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 本篇主要写周武王弟蔡叔、曹叔的家世。武王同母兄弟十人,其中伯邑考、管叔、成叔、霍叔、冉季无专篇叙述,而成叔、霍叔、冉季皆辅佐成王有功,故附于篇中略作记载。这篇既
《史记·夏本纪第二》原文、翻译及鉴赏
【提示】 《史记》本纪的重要价值,在于揭示了自黄帝至汉武帝时期历史发展的大势,起到了全书纲领的作用。《夏本纪》记述的夏代,处于
2021-04-17
【提示】 本篇主要写周武王弟蔡叔、曹叔的家世。武王同母兄弟十人,其中伯邑考、管叔、成叔、霍叔、冉季无专篇叙述,而成叔、霍叔、冉季皆辅佐成王有功,故附于篇中略作记载。这篇既
【提示】 本篇主要写周武王弟蔡叔、曹叔的家世。武王同母兄弟十人,其中伯邑考、管叔、成叔、霍叔、冉季无专篇叙述,而成叔、霍叔、冉季皆辅佐成王有功,故附于篇中略作记载。这篇既是载蔡叔、曹叔世系,应为《蔡曹世家》。作者在文中也说:“管叔鲜作乱诛死,无后。”自然无法为他写“世家”。可是司马迁却以《管蔡世家》名篇,或许有其原因。据司马贞说:“曹亦合题系家,今附《管蔡》之末而不出题者,盖以曹微小而少事迹,因附《管蔡》之末,不别题篇尔。且又管叔虽无后,仍是蔡、曹之兄,故题《管蔡》而略曹也。”(见本篇三家注“索隐”)
蔡、曹皆小国,其始祖蔡叔、曹叔在武王时受封,曹亡于春秋末期,蔡亡于战国初期,各传二十余世。整篇虽记载简略,事迹写得不多,但蔡、曹所传世系仍清楚可见。在文中,史论结合,对蔡叔之子蔡仲能改辙从善,作了肯定;说蔡叔作乱,其事“无足载者”,语含贬斥;对曹共公的失德、曹伯阳的无知妄行,予以抨击。作者奖善惩恶之意,深寓其间。
管叔鲜、蔡叔度者[1],周文王子而武王弟也。
武王同母兄弟十人。母曰太姒[2],文王正妃也。其长子曰伯邑考,次曰武王发,次曰管叔鲜,次曰周公旦,次曰蔡叔度,次曰曹叔振铎[3],次曰成叔武[4],次曰霍叔处[5],次曰康叔封[6],次曰冉季载[7]。冉季载最少。同母昆弟十人,唯发、旦贤,左右辅文王[8],故文王舍伯邑考而以发为太子[9]。及文王崩而发立[10],是为武王。伯邑考既已前卒矣[11]。
武王已克殷纣[12],平天下,封功臣昆弟[13]。于是封叔鲜于管,封叔度于蔡。二人相纣子武庚禄父[14],治殷遗民[15]。封叔旦于鲁而相周[16],为周公。封叔振铎于曹,封叔武于成,封叔处于霍。康叔封、冉季载皆少,未得封。
武王既崩,成王少[17],周公旦专王室[18]。管叔、蔡叔疑周公之为不利于成王[19],乃挟武庚以作乱[20]。周公旦承成王命,伐诛武庚,杀管叔,而放蔡叔[21],迁之,与车十乘,徒七十人从[22]。而分殷馀民为二:其一封微子启于宋[23],以续殷祀[24];其一封康叔为卫君[25],是为卫康叔。封季载于冉。冉季、康叔皆有驯行[26],于是周公举康叔为周司寇[27],冉季为周司空[28],以佐成王治,皆有令名于天下[29]。
【段意】叙武王同母兄弟共十人,管叔鲜、蔡叔度皆武王弟。武王灭商,封叔鲜于管,封叔度于蔡。武王死,成王年幼,周公掌国政,管叔、蔡叔乘机作乱,周公进行讨伐,杀管叔,将蔡叔流放。
【注释】 [1]管、蔡:是叔鲜、叔度的封国名。管:今河南郑州。蔡:在今河南上蔡。叔:表示兄弟间的排行。长称伯,老二称仲,次称叔,最小的称季。鲜(xian)、度:管叔、蔡叔的名。 [2]太姒:姒是姓。太姒为人贤德。 [3]曹:叔振铎的封国名。故地在今山东曹县一带。 [4]成:一作“郕”(cheng),叔武的封国名。在今山东宁阳北。 [5]霍:叔处的封国名。在今山西霍县。 [6]康:叔封最初的封国名。今地不详。后“封康叔为卫君。”(《史记·卫康叔世家》) [7]冉:季载的封国名。在今河南平舆县。 [8]左右辅:在左右辅佐。 [9]舍:舍弃。 [10]崩:古代帝王死称崩。立:即位。 [11]既:已。已:通“以”。卒:死。古称大夫死叫卒。 [12]克:胜。这里是灭掉的意思。 [13]昆:兄。 [14]相(xiang):辅助,扶助。武庚禄父:殷纣王之子,名禄父。周武王灭殷后,将殷旧都“封纣子武庚禄父,以续殷祀。”(《史记·殷本纪》)当时管、蔡对武庚名为辅助,实乃进行监视。 [15]遗民:亡国之民。此指殷的宗族。 [16]叔:周公是武王之弟,在同母兄弟中排行第四,故称。旦:周公名。相周:指周公虽封在鲁而却留在朝廷里作国相。[17]成王:周武王子,名诵。 [18]专王室:独掌朝政。王室:帝王之家,指朝廷。 [19]为:作法。 [20]挟:夹持。 [21]放:流放。 [22]迁之:迁走他。乘(sheng):辆。徒:人众。 [23]微子启:殷纣王庶兄,名启。因数谏纣王不听,去。武王灭殷,复其位。武庚被杀后,周公乃以微子统领殷遗民,封于宋,为宋国的始祖。宋:今河南商丘。 [24]续殷祀:延续殷的祭祀。 [25]卫:在今河南淇县。 [26]驯行:善行。 [27]司寇:官名。主管刑狱。 [28]司空:官名。主管工程、制造。 [29]令名:美名。
蔡叔度既迁而死,其子曰胡。胡乃改行,率德驯善[1]。周公闻之,而举胡以为鲁卿士[2],鲁国治。于是周公言于成王,复封胡于蔡[3],以奉蔡叔之祀,是为蔡仲。馀五叔皆就国[4],无为天子吏者。
蔡仲卒,子蔡伯荒立。蔡伯荒卒,子宫侯立。宫侯卒,子厉侯立。厉侯卒。 子武侯立。
武侯之时,周厉王失国,奔彘[5],共和行政[6],诸侯多叛周。
武侯卒,子夷侯立。夷侯十一年,周宣王即位。二十八年,夷侯卒,子釐侯所事立[7]。
釐侯三十九年,周幽王为犬戎所杀,周室卑而东徙[8]。秦始得列为诸侯[9]。
四十八年,釐侯卒,子共侯兴立[10]。共侯二年卒,子戴侯立。戴侯十年卒,子宣侯措父立。
宣侯二十八年,鲁隐公初立。三十五年,宣侯卒,子桓侯封人立。桓侯三年,鲁弑其君隐公[11]。二十年,桓侯卒,弟哀侯献舞立。
哀侯十一年,初,哀侯娶陈[12],息侯亦娶陈[13]。息夫人将归[14],过蔡,蔡侯不敬[15]。息侯怒,请楚文王:“来伐我,我求救于蔡,蔡必来,楚因击之,可以有功。”楚文王从之,虏蔡哀侯以归。哀侯留九岁,死于楚。凡立二十年卒。蔡人立其子肸[16],是为缪侯。
缪侯以其女弟为齐桓公夫人[17]。十八年,齐桓公与蔡女戏船中,夫人荡舟[18],桓公止之,不止,公怒,归蔡女而不绝也[19]。蔡侯怒,嫁其弟[20]。齐桓公怒,伐蔡,蔡溃[21],遂虏缪侯,南至楚邵陵[22]。已而诸侯为蔡谢齐[23],齐侯归蔡侯[24]。二十九年,缪侯卒,子庄侯甲午立[25]。
庄侯三年,齐桓公卒。十四年,晋文公败楚于城濮[26]。二十年,楚太子商臣弑其父成王代立。二十五年,秦穆公卒。三十三年,楚庄王即位。三十四年,庄侯卒,子文侯申立。
文侯十四年,楚庄王伐陈,杀夏征舒[27]。十五年,楚围郑,郑降楚,楚复之[28]。二十年,文侯卒,子景侯固立。
景侯元年,楚庄王卒。四十九年,景侯为太子般娶妇于楚,而景侯通焉[29]。 太子弑景侯而自立,是为灵侯。
灵侯二年,楚公子围弑其王郏敖而自立[30],为灵王。九年,陈司徒招弑其君哀公[31],楚使公子弃疾灭陈而有之[32]。十二年,楚灵王以灵侯弑其父[33],诱蔡灵侯于申[34],伏甲,饮之醉而杀之[35],刑其士卒七十人[36]。令公子弃疾围蔡。十一月,灭蔡,使弃疾为蔡公[37]。
【段意】 写蔡叔死后,其子姬胡能行正道,周公建议成王又封姬胡于蔡,子孙相传,十一世至桓侯。桓侯卒,由弟哀侯继位。哀侯传六世至灵侯,其间曾因故遭齐、楚攻伐,于灵侯时蔡被楚所灭。
【注释】 [1]改行:改变其父亲的行为。率德驯善:遵德顺善,即按正道行事。率:遵循。驯:顺。 [2]卿士:执掌政事的官。 [3]蔡:此指新蔡(见《史记》“集解”)。即今河南新蔡。 [4]五叔:时管叔已被杀,仅四叔,即蔡叔、曹叔、成叔、霍叔。卫康叔、冉季载在朝中任职。就国:回自己封国。 [5]失国:放弃京都。彘(zhi):地名,今山西霍县。周厉王因行暴政,引起反抗,他逃奔到彘。 [6]共和行政:周厉王出逃后,至周宣王立,中间十四年,由朝中大臣执政,号共和行政。 [7]釐(xi)侯:名所事。釐:通“僖”。 [8]卑:衰弱。东徙:东迁。幽王被犬戎杀后,周平王(幽王子,名宜臼)东迁洛邑(今洛阳),史称东周。 [9]秦:嬴姓。列为诸侯:秦襄公曾以兵护送周平王东迁,有功,“平王封襄王为诸侯,赐之岐以西之地。”(《史记·秦本纪》) [10]共:通“恭”。 [11]弑(shi):旧称臣杀君、子杀父母叫弑。 [12]娶陈:娶了陈侯的女儿。陈:国名。舜的后代,姓妫(gui),周初时封于陈,地在今河南淮阳一带。 [13]息:国名。在今河南息县。姬姓。 [14]归:出嫁。 [15]不敬:不恭敬,不庄重。可能有轻薄行为。 [16]肸(xi):姬肸。 [17]女弟:妹妹。 [18]荡舟:摇晃船舟。 [19]归蔡女:把蔡女送回娘家。不绝:未断绝关系。 [20]嫁其弟:将妹妹改嫁。弟:指女弟。 [21]溃:败溃。 [22]南至楚邵陵:乘势进军到楚的邵陵。邵陵:一作“召陵”(见《史记·齐太公世家》),楚地,在今河南郾城东。 [23]谢齐:向齐请罪。谢,道歉、认错。 [24]归:放回。 [25]甲午:姬甲午,人名。 [26]城濮:卫国的地名。在今山东范县西南一带。[27]夏征舒:陈国大夫。陈灵公与其母私通,征舒怒,射杀灵公,自立为陈侯。事见《史记·陈杞世家》。 [28](shi):通“释”,释放。 [29]通:通奸。 [30]郏(jia)敖:楚君,被令尹公子围所杀。 [31]司徒:官名。掌管国家的土地和人民。招:人名。 [32]有之:占为己有。 [33]灵侯:指蔡灵侯。 [34]诱:引诱。于申:到申地。申:楚邑名。故城在今河南南阳北。 [35]伏甲:埋伏兵士。甲:古代军士所穿革制护身衣,引申指战士。饮之:给灵侯饮酒。 [36]刑:杀。 [37]蔡公:蔡地的首领,公是封号。
楚灭蔡三岁,楚公子弃疾弑其君灵王代立[1],为平王。平王乃求蔡景侯少子庐,立之,是为平侯。是年,楚亦复立陈。楚平王初立,欲亲诸侯[2],故复立陈、蔡后。
平侯九年卒,灵侯般之孙东国攻平侯子而自立[3],是为悼侯。悼侯父曰〔隐太子友〕。隐太子友者,灵侯之太子,平侯立而杀隐太子,故平侯卒而隐太子之子东国攻平侯子而代立,是为悼侯。悼侯三年卒,弟昭侯申立。
昭侯十年,朝楚昭王[4],持美裘二[5],献其一于昭王而自衣其一[6]。楚相子常欲之[7],不与。子常谗蔡侯[8],留之楚三年。蔡侯知之,乃献其裘于子常;子常受之,乃言归蔡侯[9]。蔡侯归而之晋,请与晋伐楚。
十三年春,与卫灵公会邵陵。蔡侯私于周苌弘,以求长于卫[10];卫使史䲡言康叔之功德[11],乃长卫。夏,为晋灭沈[12],楚怒,攻蔡。蔡昭侯使其子为质于吴[13],以共伐楚。冬,与吴王阖闾遂破楚,入郢[14]。蔡怨子常,子常恐,奔郑[15]。
十四年,吴去而楚昭王复国[16]。
十六年,楚令尹为其民泣以谋蔡[17],蔡昭侯惧。
二十六年,孔子如蔡[18]。楚昭王伐蔡,蔡恐,告急于吴。吴为蔡远,约迁以自近[19],易以相救;昭侯私许,不与大夫计[20]。吴人来救蔡,因迁蔡于州来[21]。
二十八年,昭侯将朝于吴,大夫恐其复迁,乃令贼利杀昭侯[22];已而诛贼利以解过[23],而立昭侯子朔,是为成侯。
成侯四年,宋灭曹。十年,齐田常弑其君简公[24]。十三年,楚灭陈。十九年,成侯卒,子声侯产立。声侯十五年卒,子元侯立。元侯六年卒,子侯齐立。
侯齐四年,楚惠王灭蔡,蔡侯齐亡[25],蔡遂绝祀[26]。后陈灭三十三年。
【段意】 写蔡被楚灭后三年,楚平王又将蔡景侯的少子立为蔡君,即蔡平侯。平侯死,其子被攻击,蔡悼侯取代君位。悼侯死,弟蔡昭侯继立。昭侯在位期间,与楚交恶,屡相攻伐,传五世至蔡侯齐,再次被楚灭掉。
【注释】 [1]代立:取代其位而自立为君。 [2]亲:亲善。这里也有拉拢的意思。 [3]东国:姬东国,人名。攻:攻击。即将其赶走。 [4]朝:朝见。 [5]裘:皮衣。 [6]衣(yi):穿。 [7]子常:即楚令尹囊瓦。 [8]谗:说别人坏话。 [9]言归蔡侯:向楚王进言放回蔡侯。 [10]私:私下,暗中活动。苌(chang)弘:周敬王大夫。求长于卫:要求位次列在卫国之前。因蔡的始祖蔡叔度是卫的始祖康叔封之兄,故如是要求。这句意思是:蔡侯暗中向周大夫苌弘要求在和卫国会盟时将蔡列在首位。 [11]史(qiu):卫国史官,名。言康叔之功德:说康叔在成王时有功德。据本篇第一段载:康叔能行正道,被周公举荐为司寇在朝辅助成王,“有令名于天下”。而蔡叔曾作乱,被流放。 [12]为晋灭沈:蔡为晋国灭了沈。沈:国名。在今河南汝南东。 [13]质:留作保证的人。 [14]郢(ying):楚国都。故址在今湖北江陵西北。 [15]奔郑:逃到郑国。 [16]楚昭王复国:吴兵进入郢都,昭王出逃,后到随国。楚大夫申包胥到秦求救,秦出兵救楚,败吴军,楚昭王返国。事见《史记·楚世家》。复:返回。 [17]楚令尹:楚令尹子西。为其民泣:因楚国人民遭吴、蔡的屠杀而哭泣。以谋蔡:便计划报复蔡国。 [18]如:往,到。 [19]约迁以自近:约蔡侯迁都以与吴国靠近。 [20]计:商量。 [21]迁蔡于州来:将蔡的都城迁到州来。州来:即下蔡。今安徽凤台。州来原为楚邑,是时已为吴所有。 [22]贼利:贼人利。利:人名。 [23]解过:推卸罪过。 [24]田常:齐国大臣。 [25]亡:逃亡。[26]绝祀:断绝祭祀。指国家灭亡。
伯邑考,其后不知所封。武王发,其后为周,有本纪言[1]。管叔鲜作乱,诛死,无后。周公旦,其后为鲁,有世家言[2]。蔡叔度,其后为蔡,有世家言[3]。曹叔振铎,其后为曹,有世家言[4]。成叔武,其后世无所见[5]。霍叔处,其后晋献公时灭霍。康叔封,其后为卫,有世家言[6]。冉季载,其后世无所见。
太史公曰:管、蔡作乱,无足载者。然周武王崩,成王少,天下既疑[7],赖同母之弟成叔、冉季之属十人为辅拂[8],是以诸侯卒宗周[9],故附之世家言[10]。
【段意】 再次交待武王同母兄弟十人的情况,说明未给其中有的人写“世家”的原因。 并在“论赞”中指出,武王同母弟中除管、蔡作乱外,其他的人辅佐幼主成王皆有功。
【注释】 [1]有本纪言:有《周本纪》记载。本纪:指《周本纪》。 [2]世家:指《鲁周公世家》。 [3]世家:指本篇。 [4]世家:指本篇后文。 [5]其后:他的后代。 [6]世家:指《卫康叔世家》。 [7]疑:疑虑。当时因成王年幼,不能主持国政,故人心疑虑。 [8]属:辈。十人:实为六人。时武王已死,伯邑考是武王之兄也已早死,管、蔡作乱亦不当计入。辅拂(bi):辅佐。拂:通“弼”。 [9]卒:终于。宗:尊奉。 [10]故附之世家言:是说武王的同母弟有的无专篇叙述,故将其情况附在有关“世家”中特别是在本篇中略作记载。
曹叔振铎者,周武王弟也。武王已克殷纣,封叔振铎于曹。
叔振铎卒,子太伯脾立。太伯卒,子仲君平立。仲君平卒,子宫伯侯立。宫伯侯卒,子孝伯云立。孝伯云卒,子夷伯喜立。
夷伯二十三年,周厉王奔于彘。
三十年卒,弟幽伯彊立。幽伯九年,弟苏杀幽伯代立[1],是为戴伯。戴伯元年,周宣王已立三岁。三十年,戴伯卒,子惠伯兕立[2]。
惠伯二十五年,周幽王为犬戎所杀,因东徙[3],益卑,诸侯畔之[4]。秦始列为诸侯。
三十六年,惠伯卒,子石甫立,其弟武杀之代立,是为穆公。穆公三年卒,子桓公终生立。
桓公三十五年,鲁隐公立。四十五年,鲁弑其君隐公。四十六年,宋华父督弑其君殇公,及孔父[5]。五十五年,桓公卒,子庄公夕姑立。
庄公二十三年,齐桓公始霸。
三十一年,庄公卒,子釐公夷立[6]。釐公九年卒,子昭公班立。昭公六年,齐桓公败蔡,遂至楚召陵。九年,昭公卒,子共公襄立。
共公十六年,初,晋公子重耳其亡过曹[7],曹君无礼,欲观其骈胁[8]。釐负羁谏,不听,私善于重耳[9]。二十一年,晋文公重耳伐曹,虏共公以归,令军毋入釐负羁之宗族闾[10]。或说晋文公曰:“昔齐桓公会诸侯,复异姓[11];今君囚曹君,灭同姓,何以令于诸侯[12]?”晋乃复归共公。
二十五年,晋文公卒。三十五年,共公卒,子文公寿立。文公二十三年卒,子宣公强立。宣公十七年卒,弟成公负刍立。
成公三年,晋厉公伐曹,虏成公以归,已复释之[13]。五年,晋栾书、中行偃使程滑弑其君厉公[14]。二十三年,成公卒,子武公胜立。
武公二十六年,楚公子弃疾弑其君灵王代立。二十七年,武公卒,子平公(顷)〔须〕立。平公四年卒,子悼公午立。是岁,宋、卫、陈、郑皆火[15]。
悼公八年,宋景公立。九年,悼公朝于宋,宋囚之;曹立其弟野,是为声公。 悼公死于宋,归葬。
声公五年,平公弟通弑声公代立,是为隐公。隐公四年,声公弟露弑隐公代立,是为靖公。靖公四年卒,子伯阳立。
伯阳三年,国人有梦众君子立于社宫,谋欲亡曹[16];曹叔振铎止之,请待公孙强,许之[17]。旦,求之曹,无此人。梦者戒其子曰:“我亡[18],尔闻公孙强为政,必去曹[19],无罹曹祸。”及伯阳即[21]位,好田弋之事[22]。六年,曹野人公孙强亦好田弋[23],获白雁而献之,且言田弋之说[24],因访政事[25]。伯阳大说之[26],有宠,使为司城[27]以听政。梦者之子乃亡去。
公孙强言霸说于曹伯[28]。十四年,曹伯从之,乃背晋干宋[29]。宋景公伐之,晋人不救。十五年,宋灭曹,执曹伯阳及公孙强以归而杀之。曹遂绝其祀。
【段意】 写叔振铎在武王时封于曹,传六世至曹夷伯。夷伯死,弟曹幽伯继位。幽伯以后,直到曹国灭亡,其间统治阶级内部为了争夺君位,多次自相残杀。在曹共公时,因对晋公子重耳无礼,重耳回国即位后举兵伐曹,共公被虏。在曹成公时,晋又伐曹,虏成公。其后曹悼公曾被宋拘留。曹国最后一个君主伯阳因宠信公孙强,与晋、宋结怨,宋灭曹。
【注释】 [1]代立:取代其位而自立为君。 [2]兕(si):惠伯名。 [3]东徙:东迁。指周平王东迁洛邑(今洛阳)。益卑:更加衰弱。 [4]畔:通“叛”,背叛。 [5]孔父:即孔父嘉。宋国司马。 [6]釐:通“僖”。 [7]重(chong)耳:即晋文公,是春秋五霸之一。其父晋献公听信宠妾骊姬谗言,杀太子申生,重耳被逼逃亡在外十九年,后回国夺得君位。 [8]骈胁:腋下肋骨连成一片。据《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载,重耳出逃到了曹国,曹共公听说重耳是骈胁,便趁重耳洗澡时,不顾礼貌走近观看。 [9]釐负羁:即僖负羁。曹国大夫。釐;通“僖”。谏:规劝。善:交好。这里意思是:僖负羁劝阻共公,共公不听,僖负羁便私下交好重耳。 [10]毋:勿,不要。闾:里中大门。 [11]复异姓:恢复异姓国家。 [12]令于诸侯:向诸侯发号施令。 [13]已:已而,不久。 [14]栾(luan)书、中行(hang)偃:皆晋臣。 [15]火:发生火灾。 [16]君子:此指在位者。社宫:祭土地神之处,即土地庙。这两句意思是:国中有人梦见众多的在位者站立土地庙中,谋划着想要灭亡曹国。 [17]止:阻止。这三句仍是写梦中情景,意思是:曹叔振铎阻止他们,请求等待公孙强参政时再计议,大家同意了。 [18]我亡:我死后。 [19]去:离去。 [20]无:通“勿”,不要。离:遭受。 [21]及:当。 [22]田弋(yi):打猎。田:通“畋”。弋:带有绳子的箭,用来射猎。 [23]野人:乡野之人。 [24]说:此指学问。 [25]因访政事:伯阳便又问他施政的事。访:询问。 [26]说:通“悦”。 [27]司城:官名。即司空。 [28]言霸说:谈称霸的学问。 [29]干:侵犯。
太史公曰:余寻曹共公之不用僖负羁[1],乃乘轩者三百人[2],知唯德之不建[3]。及振铎之梦,岂不欲引曹之祀者哉[4]?如公孙强不修厥政[5],叔铎之祀忽诸[6]。
【段意】 指出曹共公不能用人,奢淫失德,而曹伯阳不知自励,反听信公孙强的话,欲行霸道,以致亡国绝祀。
【注释】 [1]寻:探究。 [2]乘轩者三百人:据《晋世家》载,晋文公五年(即曹共公二十一年),晋伐曹,斥责曹共公,说他不能信用僖负羁,而却信用乘坐华丽车子的三百美女。意谓曹共公不能听取善言,行事荒唐。轩:大夫以上乘坐的一种华美车子。 [3]知唯德之不建:便知道他不能树立德行。唯:助词,无义。 [4]引:延长。 [5]不修厥政:不行他的霸政。厥:其,他的。 [6]叔铎之祀急诸:曹叔振铎的祭祀怎会突然断绝。忽:突然,绝灭。诸:助词,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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