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冲之·崔基》主要内容简介及赏析

【导语】:

三国两晋南北朝祖冲之崔基 亦题《朱氏女》。南朝齐志怪小说。祖冲之撰。原载《述异记》。见《太平御览》卷八一七。鲁迅《古小说钩沉》、郑学弢校注《列异传等五种》皆辑录。李格非等

  三国两晋南北朝·祖冲之·崔基

  亦题《朱氏女》。南朝齐志怪小说。祖冲之撰。原载《述异记》。见《太平御览》卷八一七。鲁迅《古小说钩沉》、郑学弢校注《列异传等五种》皆辑录。李格非等《文言小说》、李剑国《唐前志怪小说辑释》皆选入。是一则爱情故事。叙述:清河(郡治在今山东临清)崔基,寓居青州。朱氏女姿容绝伦,崔倾怀招揽,约女为妾。后一天三更中,忽闻叩门声,崔披衣出迎,朱女雨泪呜咽,云:“适得暴疾丧亡,忻受永夺!”悲不自胜。朱女于怀中抽出两匹绢与崔,曰:“近自织此绢,欲为君作禈衫,未得裁缝,今以赠离。”崔以锦八尺答赠。朱女取过锦来,说声“此永别矣”,豁然而灭。天明,崔基把此事告知朱家。朱父说:“女昨夜忽然心痛而亡。”崔问朱家遗失了绢帛没有。朱父云:“此女旧余两匹绢在箱中,女亡之始,其母欲拿出绢裁为送终衣,转看则失之。”崔因此具说事状。作品通过崔基与朱氏女的爱情悲剧,曲折地反映了六朝时期门第观念对婚姻关系的制约,表现了封建时代青年女子在婚恋问题上的悲惨命运。六朝时,王、崔、卢、李、郑五族称为山东(函谷关、崤山以东)郡姓望族,不能和庶族通婚。文中所写,崔基虽与朱氏女相爱,但只能约娶为妾,这就是受到了朱氏不能与郡姓联姻的限制。这当是一则以实事为基础而创作成的作品。作家借崔朱联姻不成,虚构了朱女“得暴疾丧亡”,而其鬼灵显形答别的如泣如诉的情节,有力地突出了主题。文中写崔基与朱女鬼身赠物相别,催人泪下,产生了震动人心的悲剧力量。作品虚笔实笔相兼,实中有虚(崔朱相约为实,“三更叩门”是虚),幻中有真(崔朱会别是幻,而互赠礼物是“真”),既实实在在,又渺渺茫茫,给读者一种虚幻性的现实感,初步对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了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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