运气好,不论我怎样划,潮水始终把我往下冲;而伊斯班袅拉号恰恰在航道上,要错过也不大可能。

  大船最初呈现在我前面的是比黑暗更浓的黑糊糊的一团。随后,桅杆、帆桁和船体渐渐显现轮廓。紧接着(因为愈往前,退潮的流速就愈急),小艇已经到了锚索旁边,我立刻把它抓住。

  锚索像弓弦一般绷紧,可见船在用多大的力量想要把锚拔起来。泛着细浪的潮流在船身周围的一片漆黑中汩汩作声,喋喋不休,犹如一股小小的山洪。只要用我的水手刀一砍,伊斯班袅拉号就会被潮水冲走。

  到目前为止,一切都很顺利。但我忽然想到,对绷紧的绳索猛砍一刀,就有被马蹄踢倒那样的危险。要是我冒冒失失去砍伊斯班袅拉号的锚索,势必连人带艇从水面上弹出去。

  这个念头使我不知如何是好,要不是幸运再次对我特别照顾,我也许会干脆放弃原来的主意。但是,开始时从东南面、稍后则从南面吹来的微风,在夜幕降落后转成了西南风。我正在犹豫不决的当儿,一阵风吹来,把伊斯班袅拉号逆着潮流高高托起。我喜出望外地感觉到被我握紧的锚索松了一下,我抓住锚索的那只手有一瞬间浸入水中。

  我当机立断,掏出我的折刀,用牙齿把它拉开,开始一股一股地割那条绳索,直到只剩下两股细绳重又把船身拉紧。于是我暂停片刻,静候下一阵风再次使绷紧的锚索稍有松弛,以便把那最后两股割断。

  在这段时间内,我一直听到从房舱里传出高声的谈话。但是,老实说,我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别的念头上,所以压根儿没有去听。现在我由于没有别的事可做,便对那谈话声比较留神。

  其中一个声音我听出是副水手长伊斯莱尔·汉兹的,当年他曾在弗林特手下充当炮手。另一个声音无疑属于那个戴红睡帽的家伙。两人显然都已喝得烂醉,但还在喝;因为在我侧耳谛听的时候,他们中的一个曾推开尾窗扔出一件东西来,我猜想是一只空酒瓶。但他们不光是喝醉了酒,看来还暴跳如雷。骂声像雹子一般散落,而且高潮不时如异峰突起,我总以为这下要打起来了。但对骂每次都平息下去,嗓音渐渐减低,转为嘟囔。隔一会,危机重新爆发,但再次平安度过。

  在岸上,我可以看到那一大堆熊熊燃烧的篝火从水边的树后透出红光。有人在唱一首老掉了牙而又单调的水手歌谣,在每一句的末尾声音都要降低、发颤,而且像是没完没了似的,除非唱的人自己不耐烦。在航行过程中我曾听到过好几次,记得其中两句是:

  七十五人随船出海,

  只剩一个活着回来。

  我觉得,这支忧伤的曲调对于今天上午伤亡惨重的一伙海盗来说,确实再合适不过了。然而,我接下来就看到,那些海盗是同他们航行的大海一样毫无感觉的。

  终于又来了一阵风,大船在黑暗中侧着船身向我挨近了些;我感觉到锚索再次一松,就使劲把最后几股纤维完全割断。

  风对小艇只稍稍一推,我几乎一下子就被推着对准伊斯班袅拉号的船头撞去。与此同时,大船在潮流的带动下开始慢慢地掉转身来,首尾倒了个个儿。

  我拚命划桨,随时担心被大船带翻。我发现我怎么也不能把小艇划开,就撑着它向大船尾部推去,这才摆脱了那位危险的邻居。我刚撑罢最后一桨,我的手忽然碰到从后舷墙上挂下来的一条绳子。我一下子把它抓住。

  我为什么要这样做,连自己也说不上来。起初这纯粹是一种无意识的动作;但我既然抓住了那条绳子,并发现它的另一头是缚牢的,好奇心便占了上风。我决意向房舱的窗子里张望一下。

  我两手交替拉住绳子往大船上靠,当我估计已靠得够近时,就冒着极大的风险升高大约半个身体,看到了房舱的顶板和舱内的一角。

  此时,大船和它的小伙伴正在很快地顺着潮流往下滑,我们的位置已同岸上的篝火相齐。用水手的话讲,大船开腔的嗓门很大,也就是溅得哗喇喇的水声不绝于耳。但在我的眼睛高过窗口之前,我始终不明白留守的人为什么不发警报。不过,我只看一眼就全明白了,我从那样不稳的小艇上也只敢看这么一眼。原来汉兹和他的伙伴互相掐住脖子扭做一团,正在作殊死的搏斗。

  我及时跳回到座板上,差一点儿就会掉到水里去。一时间我什么也看不见,只有那两张穷凶极恶的通红的脸在熏黑的灯下晃荡。我把眼睛闭上,让它们重新习惯于黑暗。

  没完没了的水手歌谣终于唱到了头,篝火旁剩下为数不多的海盗又齐声唱起我听得熟而又熟的那个调子:

  十五个人扒着死人箱——

  唷呵呵,朗姆酒一瓶,快来尝!

  其余的都做了酒和魔鬼的牺牲品——

  唷呵呵,朗姆酒一瓶,快来尝!

  我正在寻思,酒和魔鬼此刻在伊斯班袅拉号的房舱里想必正忙得不亦乐乎,不提防小艇突然一歪。同时,小艇大幅度转弯,似乎要改变方向。这时,潮水的流速奇怪地加快了。

  我立即睁开眼睛。我周围唯有伴随着刺耳的响声和微弱的磷光泛起来的细浪。我还没有脱出伊斯班袅拉号后面几码的旋涡,而大船自身好像也在摇摇摆摆转换方向,我看见它的桅杆在漆黑的夜幕前颠簸了一下。我愈看就愈肯定,它也在朝南拐弯。

  我回头一看,吓得心几乎要跳出胸膛。篝火的红光恰恰就在我背后。潮水已向右拐了个弯,把高高的大船和我那不断跳舞的小艇一齐带走。水流愈来愈急,浪花愈溅愈高,潮声愈来愈响,一路旋转着通过那个狭隘的口子向开阔的海洋迅速退去。

  骤然间,我前面的大船猛地一偏,大约转了一个二十度的弯子;几乎在这同时,从船上接连传来两声叫喊。我可以听到匆匆登上升降口梯子的脚步声,知道那两个醉鬼之间的一场殴斗终于被打断,灾难到底把他们惊醒了。

  我趴在可怜的小艇底里,把我的灵魂虔诚地交给造物主安排。到了海峡的尽头,我相信我们必定被汹涌的激浪所吞没,那时所有的烦恼将一了百了。死对我来说也许可以忍受,可是眼睁睁等着厄运来临却叫人受不了。

  我大概这样俯卧了几个小时,不断被巨浪抛来抛去,浑身被飞沫溅湿,每次都以为下一个浪头将带来死亡。我渐渐感到疲乏,甚至在恐慌万状之中昏昏沉沉地打起盹来,最后居然睡着了。我躺在惊涛骇浪包围中的一叶扁舟里,梦见了家乡和本葆将军老店。

  (荣如德译)

  【赏析】

  罗伯特·斯蒂文森创作了一系列脍炙人口的历险小说,这些作品一反维多利亚时期那种浓重的道德说教风尚,专门以惊险、曲折的情节供读者消遣,给当时的文坛注入了一股新鲜的空气。《金银岛》就是其中的代表作。主人公吉姆是个活泼机灵的少年,通过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获知了在某个荒岛上埋藏着海盗头子弗林特生前的大批赃物。于是他和乡绅屈利劳尼、医生李甫西组织船员前往探险。中途船上的厨师西尔弗与其他船员串通一气叛变,吉姆获知后立刻报知乡绅和医生,并积极与叛徒们斡旋。其间,他多次单独行动,并在落难水手本·葛恩的帮助下夺回了大船。最终帮助朋友们打败了叛变的水手,乘着“伊斯班袅拉”号满载而归。

  吉姆无疑是《金银岛》中最突出的人物形象。他勇敢、机智,富有冒险精神。不过,他性格的形成既来自生活的历练,也得自对榜样的学习。在吉姆的身边,有沉着冷静的李甫西医生,正直高尚的乡绅屈利劳尼,细心机敏的船长斯摩列特,还有阴险狡诈却精明过人的海盗西尔弗。在不断的冒险历程中,吉姆吸收了身边大人们的一些品质,到后来他身上体现出来的沉稳老练,丝毫不逊色于他的大人伙伴们,他甚至还吸收了西尔弗善于分析、思维缜密的特点。所以他敢于偷偷地溜上海盗的小船;当他感到船上的朋友们不理他的时候,他一冲动就跟海盗们上了岸;而在岸上与海盗对峙的时候,他再一次离开大伙儿,历尽艰辛夺回了大船。通过磨难和历险,在故事结束之时,吉姆的成熟与开篇时候的懵懂已经截然不同。笔者认为,吉姆形象的塑造,在于作者对英雄主义理想的呼唤——不一定是呼唤古代神话中阿喀琉斯式的那种英雄,而是那种在平凡时代能够勇于探索未知世界,在巨大危险威胁下,能够克服怯懦、勇敢无畏的英雄主义精神。在拜金主义横行、英雄逐步退隐的19世纪后期,这种精神尤为可贵。

  西尔弗是小说中另一个比较成功的形象。他性格复杂,既有严重的道德缺陷,也有还未泯灭的良心。他诡计多端、老奸巨猾。他的真实身份就是“船长”日夜为之胆战心惊的“独腿水手”。他假扮成船上的厨师,取得了医生、乡绅等人的信任,同时笼络其他水手进行叛变。在形势急转直下的时候,他为自己留一条后路,出面保护吉姆,不让其他海盗加害于他。最后西尔弗抛弃了发狂的海盗们,加入了吉姆的阵营,帮他们打败了叛徒。在返航途中,他显然害怕回国后受到惩罚,偷了一笔钱逃之夭夭。西尔弗从个人利益出发,在两个阵营中不断摇摆,前后五次倒戈,这个人物的善与恶、优点与缺点随着他的生活轨迹此起彼伏,代表了一种极端个人主义意识。

  小说中的其他人物形象,如李甫西医生、乡绅屈利劳尼、船长斯摩列特等,也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医生和乡绅都是传统的英国绅士,他们举止得体,谈吐优雅,一举一动都凭理性行事,代表了世俗和权威,这与癫狂的叛乱水手形成了鲜明对比。船长斯摩列特久经沙场,沉稳老练,在危急之际,成为医生和乡绅最可靠的帮手。

  斯蒂文森称自己的作品为“浪漫史”,他继承了狄更斯的传统,按照生活的本来面目描写,但他侧重的是富有戏剧性的故事,即把现实生活中最奇异、最罕见的一面展示出来。斯蒂文森认为人的真实生命存在于“某种受珍爱的、也许是幻想的欢愉”之中,“不是人物,而是事件和情节,才使我们为之入迷”。所以,幻想、冒险、神奇成了他最喜欢的题材;追求情节的曲折离奇,在整个真实的大环境下天马行空、自由驰骋成为他创作小说的信条。《金银岛》的情节性很强,一是将人物置于未知的神秘空间中去活动(金银岛就是作者杜撰的地点): 海上冒险、战场厮杀、挖掘宝藏,都是当时大众在闲暇之余津津乐道的题材。二是离奇曲折: 由于海盗“船长”的偶然入住,才引发了吉姆对探险的渴望;吉姆在航行开始后踌躇满志,并与厨师西尔弗交上朋友,可他有一次钻进桶中找苹果吃时,却在桶中偷听到了西尔弗的叛变计划;吉姆跟着海盗上岸时,又碰巧遇到了宝藏的唯一知情者——曾为弗林特手下海盗但被同伴流放、在荒岛生活了三年的本·葛恩;船上剩下的亡命之徒因为烂醉,给吉姆重夺大船提供了机会;回到岛上又是一系列的折磨,吉姆和朋友们才得以全身而退。斯蒂文森的小说里并没有超自然的或魔幻的事迹,只不过他在客观的生活描述中加入了些许变形,这里,偶然性压倒了必然性,他的故事不是神话,却也是“非凡”的。这些戏剧性的场景显然把他笔下的人物放在了不断的“运动”当中——据研究,“动作性强”正是斯蒂文森小说的最大特色。不断“运动”着的人物和极其娴熟的悬念技巧把情节环环相扣,转瞬即逝、飞速发展的“动作性情节”消解了小说的景色描写,造成了“背景虚化”。热奈特有一个理论: 情节乘以人物必须是一个常数,情节出色则人物必遭削弱,反之亦然。吉姆、西尔弗这些人物相对于连、苔丝这些经典的“圆形人物”来说并不出色,至于李甫西医生、乡绅屈利劳尼则还构不成成熟的形象,然而《金银岛》之所以让人百读不厌,恰恰就在于它那精彩纷呈的故事。纵观整部《金银岛》,结构完整,一气呵成,没有任何拖沓之处,读起来扣人心弦。由于斯蒂文森过分强调“故事”的娱乐性,其作品被一些评论家斥责为肤浅,与他同时代的著名作家亨利·詹姆斯不止一次地对斯蒂文森的小说冷嘲热讽。时间证明他们对斯蒂文森是太过苛刻了。历经几个世纪的淘洗,斯蒂文森仍然拥有着广大的读者群,《金银岛》也被搬上银幕,还被改编为大量的动画片、连环画,产生广泛的影响。

  (沈一瀚、左巍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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