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卫康叔世家第七》原文、翻译及鉴赏

【导语】:

【提示】 卫,是公元前十一世纪周公旦平定武庚反叛后分封给周武王同母少弟康叔的一个大国。它始都朝歌,后迁楚丘,又迁帝丘,最后迁野王,被秦二世所灭。 《卫康叔世家》记写从康叔至

  【提示】 卫,是公元前十一世纪周公旦平定武庚反叛后分封给周武王同母少弟康叔的一个大国。它始都朝歌,后迁楚丘,又迁帝丘,最后迁野王,被秦二世所灭。

  《卫康叔世家》记写从康叔至角君共44代卫国之君(其中州吁、牟黔、瑕、斑师、起为僭越)承传的历史,其位由“侯”而“公”,又降为“侯”、“君”直至“庶人”。着重写的是:周公教诲下康叔之有德有为,顷侯重赂周夷王获升侯爵,武公佐周平戎晋封公爵,宣公时的内乱和伋、寿辞让君位,懿公淫奢被翟人杀,文公自劳收人心,成公与晋交恶,献公因宠妾而被逐,庄公蒯聩力夺君位,卫终衰而灭。同时对应写了鲁、宋、晋、齐、燕、翟、秦、楚、陈、郑、赵、魏的内乱和互相攻伐以及重耳出亡、孔子适卫、子路战死等事件。

  司马迁多次用“初……”这种追叙手法补写一些事,如写了襄公卒后再追叙当初他如何宠贱妾而有嗣之类,从而把错综纷纭的关系和复杂事件的来龙去脉揭示得清清楚楚。

  司马迁叙写时灌注了强烈的感情,他对寿不惜牺牲自己而以君位相让的行为深表赞赏,为太子伋因保父之志节而终被妇人谋杀深感悲怆,而对众多父子相杀、兄弟相灭的惨剧,则感到困惑,为之慨叹。

  卫康叔名封,周武王同母小弟也。其次尚有冉季,冉季最少。

  武王已克殷纣,复以殷馀民封纣子武庚禄父,比诸侯[1],以奉其先祀勿绝。为武庚未集,恐其有贼心[2],武王乃令其弟管叔、蔡叔傅相武庚禄父[3],以和其民。武王既崩,成王少,周公旦代成王治,当国[4]。管叔、蔡叔疑周公,乃与武庚禄父作乱,欲攻成周[5]。周公旦以成王命兴师伐殷,杀武庚禄父、管叔,放蔡叔,以武庚殷馀民封康叔为卫君,居河、淇间故商墟[6]。

  【段意】写康叔身世和始封为卫君的由来:康叔名封,是周武王的同母弟弟。武王灭殷后,曾给纣王儿子武庚禄父以诸侯待遇,但武王死后,武庚作乱,周公旦把他杀了,将殷都周围地区和殷的遗民封给康叔,使为卫君,都商墟(即朝歌,今河南淇县)。

  【注释】 [1]“复以殷馀民”句:又把殷朝遗民封给纣王的儿子武庚禄父,其待遇等同于诸侯。比:同等。 [2]为武庚未集,恐其有贼心:因为武庚(及其部属)尚未安定下来,恐怕他们怀有篡逆之心。集,通“辑”,辑睦,安定。贼心,作乱篡国和叛国之心。 [3]傅相:辅佐相邦。 [4]代成王治,当国:代替周成王治理天下,主掌国政。 [5]成周:今河南洛阳,因周成王营建洛邑(即洛阳)故称。 [6]居河、淇间故商墟:定居在黄河与淇水间的商朝故墟上。淇水,在河南北部,古为黄河支流,曹操后改作卫河支流,南流至今汲县东北淇门镇南入河。墟,故城,遗址,商墟即朝歌(今河南淇县)。

  周公旦惧康叔齿少[1],乃申告康叔曰:“必求殷之贤人君子长者,问其先殷所以兴,所以亡,而务爱民。”告以纣所以亡者以淫于酒,酒之失,妇人是用[2],故纣之乱自此始。为《梓材》,示君子可法则[3]。故谓之《康诰》[4]、《酒诰》、《梓材》以命之。康叔之国,既以此命,能和集其民,民大说[5]。

  成王长,用事,举康叔为周司寇[6],赐卫宝祭器,以章有德[7]。

  【段意】 写康叔受周公旦告诫、教诲,以殷为鉴,爱护百姓,故使卫国百姓安定欢悦。成王长大执政,康叔被晋用为周朝司寇,并获宝贵祭器以表彰其德行。

  【注释】 [1]齿少:年龄幼少。 [2]妇人是用:唯妇人之言是听,即听信于妇人之言。 [3]为《梓材》,示君子可法则:写了一篇《梓材》给他,说明君子所应遵循的原则。梓,泛指木材;梓人即木工,木工造器当依一定法则,故梓材意为人才应依的准则。可,当,应该。 [4]诰(gao):古代一种训诫、勉励的文告。《康诰》是对康叔的教诲,《酒诰》是关于饮酒的训诫。 [5]能和集其民,民大说:能使百姓安定和谐,百姓十分欢悦。说,同“悦”。 [6]司寇:西周始置、春秋战国沿用的掌管刑狱、纠察等事的官。 [7]以章有德:以(赐宝祭器)来表扬(康叔的)德行。章,同“彰”。

  康叔卒,子康伯代立。康伯卒,子考伯立。考伯卒,子嗣伯立。嗣伯卒,子��伯立[1]。��伯卒,子靖伯立。靖伯卒,子贞伯立。贞伯卒,子顷侯立。

  顷侯厚赂周夷王,夷王命卫为侯。顷侯立十二年卒,子釐侯立。

  釐侯十三年,周厉王出奔于彘,共和行政焉[2]。二十八年,周宣王立。

  四十二年,釐侯卒,太子共伯馀立为君。共伯弟和有宠于釐侯,多予之赂;和以其赂赂士[3],以袭攻共伯于墓上,共伯入釐侯羡自杀[4]。卫人因葬之釐侯旁,谥曰共伯,而立和为卫侯,是为武公。

  武公即位,修康叔之政[5],百姓和集。四十二年,犬戎杀周幽王,武公将兵往佐周平戎,甚有功,周平王命武公为公。五十五年,卒,子庄公扬立。

  【段意】 写康叔到卫武公间君位的承传,其中着重写贞伯之子顷侯重贿周夷王而获封侯爵,共伯之弟和袭击其兄,逼兄自杀而代为卫侯,即卫武公,武公佐周平戎有功而晋封公爵。对应写的是周厉王奔彘,犬戎杀周幽王等。

  【注释】 [1]��:音jie捷。 [2]共和行政焉:公元前841年,周朝国人逐厉王到彘后,推共伯和执掌朝政,一说周公、召公共执国政,史称“共和行政”。焉:代词,这里为“于此时”的意思。 [3]和以其赂赂士:和以(釐侯)赐给的财货分赠给武士们(以达到收买的目的)。 [4]羡:通“埏(yan)”,墓道。 [5]修: 使其完好。

  庄公五年,取齐女为夫人,好而无子[1]。又取陈女为夫人,生子,早死。陈女女弟亦幸于庄公[2],而生子完。完母死,庄公令夫人齐女子之[3],立为太子。庄公有宠妾,生子州吁。十八年,州吁长,好兵,庄公使将[4]。石碏谏庄公曰:“庶子好兵,使将,乱自此起。”不听。

  二十三年,庄公卒,太子完立,是为桓公。

  桓公二年,弟州吁骄奢,桓公绌之[5],州吁出奔。十三年,郑伯弟段攻其兄,不胜,亡,而州吁求与之友。十六年,州吁收聚卫亡人以袭杀桓公,州吁自立为卫君。为郑伯弟段欲伐郑,请宋、陈、蔡与俱,三国皆许州吁。州吁新立,好兵,弑桓公,卫人皆不爱。石碏乃因桓公母家于陈,详为善州吁[6]。至郑郊,石碏与陈侯共谋,使右宰丑进食,因杀州吁于濮,而迎桓公弟晋于邢而立之[7],是为宣公。

  【段意】 写庄公、桓公时卫国的内乱:桓公完是卫庄公与第二个夫人陈侯之女的妹妹生的,他罢黜了庄公与宠妾所生之庶弟州吁,州吁收买卫国的亡命之徒袭杀了桓公而自立为君。因州吁穷兵黩武,又弑杀桓公,不获人民喜欢,后被卫大夫石羱与陈侯谋杀,而从邢国迎回桓公之弟晋,立为宣公。

  【注释】 [1]好而无子:貌美而无子女。 [2]女弟:妹妹,即戴妫。 [3]庄公令夫人齐女子之:卫庄公让齐庄公之女(庄姜)收养完为自己的儿子。子之,以他为儿子,这里“子”活用为动词,即“将……作为儿子”。 [4]庄公使将:庄公命他带兵。 [5]绌(chu):同“黜”,罢免。 [6]石碏乃因桓公句:石碏就借桓公母亲与陈国的娘家关系,假装与州吁很友好。碏,音que。详,通“佯”。 [7]邢:诸侯国名,周公之子封于此,在今河北邢台。

  宣公七年,鲁弑其君隐公。九年,宋督弑其君殇公,及孔父[1]。十年,晋曲沃庄伯弑其君哀侯。

  十八年,初[2],宣公爱夫人夷姜,夷姜生子伋,以为太子,而令右公子傅之[3]。右公子为太子取齐女,未入室[4],而宣公见所欲为太子妇者好,说而自取之,更为太子取他女[5]。宣公得齐女,生子寿、子朔,令左公子傅之。太子伋母死,宣公正夫人与朔共谗恶太子伋。宣公自以其夺太子妻也,心恶太子,欲废之。及闻其恶,大怒,乃使太子伋于齐而令盗遮界上杀之[6]。与太子白旄[7],而告界盗见持白旄者杀之[8]。且行[9],子朔之兄寿,太子异母弟也,知朔之恶太子而君欲杀之,乃谓太子曰:“界盗见太子白旄,即杀太子,太子可毋行。”太子曰:“逆父命求生,不可。”遂行。寿见太子不止,乃盗其白旄而先驰至界。界盗见其验[10],即杀之。寿已死,而太子伋又至,谓盗曰:“所当杀乃我也。”盗并杀太子伋,以报宣公。宣公乃以子朔为太子。

  十九年,宣公卒,太子朔立,是为惠公。

  左右公子不平朔之立也。惠公四年,左右公子怨惠公之谗杀前太子伋而代立,乃作乱,攻惠公,立太子伋之弟黔牟为君,惠公奔齐。

  卫君黔牟立八年,齐襄公率诸侯奉王命共伐卫,纳卫惠公[11],诛左右公子。卫君黔牟奔于周,惠公复立。惠公立三年出亡,亡八年复入,与前通年凡十三年矣。

  二十五年,惠公怨周之容舍黔牟[12],与燕伐周。周惠王奔温[13],卫、燕立惠王弟颓为王。二十九年,郑复纳惠王。三十一年,惠公卒,子懿公赤立。

  【段意】 写卫宣公时围绕立太子、继君位所发生的内乱:宣公受正夫人齐女和儿子朔所谗,谋杀了太子伋,改立朔为太子,继为惠公,左右公子不满朔,作乱攻之,立太子伋之弟黔牟为君,惠公奔齐。后来齐国、郑国先后两次帮助出亡的惠公复卫君之位。对应着写了鲁国弑隐公,宋国督弑殇公,晋国庄伯弑哀侯,齐伐卫,卫、燕伐周,周惠王奔温等。

  【注释】 [1]宋督弑其君殇公,及孔父:宋国的(华)督弑其君殇公及(大司马)孔父(嘉)。 [2]初:当初。这是追叙此前发生的事。 [3]傅之:教导他。 [4]未入室:未行婚礼入夫家。 [5]宣公见所欲为句:宣公看见将要做太子伋媳妇的女子极美,非常喜欢并自强娶了过来,另外改娶别的女子给太子。 [6]遮界:拦路等侯在边界上。 [7]白旄(mao):指旗杆头上用白色旄牛尾作装饰。 [8]界盗:拦守在边界上的强盗。 [9]且行:将要出发时。 [10]验:应验,果然。 [11]纳:使复君位。 [12]容舍:接纳、招待。 [13]温:原称“苏”,因建都于温,故亦称“温”,在今河南温县西南。

  懿公即位,好鹤,淫乐奢侈。九年,翟伐卫[1],卫懿公欲发兵,兵或畔[2]。大臣言曰:“君好鹤,鹤可令击翟。”〔翟〕于是遂入,杀懿公。

  懿公之立也,百姓大臣皆不服。自懿公父惠公朔之谗杀太子伋代立,至于懿公,常欲败之[3],卒灭惠公之后而更立黔牟之弟昭伯顽之子申为君,是为戴公。

  戴公申元年卒。齐桓公以卫数乱,乃率诸侯伐翟,为卫筑楚丘[4],立戴公弟毁为卫君,是为文公。文公以乱故奔齐,齐人入之[5]。

  初,翟杀懿公也,卫人怜之[6],思复立宣公前死太子伋之后,伋子又死,而代伋死者子寿又无子。太子伋同母弟二人:其一曰黔牟,黔牟尝代惠公为君,八年复去[7];其二曰昭伯。昭伯、黔牟皆已前死,故立昭伯子申为戴公。戴公卒,复立其弟毁,为文公。

  文公初立,轻赋平罪[8],身自劳[9],与百姓同苦,以收卫民[10]。

  十六年,晋公子重耳过,无礼[11]。十七年,齐桓公卒。二十五年,文公卒,子成公郑立。

  【段意】 写懿公奢淫和文公与民同苦,其政绩判然有别:懿公好鹤、淫乐奢侈而被翟人所杀;文公轻赋慎罪,与民同劳,颇得卫国人之民心。二者之间为戴公,他乃太子伋的同母弟昭伯顽之子申,因卫国人思复立被害之伋或寿的后代,但伋、寿皆无后才立了申。对应写了翟伐卫,齐伐翟,晋公子重耳过卫,齐桓公卒。

  【注释】 [1]翟(di):亦作“狄”,古族名,春秋前,长期活动于齐、鲁、卫、宋、晋、邢等国之间,与诸国有频繁的接触。 [2]兵或畔:有些兵不听命令。畔,通“叛”。 [3]常欲败之:(大臣与百姓)常想推翻他们。 [4]楚丘:在今河南滑县东。 [5]齐人人之:齐国人护送他(文公)回卫国。 [6]卫人怜之:卫国人对(自己国家多难)深感痛惜。 [7]八年复去:在位八年又逃亡在外。 [8]轻赋平罪:减轻赋役、慎重公平地治罪。 [9]身自劳:亲自操劳。 [10]收:收买,笼络。 [11]无礼:(文公对重耳)没有礼貌,未热情款待。

  成公三年,晋欲假道于卫救宋[1],成公不许。晋更从南河度,救宋。征师于卫[2],卫大夫欲许,成公不肯。大夫元咺攻成公[3],成公出奔。晋文公重耳伐卫,分其地予宋,讨前过无礼及不救宋患也[4]。卫成公遂出奔陈。二岁,如周求入[5],与晋文公会。晋使人鸩卫成公,成公私于周主鸩,令薄,得不死[6]。已而周为请晋文公,卒入之卫,而诛元咺,卫君瑕出奔。

  七年,晋文公卒。十二年,成公朝晋襄公。十四年,秦穆公卒。二十六年,齐邴歜弑其君懿公[7]。三十五年,成公卒,子穆公遫立[8]。

  穆公二年,楚庄王伐陈,杀夏徵舒。三年,楚庄王围郑,郑降,复释之。十一年,孙良夫救鲁伐齐,复得侵地。穆公卒,子定公臧立。定公十二年卒,子献公衎立[9]。

  【段意】 写成公、穆公、定公到献公的君位更替:因为从前卫文公对重耳无礼,现在卫成公又不允借道和调兵给晋,晋文公重耳伐卫并将所占卫地分给宋国,后又想鸩杀成公。成公私贿下毒人,又请周天子讲情,晋文公于是就护送成公返卫,将大夫元咺所立之君瑕赶跑。穆公即位后,卫大夫孙良夫救鲁伐齐,收回了被齐侵占的土地。后定公、献公递相继位。对应写了晋文公卒,秦穆公卒,齐邴歜弑其君懿公,楚伐陈杀夏徵舒,又围郑复释。

  【注释】 [1]假道:借路。 [2]征师于卫:向卫国征调部队。 [3]咺:音xuan。 [4]讨前过无礼及不救宋患:讨伐从前(重耳)过卫时被无礼相待和不协助救援宋国的罪过。患,祸害,罪过。 [5]如周求入:前往周朝,请求护送自己回卫国。 [6]成公私于周主鸩句:卫成公私下重贿周朝下毒的人,使其毒量轻微,从而得免一死。 [7]邴歜:音bing chu。 [8]遫:音su。 [9]遫:音kan。

  献公十三年,公令师曹教宫妾鼓琴,妾不善,曹笞之。妾以幸恶曹于公[1],公亦笞曹三百。十八年,献公戒孙文子、宁惠子食,皆往[2]。日旰不召,而去射鸿于囿[3]。二子从之,公不释射服与之言[4]。二子怒,如宿[5]。孙文子子数侍公饮,使师曹歌《巧言》之卒章[6]。师曹又怒公之尝笞三百,乃歌之,欲以怒孙文子,报卫献公[7]。文子语蘧伯玉[8],伯玉曰:“臣不知也。”遂攻出献公,献公奔齐,齐置卫献公于聚邑[9]。孙文子、宁惠子共立定公弟秋为卫君,是为殇公。

  殇公秋立,封孙文子林父于宿。

  十二年,宁喜与孙林父争宠相恶,殇公使宁喜攻孙林父。林父奔晋,复求入故卫献公。献公在齐,齐景公闻之,与卫献公如晋求入。晋为伐卫,诱与盟[10]。卫殇公会晋平公,平公执殇公与宁喜而复入卫献公。献公亡在外十二年而入。

  献公后元年,诛宁喜。

  三年,吴延陵季子使过卫[11],见蘧伯玉、史䲡[12],曰:“卫多君子,其国无故。”过宿,孙林父为击磬,曰:“不乐,音大悲,使卫乱乃此矣。”是年,献公卒,子襄公恶立。

  【段意】写献公、殇公、襄公的君位更迭:献公叫乐师曹教侍妾鼓琴,妾艺差被曹打而恃宠唆使献公打曹,献公又无礼对待大夫孙文子和宁惠子,二人怒而发兵,逼献公奔齐,他们便立定公之弟秋为卫君,即殇公。殇公袒护宁喜,孙林父被迫逃往晋国,求晋助献公回卫复位。不久,献公卒而襄公立。

  【注释】 [1]妾以幸恶曹于公:侍妾倚仗受宠而在(献)公面前数落曹的过错。 [2]献公戒孙文子句:献公敕戒孙文子、宁惠子共同晏饮时,要穿朝服以待命,二人遵命都穿朝服去了。 [3]日旰不召,而去射鸿于囿:(孙文子、宁惠子)从白天等到晚上,不见(献公)召请,原来献公已去苑囿射雁。旰(gan),晚上。 [4]公不释射服与之言:献公不脱下打猎的装束就与孙、宁二人交谈。 [5]宿:古国名,风姓,在今山东东平东。 [6]《巧言》之卒章:《诗经·小雅》中“巧言”篇是指出在上位者听信谗言会导致祸乱的,其末章有云:“彼何人斯?居河之麋。无拳无勇,职为乱阶。”意思是说:那个谗人是什么样的呢?他住在黄河边的草地,没有力量,没有勇气,却是制造祸乱的阶梯。献公叫唱这首诗,意在说孙文子将作乱,故意让陪饮的孙文子之子孙蒯知道,以作警告。卒章,最后一章。 [7]报:报复。 [8]蘧:音qu。 [9]聚邑:村镇。 [10]诱与盟:引诱(卫殇公)缔约结盟。 [11]吴延陵季子使过卫:吴国的延陵季子出使时经过卫国。 [12]鰌:“鳅”之异体字。 [13]不乐,音大悲:不安乐,因为乐音太悲凉。

  襄公六年,楚灵王会诸侯,襄公称病不往。

  九年,襄公卒。初,襄公有贱妾,幸之,有身[1],梦有人谓曰:“我康叔也,令若子必有卫[2],名而子曰‘元’”。妾怪之,问孔成子。成子曰:“康叔者,卫祖也。”及生子,男也,以告襄公。襄公曰:“天所置也。”名之曰元。襄公夫人无子,于是乃立元为嗣,是为灵公。

  【段意】 写襄公因梦而立元为嗣:襄公妾梦见卫始祖康叔,康叔让他把所生之子取名为“元”,便可作卫君。襄公妻无子,便立元为灵公以嗣位。对应写了楚灵王会诸侯。

  【注释】 [1]幸之,有身:(襄公)宠爱贱妾,有孕。 [2]令若子必有卫:让你儿子一定拥有卫国而为君。若,你。

  灵公五年,朝晋昭公。六年,楚公子弃疾弑灵王自立,为平王。十一年,火。

  三十八,孔子来,禄之如鲁[1]。后有隙,孔子去[2]。后复来。

  三十九年,太子蒯聩与灵公夫人南子有恶[3],欲杀南子。蒯聩与其徒戏阳遬谋,朝,使杀夫人。戏阳后悔,不果。蒯聩数目之,夫人觉之,惧,呼曰:“太子欲杀我!”灵公怒,太子蒯聩奔宋,已而之晋赵氏[4]。

  四十二年春,灵公游于郊,令子郢仆[5]。郢,灵公少子也,字子南。灵公怨太子出奔,谓郢曰:“我将立若为后。”郢对曰:“郢不足以辱社稷,君更图之[6]。”夏,灵公卒,夫人命子郢为太子,曰:“此灵公命也。”郢曰:“亡人太子蒯聩之子辄在也,不敢当。”于是卫乃以辄为君,是为出公。

  【段意】 写太子蒯聩欲杀灵公夫人南子,惹恼灵公,只得外逃。灵公及南子均要立少子郢为太子,郢谦辞而举荐蒯聩之子辄,于是卫国便以辄为君,即出公。对应写了楚公子弃疾弑灵王自立,孔子两度到卫国。

  【注释】 [1]禄之如鲁:(给孔子的)俸禄与鲁国给的同等。 [2]后有隙,孔子去:后来孔子与他们有矛盾,便离开了卫国。 [3]有恶:有矛盾,发生了冲突。 [4]已而之晋赵氏:不久到晋国投靠了赵简子。[5]令子郢仆:让儿子郢驾车为仆从。 [6]郢不足以辱社稷,君更图之:我不能肩负社稷重任,君另外想办法吧。辱,谦词。

  六月乙酉,赵简子欲入蒯聩,乃令阳虎诈命卫十馀人衰绖归[1],简子送蒯聩。卫人闻之,发兵击蒯聩。蒯聩不得入,入宿而保[2],卫人亦罢兵。

  出公辄四年,齐田乞弑其君孺子。八年,齐鲍子弑其君悼公。孔子自陈入卫。九年,孔文子问兵于仲尼,仲尼不对。其后鲁迎仲尼,仲尼反鲁[3]。

  十二年。初,孔圉文子取太子蒯聩之姊[4],生悝[5]。孔氏之竖浑良夫美好[6],孔文子卒,良夫通于悝母。太子在宿,悝母使良夫于太子。太了与良夫言曰:“苟能入我国,报子以乘轩,免子三死,毋所与[7]。”与之盟,许以悝母为妻。闰月,良夫与太子入,舍孔氏之外圃[8]。昏,二人蒙衣而乘,宦者罗御[9],如孔氏。孔氏之老栾宁问之,称姻妾以告。遂入,适伯姬氏[10]。既食,悝母杖戈而先,太子与五人介,舆豭从之[11]。伯姬劫悝于厕[12],强盟之,遂劫以登台[13]。栾宁将饮酒,炙未熟,闻乱,使告仲由[14]。召护驾乘车,行爵食炙,奉出公辄奔鲁[15]。

  仲由将入,遇子羔将出[16],曰:“门已闭矣。”子路曰:“吾姑至矣[17]。”子羔曰:“不及,莫践其难。”子路曰:“食焉不辟其难[18]。”子羔遂出。子路入,及门,公孙敢阖门,曰:“毋入为也[19]!”子路曰:“是公孙也?求利而逃其难。由不然,利其禄,必救其患。”有使者出,子路乃得入。曰:“太子焉用孔悝[20]?虽杀之,必或继之。”且曰:“太子无勇。若燔台,必舍孔叔[21]。”太子闻之,惧,下石乞、盂黡敌子路,[22]以戈击之,割缨[23]。子路曰:“君子死,冠不免。”结缨而死。孔子闻卫乱,曰:“嗟乎!柴也其来乎?由也其死矣[24]。”孔悝竟立太子蒯聩,是为庄公。

  【段意】 写卫庄公蒯聩夺取君位的经过:先由晋国赵简子护送蒯聩返卫,未成;后来,蒯聩勾结姐姐伯姬氏和姐夫的僮仆浑良夫,胁迫伯姬氏之子孔悝,逼出公退了位。卫国发生内乱,孔子弟子子路为救孔悝之危而殉难,孔悝终于屈服而让蒯聩作了卫君。对应写了齐田乞弑其君孺子,齐鲍子弑其君悼公,孔子由陈入卫并返鲁。

  【注释】 [1]赵简子欲入蒯聩句:赵简子想送蒯聩回卫国,就让阳虎找来十多个卫国人,穿着丧服(与蒯聩)一块到卫国,佯装作像从卫国来迎接他回去一样。诈,假装。衰绖(cui die),丧服,衰,丧服胸前的麻布,绖,丧服中的麻带,衰绖皆丧服的主要部分,故以之代指丧服。 [2]保:自保不出。 [3]反:同“返”。 [4]圉:音yu。[5]悝:音kui。[6]孔氏之竖浑良夫美好:孔氏有个叫浑良夫的僮仆长得很漂亮。竖,僮仆。 [7]苟能入我国句:如果能护送我回卫国,我将让你(做大夫)乘轩车,你犯了三次死罪都可赦免,不牵涉进去。轩,有帷幕而前顶较高的车子。 [8]舍孔氏之外圃:住在孔氏宅子外面的园子里。圃,种蔬菜或花木的园地。 [9]宦者罗御:宦官叫罗的驾着车。 [10]伯姬氏:即孔悝之母。[11]悝母杖戈而先句:孔悝母亲持戈走在前面,太子和另外五人身披甲胄,用车装着一头公猪跟在后面。介,甲胄,盔铠。豭(jia),公猪。 [12]劫悝于厕:将孔悝逼到房屋边侧一角。厕,这里通“侧”。 [13]强盟之,遂劫以登台:强迫(孔悝)盟誓,(要他逼出公退位),又挟持他登上高台,(召集卫国群臣宣布)。 [14]仲由:孔子弟子子路。 [15]召护驾乘车句:(孔氏另一家臣)召护驾着车子,边走边吃着烤肉,护送着出公辄逃到鲁国。 [16]子羔:孔子弟子、卫国大夫高柴。 [17]姑至:权且到(这里看一下)。 [18]食焉不辟其难:(我)享用了孔氏俸禄,就不该逃避危难。辟,同“避”。 [19]毋人为也:不要进来做什么了。 [20]焉用孔悝:何必劫持孔悝呢? [21]若燔台,必舍孔叔:如果焚烧了这高台,一定会释放孔叔(即孔悝)的。燔(fan),用火烧。 [22]下石乞、盂黡敌子路:(命部将)石乞、盂黡(yan)下台去抵挡子路。 [23]割缨:把系帽的带子戳断。 [24]孔子闻卫乱句:孔子听到卫国内乱的消息,叹道:“唉!高柴会回来的(他事奉出公,必然不肯改颜去事奉蒯聩),仲由可能要捐躯了(他食孔悝俸禄,必然为之战死)!”

  庄公蒯聩者,出公父也,居外,怨大夫莫迎立。元年即位[1],欲尽诛大臣,曰:“寡人居外久矣,子亦尝闻之乎?”群臣欲作乱,乃止。

  二年,鲁孔丘卒。

  三年,庄公上城,见戎州[2]。曰:“戎虏何为是[3]?”戎州病之[4]。十月,戎州告赵简子,简子围卫。十一月,庄公出奔,卫人立公子斑师为卫君。齐伐卫,虏斑师,更立公子起为卫君。

  卫君起元年,卫石曼專逐其君起[5],起奔齐。卫出公辄自齐复归立。初,出公立十二年亡,亡在外四年复入。出公后元年[6],赏从亡者。立二十一年卒,出公季父黔攻出公子而自立[7],是为悼公。

  悼公五年卒,子敬公弗立。敬公十九年卒,子昭公纠立。是时三晋强,卫如小侯,属之[8]。

  昭公六年,公子亹弑之代立[9],是为怀公。怀公十一年,公子颓弑怀公而代立,是为慎公。慎公父,公子適;適父,敬公也[10]。

  慎公四十二年卒,子声公训立。声公十一年卒,子成侯遬立。

  成侯十一年,公孙鞅入秦。十六年,卫更贬号曰侯[11]。

  【段意】 写庄公之后,卫国日渐衰落。庄公即位曾想杀尽不拥戴自己的群臣,因群臣欲反而作罢。后又威吓戎人,被赵简子兵围而再次出奔。再后是内乱外侵不断,直弄到降爵位为侯。对应写了孔丘去世,齐伐卫,公孙鞅入秦。

  【注释】 [1]元年即位:即位的第一年。 [2]戎州:戎人的城,在今山东曹县东南。 [3]戎虏何为是:戎敌这是在干什么?[4]病之:为之恐惧。 [5]卫石曼專逐其君起:卫国人石曼專(fu)逼赶卫君起。[6]后元年:再次即位后第一年。 [7]出公季父黔攻出公子而自立:出公的叔父黔攻打出公的儿子而自立为君。 [8]是时三晋强句:这时晋国的韩、赵、魏三氏已很强盛,卫国则像个弱小的侯国,附属于赵氏。 [9]亹:这里读wei。 [10]慎公父句:慎公之父是公子适,适之父是敬公。慎公是敬公之孙,但他与敬公之间却是昭公、怀公,因为怀公、慎公皆弑君而立,故司马迁特别作如此说明。 [11]卫更贬号曰侯:卫君再度贬爵位而称“侯”。卫祖上曾由“侯”而“公”,故如此说。

  二十九年,成侯卒,子平侯立。平侯八年卒,子嗣君立。

  嗣君五年,更贬号曰君,独有濮阳。四十二年卒,子怀君立。

  怀君三十一年,朝魏,魏囚杀怀君。魏更立嗣君弟,是为元君。元君为魏婿,故魏立之。

  元君十四年,秦拔魏东地,秦初置东郡,更徙卫野王县[1],而并濮阳为东 郡。

  二十五年,元君卒,子君角立。

  君角九年,秦并天下,立为始皇帝。

  二十一年,二世废君角为庶人,卫绝祀[2]。

  【段意】 写卫由“侯”降为“君”,末世角君被废为庶人,卫由此灭。卫嗣君贬为“君”时,卫仅领濮阳;秦占魏东方领土时,濮阳并入秦之东郡,卫被迁到野王。秦二世废卫末世角君为庶人而卫宗祀绝。

  【注释】 [1]野王县:在今河南沁阳。 [2]绝祀:断绝祭祀,即国家灭亡。

  太史公曰:余读世家言[1],至于宣公之太子以妇见诛,弟寿争死以相让,此与晋太子申生不敢明骊姬之过同,俱恶伤父之志。然卒死亡,何其悲也!或父子相杀,兄弟相灭,亦独何哉[2]?

  【段意】 写司马迁评议:为宣公之太子因妇人之故被杀、其弟寿勇于赴死而以君位相让所感动;为太子伋欲保父之志节而像晋申生不揭骊姬之罪那样结果反遭其害而深感悲怆;为人世间竟出现父子相杀、兄弟相灭的惨剧而困惑、感叹!

  【注释】 [1]余读世家言:我读关于卫世家的历史。 [2]亦独何哉:这又偏偏是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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