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歌《梅香》原文及赏析

【导语】:

阿妈娘,无商量, 三岁卖我出去做梅香。 做梅香,苦难当: 吃末吃个薄粥汤, 著末著个破衣裳, 困末困个无脚床, 走末走个里弄堂, 打末打个蛮巴掌。 《中国歌谣资料》第1集 这是一首婢

  阿妈娘,无商量,

  三岁卖我出去做梅香。

  做梅香,苦难当:

  吃末吃个薄粥汤,

  著末著个破衣裳,

  困末困个无脚床,

  走末走个里弄堂,

  打末打个蛮巴掌。

  ——《中国歌谣资料》第1集

  这是一首婢女哀叹自己不幸命运的悲歌,用吴语方言记载,地方色彩浓厚。梅香,旧时对婢女的通称。

  作者以第一人称的口吻,叙述自己三岁起就被卖出,充当婢女,开始了她“做梅香,苦难当”的艰难人生历程。紧接着,用一连串的排比句,从衣食住行几方面,铺叙了她困苦的生活境况:喝(吴方言意谓“吃”。下同)的是薄粥汤,穿(“著”)的是破衣裳,睡(“困”,应写作“目睏”)的是地铺,串(“走”)的是小巷子;不仅生活条件如此艰苦,而且还要动辄遭到主人蛮不讲理的毒打。这就是旧社会丫环使女悲惨生活的真实写照。

  全诗句句押韵(量、香、当、汤、裳、床、堂、掌,ang韵),连贯上口。连动式的排比句使全诗显得格外紧凑,第一人称方式口述,更增添了实感,读来一气呵成,真实感人。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歌者矛头所向,是指向造成她不幸命运的不合理的社会制度的。对卖她出去的母亲仍保有着亲切的感情,诗的开头以“阿妈娘”相称,就是明证。因为吴语方言中以“阿”字冠在亲属称谓前面,有亲昵、尊敬的意思。在旧社会,劳动人民如果不是贫困受逼,哪个母亲会舍得将亲生女儿卖出去“做梅香”呢? “无商量”,就是因为迫不得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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