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五刑章第十一》原文翻译及赏析

【导语】:

《孝经五刑》是《孝经》第十一章。以下是孝经五刑章第十一拼音版原文、注释及译文解读,欢迎阅读。 孝经五刑章第十一注音版 《 孝 xio 经 jīng 五 wǔ 刑 xng 》 子 zǐ 曰 yuē :「 五 wǔ 刑

  《孝经·五刑》是《孝经》第十一章。以下是孝经五刑章第十一拼音版原文、注释及译文解读,欢迎阅读。

  孝经五刑章第十一注音版
       
 《 xiàojīng · xíng 》

   yuē :「 xíngzhīshǔsānqiān , érzuìxiào 。 yàojūnzhěshàng , fēishèngrénzhě , fēi   xiàozhěqīn 。 luànzhīdào 。」

  孝经五刑章第十一拼音版

  《 xiào jīng · wǔ xíng 》

  《孝经·五刑》

  zǐ yuē :「 wǔ xíng zhī shǔ sān qiān , ér zuì mò dà yú bù xiào 。 yào jūn zhě wú shàng , fēi shèng rén zhě wú fǎ , fēi xiào zhě wú qīn 。 cǐ dà luàn zhī dào yě 。」

  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要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 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

  孝经五刑章第十一注释

  1. 五刑:古代以墨、劓(音yì)、剕(音fèi)、宫、大辟为五刑。

  2. 要君者无上:君者,臣下所禀命而恭敬以从之者也。乃敢要挟之,是无上也。

  3. 非圣人者无法:圣人制礼作乐,传之万世而共遵者也,乃敢非毁之,是无法也。非,非议,诽谤。

  4. 非孝者无亲:为人子者,当行孝道以事二亲,天理人伦之极则也,而敢非毁之,是无亲也。

  5. 道:根源。

  孝经五刑章第十一译文

  孔子说∶“五刑所属的犯罪条例有三千之多,其中没有比不孝的罪过更大的了。用武力胁迫君主的人,是眼中没有君主的存在;诽谤圣人的人,是眼中没有法纪;对行孝的人有非议、不恭敬,是眼中没有父母双亲的存在。这三种人的行径,乃是天下大乱的根源所在。”

  孝经五刑章第十一解读

  这一章书,是因前章所讲的纪孝行,今两条途径,走到敬、乐、忧、哀、严、的道路,就是正道而行的孝行。走到骄、乱、争的道路,就是背道而驰的逆行。所以就跟住上章所讲的道理再告诉曾子,说明违反孝行,应受法律制裁,使人知所警惕,而不敢犯法。这里所讲的五刑之罪,莫大于不孝,就是讲明刑罚的森严可怕,以辅导世人走上孝道的正途。列为十一章。

  孔子又对曾子提醒的说:“国有常刑,来制裁人类的罪行,使人向善去恶。五刑的条文,约有三千之多,详加研究,罪之大者,莫过于不孝,用刑罚以纠正不孝之人,自然民皆畏威,走上孝行的正道。”

  “一个部下,如果找到长官的弱点,威胁逼迫,以达到他所希望的目的,那就是目中无长官,如果对于立法垂世的圣人,讥笑鄙视,那就是无法无天,如果对于立身行道的孝行,讥笑鄙视,那就是无父无母。像这样的要胁长官,无法无天,无父无母的行为,那就和禽兽一样,以禽兽之行,横行于天下,天下还能不大乱吗?所以说:这就是大乱的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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