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邹维琏传》原文及翻译

【导语】:

原文: 时言路横恣,凡用吏部郎,必咨其同乡居言路者。给事中傅櫆、陈良训、章允儒以南星不先咨已,大怒,共诟谇维琏。及维琏调考功,櫆等益怒,交章力攻。维琏愤,拜疏求罢。维琏欲

  原文:

  时言路横恣,凡用吏部郎,必咨其同乡居言路者。给事中傅櫆、陈良训、章允儒以南星不先咨已,大怒,共诟谇维琏。及维琏调考功,櫆等益怒,交章力攻。维琏愤,拜疏求罢。维琏欲去不得,诏留视事。乃严核官评,无少假惜。

  五年二月,代熊文灿巡抚福建,海外红夷据彭湖,挟互市,后徙台湾,渐泊厦门。维琏屡檄郑芝龙防遏之,不听。明年夏,红夷乘间袭陷厦门城,大掠。维琏急发兵水陆进,芝龙亦驰援,焚其三舟,官军伤亦众,维琏在事二年,劳绩甚著,会当国者温体仁辈雅忌维琏,而闽人宦京师者腾谤于朝,竟坐是罢官。八年春,叙却贼功,诏许起用。旋召拜兵部右侍郎,遘疾不赴,卒于家。

  (节选自《明史·邹维琏传》)

  译文:

  当时言官霸道,凡是任命吏部郎,必然先问他做言官的同乡。给事中傅櫆、陈良训、章允儒因为赵南星没有先问自己,大怒,一同辱骂邹维琏。等到邹维琏调任为考功,傅櫆等更为恼怒,轮流上疏竭力攻击他。邹维琏愤慨,上疏请求罢官。邹维琏想离职也不行,诏令他留任治事。于是他严格考核官员评语,毫不宽容。

  崇祯五年(1632)二月,代替熊文灿巡抚福建。荷兰人占据澎湖,要挟互市,后又移往台湾,逐渐停泊在厦门。邹维琏屡次命令郑芝龙防备,郑芝龙不听。第二年夏天,荷兰人乘机偷袭占领厦门城,大肆抢掠。邹维琏急忙发兵水陆并进,郑芝龙也驰援,烧毁了荷兰人三条船,官军受伤的也多。邹维琏居官任事两年,功绩很显著。恰好当权的温体仁等平素就忌恨邹维琏,而在京城当官的福建人也在朝廷上肆意诽谤他,(邹维琏)最终因此被免职。八年春天,评议打退盗贼功劳的大小,皇上下诏允许起用他。不久,征召他入京授予兵部右侍郎,他患病没有赴任,死在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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