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晋世家第九》原文、翻译及鉴赏

【导语】:

【提示】 晋国是春秋时期最强大的诸侯国之一,雄踞于黄河中游,在很大程度上代表当时的文化。至公元前376年,韩、魏、赵三家灭晋前,共传承四十余君,较重要的有唐叔虞、晋侯燮、武侯

  【提示】 晋国是春秋时期最强大的诸侯国之一,雄踞于黄河中游,在很大程度上代表当时的文化。至公元前376年,韩、魏、赵三家灭晋前,共传承四十余君,较重要的有唐叔虞、晋侯燮、武侯宁族、成侯服、厉公福、靖侯宜臼、釐侯司徒、献侯籍、穆侯费王、文侯仇、昭侯伯、孝侯平、鄂侯郄、哀侯光、小子侯、晋侯缗、武公称、献公诡诸、衷公夷吾、怀公圉、文公重耳、襄公欢、灵公夷皋、成公黑臀、景公据、厉公寿曼、悼公周、平公彪、昭公夷、顷公去疾、定公午、出公凿、哀公骄、幽公柳、烈公止、孝公颀、静公俱等。其中,献公诡诸时晋始强大,先后灭了许多小国;文公重耳时晋之强大达到顶峰,成为著名的春秋五霸之一;至灵公时,昏庸无道,国政始衰,六卿始盛,分裂之端已见;景、厉、平、昭之后,王室益衰;至顷公后,己完全成为傀儡,最后被韩、赵、魏三家所灭。《晋世家》中写得最成功的一是骊姬进谗,二是重耳逃亡。前者,骊姬之恃宠撒娇,阴险毒辣,三公子性格各异都表现得活灵活现。后者,重耳在各国的不同表现,各国君臣出于不同的考虑对重耳的不同接待,重耳侍者出于不同的目的对重耳的不同态度,亦都刻画得淋离尽致。这些记载虽多本于《左传》,但也有所加工,如介子推在船中笑子犯“要市于君”,即为《左传》所无。

  晋唐叔虞者[1],周武王子而成王弟。初,武王与叔虞母会时[2],梦天谓武王曰:“余命女生子[3],名虞,余与之唐。”及生子,文在其手曰“虞”[4],故遂因命之曰虞。

  武王崩,成王立,唐有乱,周公诛灭唐。成王与叔虞戏,削桐叶为珪以与叔虞[5],曰:“以此封若。”史佚因请择日立叔虞[6]。成王曰:“吾与之戏耳。”史佚曰:“天子无戏言。言则史书之,礼成之,乐歌之。”于是遂封叔虞于唐。唐在河、汾之东,方百里,故曰唐叔虞。姓姬氏,字子于。

  唐叔子燮,是为晋侯。晋侯子宁族,是为武侯。武侯之子服人,是为成侯。成侯子福,是为厉侯。厉侯之子宜臼,是为靖侯。靖侯已来,年纪可推。自唐叔至靖侯五世,无其年数。

  【段意】 写晋之始祖唐叔虞受封,即所谓“桐叶封弟”的情况,以及自唐叔至靖侯难以确考其年数的五世的概况。

  【注释】 [1]晋唐叔虞:周成王有弟名虞,受封于唐,故史称其为唐叔虞。虞的儿子燮因唐南有晋水,故改名为晋,故史又称晋唐叔虞。唐,在今山西翼城西南。 [2]会时:指配偶时。 [3]女:同“汝”。 [4]文在其手句:手上果然有“虞”字形的纹理。 [5]削桐叶为珪:将桐叶削成珪状。珪为朝会时物品,是权利的象征。 [6]史佚:当为人名。

  靖侯十七年,周厉王迷惑暴虐,国人作乱,厉王出奔于彘,大臣行政,故曰“共和”。

  十八年,靖侯卒,子釐侯司徒立。

  釐侯十四年,周宣王初立。

  十八年,釐侯卒,子献侯籍立。献侯十一年卒,子穆侯费王立。

  穆侯四年,取齐女姜氏为夫人。七年,伐条。生太子仇。十年,伐千亩,有功。生少子,名曰成师。晋人师服曰:“异哉,君之命子也!太子曰仇,仇者雠也[1]。少子曰成师,成师大号,成之者也[2]。名,自命也;物,自定也。今適庶名反逆[3],此后晋其能毋乱乎?”

  二十七年,穆侯卒,弟殇叔自立,太子仇出奔。殇叔三年,周宣王崩。四年,穆侯太子仇率其徒袭殇叔而立,是为文侯。

  文侯十年,周幽王无道,犬戎杀幽王,周东徙。而秦襄公始列为诸侯。

  三十五年,文侯仇卒,子昭侯伯立。

  【段意】 概述靖侯、釐侯、献侯、穆侯、殇叔、文侯等历代简况。

  【注释】 [1]仇者雠也:仇的意思就是雠敌。 [2]成师二句:大意是说,成师这个庄重的名字是能成其众的意思。 [3]今適庶句:是说现在嫡子和庶子的名子的意义相悖逆。適:通“嫡”。

  昭侯元年,封文侯弟成师于曲沃[1]。曲沃邑大于翼。翼,晋君都邑也。成师封曲沃,号为桓叔。靖侯庶孙栾宾相桓叔。桓叔是时年五十八矣,好德,晋国之众皆附焉。君子曰:“晋之乱其在曲沃矣。末大于本而得民心,不乱何待!”

  七年,晋大臣潘父弑其君昭侯而迎曲沃桓叔。桓叔欲入晋,晋人发兵攻桓叔。桓叔败,还归曲沃。晋人共立昭侯子平为君,是为孝侯。诛潘父。

  孝侯八年,曲沃桓叔卒,子鱓代桓叔,是为曲沃庄伯。孝侯十五年,曲沃庄伯弑其君晋孝侯于翼。晋人攻曲沃庄伯,庄伯复入曲沃。晋人复立孝侯子郄为君,是为鄂侯。

  鄂侯二年,鲁隐公初立。

  鄂侯六年卒。曲沃庄伯闻晋〔鄂〕侯卒,乃兴兵伐晋。周平王使虢公将兵伐曲沃庄伯,庄伯走保曲沃。晋人共立鄂侯子光,是为哀侯。

  哀侯二年,曲沃庄伯卒,子称[2]代庄伯立,是为曲沃武公。哀侯六年,鲁弑其君隐公。哀侯八年,晋侵陉廷[3]。陉廷与曲沃武公谋,九年,伐晋于汾旁,虏哀侯。晋人乃立哀侯子小子为君,是为小子侯。

  小子元年,曲沃武公使韩万杀所虏晋哀侯。曲沃益强,晋无如之何。

  晋小子之四年,曲沃武公诱召晋小子杀之。周桓王使虢仲伐曲沃武公,武公入于曲沃。乃立晋哀侯弟缗为晋侯。

  晋侯缗四年,宋执郑祭仲而立突为郑君。晋侯十九年,齐人管至父弑其君襄公。

  晋侯二十八年,齐桓公始霸。曲沃武公伐晋侯缗,灭之,尽以其宝器赂献于周釐王。釐王命曲沃武公为晋君,列为诸侯,于是尽并晋地而有之。

  曲沃武公已即位三十七年矣,更号曰晋武公。晋武公始都晋国,前即位曲沃,通年三十八年[4]。

  武公称者,先晋穆侯曾孙也,曲沃桓叔孙也。桓叔者,始封曲沃。武公,庄伯子也。自桓叔初封曲沃以至武公灭晋也,凡六十七岁,而卒代晋为诸侯。武公代晋二岁,卒。与曲沃通年即位凡三十九年而卒[5]。子献公诡诸立。

  【段意】 写太子仇家族与少子成师家族为争夺晋国王位的斗争。太子仇家族本为正统,太子仇本人为文侯,其后为昭侯、孝侯、鄂侯、哀侯、小子侯、晋侯(缗);成师家族本为旁支,但末大于本,成师本人封为曲沃桓侯,其后为庄伯、武公。最后武公灭掉晋侯(缗),统一晋国,这场争夺正统的斗争才宣告结束。

  【注释】 [1]曲沃:在今山西闻喜县东。 [2]称:曲沃庄伯的儿子,名称。 [3]陉(xing)廷:地名,在晋都翼的东南。 [4]通年三十八年:指曲沃武公称,从为曲沃武公开始,到代晋为诸侯,合计共三十八年。 [5]与曲沃通年句:武公代晋共二年,亦即代晋后第二年死去,故从即位曲沃算起,共在位三十九年。

  献公元年,周惠王弟颓攻惠王,惠王出奔,居郑之栎邑。

  五年,伐骊戎[1],得骊姬、骊姬弟[2],俱爱幸之。

  八年,士��说公曰:“故晋之群公子多[3],不诛,乱且起。”乃使尽杀诸公子,而城聚都之[4],命曰绛[5],始都绛[6]。九年,晋群公子既亡奔虢,虢以其故再伐晋,弗克。十年,晋欲伐虢,士蔿曰:“且待其乱。”

  十二年,骊姬生奚齐。献公有意废太子,乃曰:“曲沃吾先祖宗庙所在,而蒲边秦,屈边翟[7],不使诸子居之,我惧焉。”于是使太子申生居曲沃,公子重耳居蒲,公子夷吾居屈。献公与骊姬子奚齐居绛。晋国以此知太子不立也。太子申生,其母齐桓公女也,曰齐姜,早死。申生同母女弟为秦穆公夫人[8]。重耳母,翟之狐氏女也[9]。夷吾母,重耳母女弟也[10]。献公子八人,而太子申生、重耳、夷吾皆有贤行。及得骊姬,乃远此三子。

  十六年,晋献公作二军。公将上军,太子申生将下军,赵夙御戎,毕万为右,伐灭霍,灭魏,灭耿。还,为太子城曲沃,赐赵夙耿,赐毕万魏,以为大夫。士蔿曰:“太子不得立矣。分之都城,而位以卿,先为之极[11],又安得立!不如逃之,无使罪至。为吴太伯[12],不亦可乎,犹有令名。”太子不从。 卜偃曰:“毕万之后必大[13]。万,盈数也[14];魏,大名也[15]。以是始赏,天开之矣[16]。天子曰兆民,诸侯曰万民,今命之大,以从盈数,其必有众。”初,毕万卜仕于晋国,遇“屯”之“比”[17]。辛廖占之曰:“吉。屯固比入[18],吉孰大焉!其后必蕃昌”。

  十七年,晋侯使太子申生伐东山。里克谏献公曰:“太子奉冢祀社稷之粢盛[19],以朝夕视君膳者也[20],故曰冢子。君行则守,有守则从[21],从曰抚军,守曰监国,古之制也。夫率师,专行谋也[22];誓军旅,君与国政之所图也[23]:非太子之事也。师在制命而已[24],禀命则不威[25],专命则不孝[26],故君之嗣適不可以帅师。君失其官[27],率师不威,将安用之?”公曰:“寡人有子,未知其太子谁立。”里克不对而退,见太子。太子曰:“吾其废乎?”里克曰:“太子勉之!教以军旅[28],不共是惧[29],何故废乎?且子惧不孝,毋惧不得立。修己而不责人,则免于难。”太子帅师,公衣之偏衣[30],佩之金玦[31]。里克谢病,不从太子。太子遂伐东山。

  十九年,献公曰:“始吾先君庄伯、武公之诛晋乱,而虢常助晋伐我,又匿晋亡公子,果为乱,弗诛,后遗子孙忧。”乃使荀息以屈产之乘假道于虞[32],虞假道,遂伐虢,取其下阳以归。

  献公私谓骊姬曰:“吾欲废太子,以奚齐代之。”骊姬泣曰:“太子之立,诸侯皆已知之,而数将兵,百姓附之,奈何以贱妾之故废適立庶?君必行之,妾自杀也。”骊姬详誉太子,而阴令人谮恶太子[33],而欲立其子。

  【段意】 除写晋献公灭霍、魏、狄、伐东山、虢、不断对外用兵外,重点写一场废长立幼的家政斗争正在酝酿之中。“献公有意废太子”,而以所宠爱的骊姬之子“奚齐代之”,骊姬则以退为进“谮恶太子”——悲剧已在所难免了。

  【注释】 [1]伐骊戎:指晋献公。骊戎:在今陕西临潼东。 [2]弟:同“娣”,即妹。 [3]故晋:据后文可知即指文侯仇家族,亦指桓侯成师家族。 [4]城聚都之:修筑聚邑,把它定为国都。聚:晋邑名。在今山西绛县东南。 [5]命曰绛:更名为绛。 [6]都:定都。 [7]蒲边秦,屈边翟:蒲邑靠近秦地,屈邑靠近翟地。蒲:在今山西楼。屈:在今山西石县。 [8]同母女弟:指申生的同母胞妹,即申生之亲姨。 [9]狐氏:姓狐姓。 [10]母女弟:母亲的妹妹,即姨母。 [11]先为之极:事先使权势达到极点。 [12]为吴太伯:仿效吴太伯逊位于弟之事。 [13]毕万之后必大:指得到魏地赏赐的毕万的后代必定能蕃盛。[14]盈数:满数。 [15]魏,大名也:魏的意思是巍巍高大。魏本作“巍”,高大之意。 [16]天开之矣:上天给他开辟前途。 [17]遇“屯”之“比”:遇到由“屯”卦变为“比”卦。“屯”为震下坎上,比为坤下坎上。[18]屯固比入:“屯”:象征艰险。固:坚久。“比”:象征顺利。此卦预示毕方将经过艰难险阻而达于坚久顺利。[19]冢祀:宗庙之祀。粢盛:祭祀时的贡品。 [20]朝夕视君膳:即昏定晨省,每天都应照顾君王生活之意。[21]有守则从:有了守国之人,才可以随君外出。[22]专行谋也:专断谋略。 [23]誓军旅二句:是说发号施令,动员军队,这是国君与执政大臣所要决断的事。 [24]师在句:是说统率军队就在于发布命令。 [25]禀命:根据别人的(君王)命令。 [26]专命:独擅其权。 [27]君失其官:国君任命不当。 [28]教以军旅:命你率领军队。 [29]不共是惧:只怕不恭敬。共:同“恭”。 [30]公衣之偏衣:献公让他穿上左右异色的衣服。 [31]佩之金玦:佩戴着象征兵权的金属制的玦。 [32]屈产之乘: 屈地所产的良马。假道:借道。 [33]阴令:暗中命令。谮恶:谗毁。

  二十一年,骊姬谓太子曰:“君梦见齐姜[1],太子速祭曲沃,归釐于君[2]。”太子于是祭其母齐姜于曲沃,上其荐胙于献公。献公时出猎,置胙于宫中。骊姬使人置毒药胙中。居二日,献公从猎来还,宰人上胙献公,献公欲飨之。骊姬从旁止之,曰:“胙所从来远,宜试之。”祭地,地坟[3];与犬,犬死;与小臣,小臣死。骊姬泣曰:“太子何忍也,其父而欲弑代之,况他人乎?且君老矣,旦暮之人,曾不能待而欲弑之!”谓献公曰:“太子所以然者,不过以妾及奚齐之故。妾愿子母辟之他国,若早自杀[4],毋徒使母子为太子所鱼肉也。始君欲废之,妾犹恨之[5];至于今,妾殊自失于此。”太子闻之,奔新城。献公怒,乃诛其傅杜原款。或谓太子曰:“为此药者乃骊姬也,太子何不自辞明之?”太子曰:“吾君老矣,非骊姬,寝不安,食不甘。即辞之[6],君且怒之,不可。”或谓太子曰:“可奔他国。”太子曰:“被此恶名以出,人谁内我[7]?我自杀耳。”十二月戊申,申生自杀于新城。

  此时重耳、夷吾来朝。人或告骊姬曰:“二公子怨骊姬谮杀太子。”骊姬恐,因谮二公子:“申生之药胙,二公子知之。”二子闻之,恐,重耳走蒲,夷吾走屈,保其城,自备守。初,献公使士蒍为二公子筑蒲、屈城,弗就[8]。夷吾以告公,公怒士蔿。士蔿谢曰:“边城少寇,安用之[9]?”退而歌曰:“狐裘蒙茸[10],一国三公[11],吾谁适从!”卒就城[12]。及申生死,二子亦归保其城。

  二十二年,献公怒二子不辞而去,果有谋矣,乃使兵伐蒲。蒲人之宦者勃鞮命重耳促自杀[13]。重耳逾垣,宦者追斩其衣祛[14]。重耳遂奔翟。使人伐屈,屈城守,不可下。

  【段意】 写骊姬阴谋的实施。先以投毒罪嫁祸申生,申生无以自白,自杀;后以同谋罪诬重耳、夷吾,重耳不得不逃亡。

  【注释】 [1]齐姜:申生生母也。已亡,立庙在曲沃。 [2]釐:又称胙,祭肉。 [3]坟:突起。 [4]若:或者。 [5]恨:反对,表遗憾。 [6]辞之:把真情说清楚。 [7]内:同“纳”。 [8]弗就:修得不好。[9]安用之:何必修城? [10]狐裘蒙茸:形容皮毛上加细毛,比喻事之纷扰。 [11]一国三公:一国之内三个首领。 [12]卒就城:最终还是把城修好。 [13]促:赶快。 [14]衣祛:衣袖。

  是岁也,晋复假道于虞以伐虢。虞之大夫宫之奇谏虞君曰:“晋不可假道也,是且灭虞。”虞君曰:“晋我同姓,不宜伐我。”宫之奇曰:“太伯、虞仲,太王之子也。太伯亡去,是以不嗣。虢仲、虢叔,王季之子也,为文王卿士,其记勋在王室,藏于盟府。将虢是灭,何爱于虞[1]?且虞之亲能亲于桓、庄之族乎[2]?桓、庄之族何罪,尽灭之。虞之与虢,唇之与齿,唇亡则齿寒。”虞公不听,遂许晋。宫之奇以其族去虞。其冬,晋灭虢,虢公丑奔周。还,袭灭虞,虏虞公及其大夫井伯百里奚,以媵秦穆姬[3],而修虞祀。荀息牵曩所遗虞屈产之乘马奉之献公,献公笑曰:“马则吾马,齿亦老矣[4]!”

  【段意】 写晋假虞道灭虢,复灭虞之事。虞大夫宫之奇以唇亡齿寒为喻谏虞君不可假道与晋,虞君不听,遂导致亡国之祸。

  【注释】 [1]将虢二句:如果连虢都敢于灭掉,还谈什么爱我虞国呢?宫之奇的意思是说,虢国是虢仲、虢叔的后代,曾有大功于国,功劳记载于王室,收藏在司盟的官府。敢将这样的国家灭掉,还能爱护其他国家? [2]桓庄之族:指献侯祖父、曾祖父旁支后裔。献公曾诛杀过这些家族的群公子。 [3]媵(ying):作仆从奴隶。 [4]齿:指马的年龄。

  二十三年,献公遂发贾华等伐屈,屈溃。夷吾将奔翟。冀芮曰:“不可,重耳已在矣,今往,晋必移兵伐翟,翟畏晋,祸且及,不如走梁。梁近于秦,秦强,吾君百岁后可以求入焉。”遂奔梁。二十五年,晋伐翟,翟以重耳故[1],亦击晋于齧桑,晋兵解而去。

  当此时,晋强,西有河西,与秦接境,北边翟,东至河内。

  骊姬弟生悼子。

  二十六年夏,齐桓公大会诸侯于葵丘。晋献公病,行后,未至,逢周之宰孔。宰孔曰:“齐桓公益骄,不务德而务远略,诸侯弗平。君弟毋会[2],毋如晋何。”献公亦病,复还归。病甚,乃谓荀息曰;“吾以奚齐为后,年少,诸大臣不服,恐乱起,子能立之乎?”荀息曰:“能。”献公曰:“何以为验?”对曰:“使死者复生,生者不惭,为之验[3]。”于是遂属奚齐于荀息。荀息为相,主国政。

  秋九月,献公卒。里克、邳郑欲内重耳,以三公子之徒作乱[4],谓荀息曰:“三怨将起,秦、晋辅之,子将何如?”荀息曰:“吾不可负先君言。”十月,里克杀奚齐于丧次。献公未葬也。荀息将死之[5],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十一月,里克弑悼子于朝,荀息死之。君子曰:“《诗》所谓‘白珪之玷,犹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6]’,其荀息之谓乎!不负其言。”初,献公将伐骊戎,卜曰“齿牙为祸[7]”。及破骊戎,获骊姬,爱之,竟以乱晋。

  里克等已杀奚齐、悼子,使人迎公子重耳于翟,欲立之。重耳谢曰:“负父之命出奔[8],父死不得修人子之礼侍丧,重耳何敢入!大夫其更立他子。”还报里克,里克使迎夷吾于梁。夷吾欲往,吕省、郤芮曰:“内犹有公子可立者而外求,难信。计非之秦,辅强国之威以入,恐危[9]。”乃使郤芮厚赂秦,约曰:“即得入,请以晋河西之地与秦。”乃遗里克书曰:“诚得立,请遂封子于汾阳之邑。”秦穆公乃发兵送夷吾于晋。齐桓公闻晋内乱,亦率诸侯如晋。秦兵与夷吾亦至晋,齐乃使隰朋会秦俱入夷吾,立为晋君,是为惠公。齐桓公至晋之高梁而还归。

  【段意】 以夷吾为线索,先写其被伐奔梁,后写献公卒后,里克连杀奚齐及奚齐弟而迎夷吾入晋。写夷吾入晋,曾厚赂于秦,为后文夷吾背信弃义伏笔。

  【注释】 [1]翟以重耳故:翟为重耳的母家。 [2]君弟毋会:你尽管不必与会。弟:但、尽管。 [3]使死者三句:大意是说,即使死去的人(此暗指献公)复生,活着的人(指自己)也不会有愧,我就以此来验证我的誓言。 [4]三公子之徒:申生、重耳、夷吾的党羽。 [5]将死之:准备以身殉难。 [6]《诗》所谓:此四句出自《诗经·大雅·抑》,大意是说白玉有了污点,还可磨去,如果言论有错误,就难以改变了。言下之意是说话要慎重,说了要兑现。在此是歌颂荀息果能以死相报。 [7]齿牙为祸:即祸出于齿牙。齿牙:在这里代谗言。 [8]负父之命:没按父亲的命令办事。指当初没自杀或被缚。 [9]计非之秦三句: 大意是说,如果不能借强秦的力量而回国,恐怕有危险。

  惠公夷吾元年,使邳郑谢秦曰:“始夷吾以河西地许君,今幸得入立,大臣曰:‘地者先君之地,君亡在外,何以得擅许秦者?’寡人争之,弗能得,故谢秦。”亦不与里克汾阳邑,而夺之权。四月,周襄王使周公忌父会齐、秦大夫共礼晋惠公[1]。惠公以重耳在外,畏里克为变,赐里克死,谓曰:“微里子,寡人不得立。虽然,子亦杀二君一大夫,为子君者不亦难乎[2]?”里克对曰:“不有所废,君何以兴?欲诛之,其无辞乎?乃言为此!臣闻命矣。”遂伏剑而死。于是邳郑使谢秦未还[3],故不及难。

  晋君改葬恭太子申生。秋,狐突之下国[4],遇申生,申生与载而告之曰[5]:“夷吾无礼,余得请于帝[6],将以晋与秦,秦将祀余。”狐突对曰:“臣闻神不食非其宗[7],君其祀毋乃绝乎?君其图之[8]。”申生曰:“诺,吾将复请帝。后十日,新城西偏将有巫者见我焉[9]。”许之,遂不见。及期而往,复见,申生告之曰:“帝许罚有罪矣,弊于韩[10]。”儿乃谣曰:“恭太子更葬矣,后十四年,晋亦不昌,昌乃在兄[11]。”

  邳郑使秦,闻里克诛,乃说秦穆公曰:“吕省、郤称、冀芮实为不从[12]。若重赂与谋[13],出晋君,入重耳,事必就。”秦穆公许之,使人与归报晋,厚赂三子。三子曰:“币厚言甘[14],此必邳郑卖我于秦。”遂杀邳郑及里克、邳郑之党七舆大夫。邳郑子豹奔秦,言伐晋,穆公弗听。

  惠公之立,倍秦地及里克,诛七舆大夫,国人不附。

  二年,周使召公过礼晋惠公,惠公礼倨[15],召公讥之。

  四年,晋饥,乞籴于秦[16]。穆公问百里奚,百里奚曰:“天灾流行,国家代有[17],救灾恤邻,国之道也。与之。”邳郑子豹曰:“伐之。”穆公曰:“其君是恶,其民何罪!”卒与粟,自雍属绛[18]。

  五年,秦饥,请籴于晋。晋君谋之,庆郑曰:“以秦得立,已而倍其地约。晋饥而秦贷我,今秦饥请籴,与之何疑?而谋之[19]!”虢射曰:“往年天以晋赐秦,秦弗知取而贷我。今天以秦赐晋,晋其可以逆天乎?遂伐之[20]。”惠公用虢射谋,不与秦粟,而发兵且伐秦。秦大怒,亦发兵伐晋。

  【段意】 写惠公归晋即位后一系列倒行逆施、背信弃义的行为。先对外负秦约,不与地;对内负里克约,杀里克。后又恩将仇报,在秦遇灾荒时反起兵攻伐。中间夹一段申生托魂的描写,正暗示惠公已到天怒人怨的地步。

  【注释】 [1]礼晋惠公:以诸侯之礼会见晋惠公。等于承认其地位。 [2]为子君:作你的国君。 [3]于是:当时。 [4]狐突:故太子申生的御者。之:到。下国:指曲沃。晋武公并晋后迁都绛,以曲沃有宗庙,为陪都。下国:即陪都。 [5]与载:让他上车。 [6]帝:天帝。 [7]神不食非其宗:神灵不接受不是他宗族的祭祀。 [8]图之:再考虑一下。 [9]“新城西”句:是说在新城西边,将有一个巫者,他就是我的化身。 [10]弊于韩:指晋惠公将在韩原大败。 [11]昌乃在兄:指重耳将昌。 [12]不从:不顺从秦国。 [13]与谋:合谋。 [14]币厚言甘:贿品丰厚,言辞悦耳。 [15]倨:傲慢。 [16]籴(di):买米。 [17]代有:经常有。 [18]自雍属绛:从秦国都城雍至晋国都城绛连接不断。 [19]而谋之:还商量什么! [20]遂伐之:借机攻伐它。

  六年春,秦穆公将兵伐晋。晋惠公谓庆郑曰:“秦师深矣[1],奈何?”郑曰:“秦内君,君倍其赂[2];晋饥秦输粟,秦饥而晋倍之,乃欲因其饥伐之,其深不亦宜乎!”晋卜御右,庆郑皆吉[3]。公曰:“郑不孙[4]。”乃更令步阳御戎,家仆徒为右,进兵。

  九月壬戌,秦穆公、晋惠公合战韩原。惠公马不行[5],秦兵至,公窘,召庆郑为御。郑曰:“不用卜,败,不亦当乎!”遂去。更令梁繇靡御,虢射为右,辂秦穆公[6]。穆公壮士冒败晋军[7],晋军败,遂失秦穆公,反获晋公以归。秦将以祀上帝。晋君姊为穆公夫人,衰绖涕泣[8]。公曰:“得晋侯将以为乐,今乃如此[9]。且吾闻箕子见唐叔之初封,曰‘其后必当大矣’,晋庸可灭乎[10]!”乃与晋侯盟王城而许之归。晋侯亦使吕省等报国人曰:“孤虽得归,毋面目见社稷,卜日立子圉[11]。”晋人闻之,皆哭。秦穆公问吕省:“晋国和乎?”对曰:“不和。小人惧失君亡亲,不惮立子圉[12],曰‘必报仇,宁事戎狄[13]’。其君子则爱君而知罪,以待秦命,曰‘必报德’。有此二故,不和。”于是秦穆公更舍晋惠公[14],馈之七牢[15]。十一月,归晋侯。晋侯至国,诛庆郑,修政教。谋曰:“重耳在外,诸侯多利内[16]之。”欲使人杀重耳于狄。重耳闻之,如齐。

  【段意】 写秦晋韩原之战以及晋之大败,惠公之被俘,以应前申生托魂之语。惠公之败,表面为不听卜言,实际上乃是屡次背信弃义所致。幸赖穆公夫人求情及吕省的巧妙回答,才得以被释。

  【注释】 [1]深:深入。 [2]倍:同“背”。下“倍”同。 [3]皆吉:指为御戎及右都吉利。 [4]孙:同“逊”。 [5]:马陷泥中。 [6]辂:此处当同“络,”包抄、包围之意。 [7]冒败:冒死击败。 [8]衰绖(cui die):穿着丧服。 [9]今乃如此:指没想到让穆公夫人如此伤心。 [10]庸:岂。 [11]卜日:择一吉日。 [12]不惮:不怕。 [13]宁事戎狄:宁肯事戎狄,也不事秦。 [14]更舍:改馆。为惠公换好房子住。 [15]馈之七牢:诸侯之礼为七介七牢。七介,以七人作陪,七牢:羊、牛、豕各一为一牢。 [16]利内: 谋其利而接纳。

  八年,使太子圉质秦。初,惠公亡在梁[1],梁伯以其女妻之,生一男一女。梁伯卜之,男为人臣,女为人妾,故名男为圉[2],女为妾。

  十年,秦灭梁。梁伯好土功,沼城沟,民力罢怨[3],其众数相惊,曰“秦寇至”,民恐惑,秦竟灭之。

  十三年,晋惠公病,内有数子[4]。太子圉曰:“吾母家在梁,梁今秦灭之,我外轻于秦而内无援于国。君即不起,病大夫轻[5],更立他公子。”乃谋与其妻俱亡归。秦女曰:“子一国太子,辱在此。秦使婢子侍,以固子之心。子亡矣,我不从子,亦不敢言。”子圉遂亡归晋。十四年九月,惠公卒,太子圉立,是为怀公。

  子圉之亡,秦怨之,乃求公子重耳,欲内之。子圉之立,畏秦之伐也,乃令国中诸从重耳亡者与期[6],期尽不到者尽灭其家。狐突之子毛及偃从重耳在秦,弗肯召。怀公怒,囚狐突。突曰:“臣子事重耳有年数矣,今召之,是教之反君也,何以教之?”怀公卒杀狐突。秦穆公乃发兵送内重耳,使人告栾、郤之党为内应,杀怀公于高梁,入重耳。重耳立,是为文公。

  【段意】 写惠公之死,怀公及文公之立。怀公因外无强援,内无忠臣,故速败,这反而成全了文公。

  【注释】 [1]亡在梁:逃亡至梁。 [2]圉:奴仆。 [3]罢怨:因疲困而怨恨。罢:同“疲”。 [4]内: 国内。[5]病大夫轻:担心大夫们看不起我。 [6]与期:归定期限。

  晋文公重耳,晋献公之子也。自少好士,年十七,有贤士五人:曰赵衰;狐偃咎犯,文公舅也;贾佗;先轸;魏武子。自献公为太子时,重耳固已成人矣。献公即位,重耳年二十一。献公十三年,以骊姬故,重耳备蒲城守秦。献公二十一年,献公杀太子申生,骊姬谗之,恐,不辞献公而守蒲城。献公二十二年,献公使宦者履鞮趣杀重耳[1]。重耳逾垣,宦者逐斩其衣祛[2]。重耳遂奔狄。狄,其母国也。 是时重耳年四十三。从此五士[3],其馀不名者数十人,至狄。

  狄伐咎如[4],得二女。以长女妻重耳,生伯鯈、叔刘;以少女妻赵衰,生盾。居狄五岁而晋献公卒,里克已杀奚齐、悼子,乃使人迎,欲立重耳。重耳畏杀,因固谢,不敢入。已而晋更迎其弟夷吾立之,是为惠公。惠公七年,畏重耳,乃使宦者履鞮与壮士欲杀重耳。重耳闻之,乃谋赵衰等曰:“始吾奔狄,非以为可用与,以近易通,故且休足[5]。休足久矣,固愿徙之大国。夫齐桓公好善,志在霸王,收恤诸侯。今闻管仲、隰朋死,此亦欲得贤佐,盍往乎[6]?”于是遂行。重耳谓其妻曰:“待我二十五年不来,乃嫁。”其妻笑曰:“犁二十五年[7],吾冢上柏大矣。虽然,妾待子。”重耳居狄凡十二年而去。

  过卫,卫文公不礼。去,过五鹿,饥而从野人乞食,野人盛土器中进之[8]。重耳怒。赵衰曰:“土者,有土也[9],君其拜受之。”

  至齐,齐桓公厚礼,而以宗女妻之,有马二十乘,重耳安之。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会竖刀等为内乱[10],齐孝公之立,诸侯兵数至。留齐凡五岁。重耳爱齐女,毋去心。赵衰、咎犯乃于桑下谋行。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以告其主。其主乃杀侍者,劝重耳趣行。重耳曰:“人生安乐,孰知其他!必死于此,不能去。”齐女曰:“子一国公子,穷而来此,数士者以子为命。子不疾反国,报劳臣,而怀女德[11],窃为子羞之。且不求,何时得功?”乃与赵衰等谋,醉重耳,载以行。行远而觉,重耳大怒,引戈欲杀咎犯。咎犯曰:“杀臣成子[12],偃之愿也。”重耳曰:“事不成,我食舅氏之肉。”咎犯曰:“事不成,犯肉腥臊,何足食!”乃止,遂行。

  过曹,曹共公不礼,欲观重耳骈胁[13]。曹大夫釐负羁曰:“晋公子贤,又同姓,穷来过我,奈何不礼!”共公不从其谋。负羁乃私遗重耳食[14],置璧其下。重耳受其食,还其璧。

  去,过宋。宋襄公新困兵于楚,伤于泓[15],闻重耳贤,乃以国礼礼于重耳。 宋司马公孙固善于咎犯,曰:“宋小国新困,不足以求入,更之大国。”乃去。

  过郑,郑文公弗礼。郑叔瞻谏其君曰:“晋公子贤,而其从者皆国相;且又同姓,郑之出自厉王,而晋之出自武王。”郑君曰:“诸侯亡公子过此者众,安可尽礼!”叔瞻曰:“君不礼,不如杀之,且后为国患。”郑君不听。重耳去。

  之楚,楚成王以適诸侯礼待之[16],重耳谢不敢当。赵衰曰:“子亡在外十馀年,小国轻子,况大国乎?今楚大国而固遇子[17],子其毋让,此天开子也。”遂以客礼见之。成王厚遇重耳,重耳甚卑[18]。成王曰:“子即反国[19],何以报寡人?”重耳曰:“羽毛齿角玉帛[20],君王所馀,未知所以报。”王曰:“虽然,何以报不榖[21]?”重耳曰:“即不得已,与君王以兵车会平原广泽,请辟王三舍[22]。”楚将子玉怒曰:“王遇晋公子至厚,今重耳言不孙,请杀之。”成王曰:“晋公子贤而困于外久,从者皆国器,此天所置,庸可杀乎?且言何以易之[23]!”居楚数月,而晋太子圉亡秦,秦怨之:闻重耳在楚,乃召之。成王曰:“楚远,更数国乃至晋[24]。 秦晋接境,秦君贤,子其勉行!”厚送重耳。

  重耳至秦,穆公以宗女五人妻重耳,故子圉妻与往[25]。重耳不欲受,司空季子曰:“其国且伐,况其故妻乎!且受以结秦亲而求入,子乃拘小礼,忘大丑乎!”遂受。穆公大欢,与重耳饮。赵衰歌《黍苗》诗[26],穆公曰:“知子欲急反国矣。”赵衰与重耳下[27],再拜曰:“孤臣之仰君,如百谷之望时雨。”

  是时晋惠公十四年秋。惠公以九月卒,子圉立。十一月,葬惠公。十二月,晋国大夫栾、郤等闻重耳在秦,皆阴来劝重耳、赵衰等反国,为内应甚众。于是秦穆公乃发兵与重耳归晋。晋闻秦兵来,亦发兵拒之。然皆阴知公子重耳入也[28]。唯惠公之故贵臣吕、郤之属不欲立重耳。重耳出亡凡十九岁而得入,时年六十二矣,晋人多附焉。

  文公元年春,秦送重耳至河。咎犯曰:“臣从君周旋天下,过亦多矣[29]。臣犹知之,况于君乎?请从此去矣。”重耳曰:“若反国,所不与子犯共者,河伯视之[30]!”乃投璧河中,以与子犯盟。是时介子推从,在船中,乃笑曰:“天实开公子,而子犯以为己功而要市于君[31],固足羞也。吾不忍与同位。”乃自隐[32]。渡河,秦兵围令狐。晋军于庐柳。

  二月辛丑,咎犯与秦晋大夫盟于郇。壬寅,重耳入于晋师。丙午,入于曲沃。丁未,朝于武宫,即位为晋君,是为文公。群臣皆往。怀公圉奔高梁。戊申,使人杀怀公。

  【段意】 补足文公逃亡十九年的经过。重耳先后逃至狄、卫、齐、曹、宋、郑、楚、秦等国。一路上各国君臣各有不同的态度,有的爱护,有的侮辱,有的爱而莫能助,有的不能助而想杀之。重耳的表现也不尽然,有的想借以栖身,有的想耽于安乐,有的卑而实亢,有的明言借助。最终在秦的帮助下顺利反国。

  【注释】 [1]趣杀:疾杀。 [2]逐:追赶。[3]从此五士:即此五士从。 [4]咎(gao)如:赤狄的一支,在今山西太原一带。 [5]故且休足:暂且栖身。 [6]盍(he)往乎:何不前往呢? [7]犁:通“黎”,等待。 [8]盛(cheng)土器中:在乞食的器皿中盛上土。 [9]土者,有土也:土,象征着获得土地。 [10]竖刀:齐桓公宠臣。 [11]怀女德:眷恋妻子对你的恩爱。 [12]杀臣成子:杀了我成全你的大事。[13]骈胁:胁骨并生。相当于今人所说的鸡胸。[14]遗(wei):赠送。 [15]伤于泓:在泓城受伤。 [16]适诸侯:相当于诸侯。适:通“敌”,相当。 [17]固遇子:坚持用如此隆重的礼节来接待你。 [18]卑: 谦恭。 [19]子即反国:你如果回国。 [20]羽毛齿角玉帛:指珍禽异兽财物。 [21]不榖:楚王自称。 [22]辟王三舍:退让三舍之地。舍:三十里。 [23]且言句:他不这样说,又将如何说呢?易:换。 [24]更数国:经过很多国。 [25]故子圉妻与往:以前子圉的妻子也在其中。 [26]《黍苗》:《诗·小雅》篇名。其中有“盖云归哉”之言。 [27]下:离座。 [28]阴知:暗中得知。 [29]过:过失。 [30]河伯视之:请河神作证。 [31]要市:邀功请赏。 [32]自隐:自行归隐。

  怀公故大臣吕省、郤芮本不附文公,文公立,恐诛,乃欲与其徒谋烧公宫,杀文公。文公不知。始尝欲[1]杀文公宦者履鞮知其谋,欲以告文公,解前罪,求见文公。文公不见,使人让曰:“蒲城之事,女[2]斩予袪。其后我从狄君猎,女为惠公来求杀我。惠公与女期三日至,而女一日至,何速也?女其念之[3]。”宦者曰:“臣刀锯之馀[4],不敢以二心事君倍主,故得罪于君。君已反国,其毋蒲、翟乎[5]?且管仲射钩,桓公以霸[6]。今刑馀之人以事告而君不见,祸又且及矣。”于是见之。遂以吕、郤等告文公。文公欲召吕、郤,吕、郤等党多,文公恐初入国,国人卖己,乃为微行[7],会秦穆公于王城,国人莫知。三月己丑,吕、郤等果反,焚公宫,不得文公。文公之卫徒与战,吕、郤等引兵欲奔,秦穆公诱吕、郤等,杀之河上,晋国复而文公得归。夏,迎夫人于秦,秦所与文公妻者卒为夫人。秦送三千人为卫,以备晋乱。

  文公修政,施惠百姓。赏从亡者及功臣,大者封邑,小者尊爵。未尽行赏[8],周襄王以弟带难出居郑地,来告急晋。晋初定,欲发兵,恐他乱起,是以赏从亡,未至隐者介子推。推亦不言禄,禄亦不及。推曰:“献公子九人,唯君在矣。惠、怀无亲,外内弃之;天未绝晋,必将有主,主晋祀者,非君而谁?天实开之,二三子以为己力,不亦诬乎?窃人之财,犹曰是盗,况贪天之功以为己力乎?下冒其罪,上赏其奸[9],上下相蒙,难与处矣!”其母曰:“盍亦求之,以死谁怼[10]?”推曰:“尤而效之[11],罪有甚焉。且出怨言,不食其禄[12]。”母曰:“亦使知之[13],若何?”对曰:“言,身之文也;身欲隐,安用文之?文之,是求显也[14]。”其母曰:“能如此乎?与女偕隐。”至死不复见。

  介子推从者怜之,乃悬书宫门曰:“龙欲上天[15],五蛇为辅[16]。龙已升云,四蛇各入其宇[17],一蛇独怨,终不见处所。”文公出,见其书,曰:“此介子推也。吾方忧王室,未图其功。”使人召之,则亡。遂求所在,闻其入绵上山中。于是文公环绵上山中而封之,以为介推田,号曰介山,“以记吾过,且旌善人[18]”。

  从亡贱臣壶叔曰:“君三行赏,赏不及臣,敢请罪。”文公报曰:“夫导我以仁义,防我以德惠,此受上赏。辅我以行,卒以成立,此受次赏。矢石之难[19],汗马之劳,此复受次赏。若以力事我而无补吾缺者[20],此〔复〕受次赏。三赏之后,故且及子。”晋人闻之,皆说[21]。

  【段意】 写文公初回国后的措施。宽恕了履鞮,从而躲过了吕、郤之难;论功行赏,未及介子推,介子推隐,文公旌之以补过;又借壶叔请赏而论功劳高下的标准,深得国人赞许。

  【注释】 [1]始尝欲:当初曾想。 [2]女:同“汝”,下同。 [3]女其念之:你好好想想吧。 [4]刀锯之余:宦者受过阉刑,故称。 [5]其毋蒲翟乎:难道今后就一定没有像当初蒲翟时的灾难吗? [6]且管仲二句:管仲在佐公子纠时,曾射中齐桓公小白的带钩,后来桓公不念旧恶,用管仲以成霸业。 [7]微行:不声张地、私下出行。 [8]未尽行赏:行赏尚未完时。 [9]下冒二句:在下的臣子冒功邀赏,在上的君王赏赐这些奸人。 [10]盍亦二句:何不也求一些恩赏,否则白白死去,能怨恨谁呢?怼:怨恨。 [11]尤而效之:明知是错还去效法。 [12]且出二句:况且我已对他有了怨言,更不能再接受他的赏赐了。 [13]亦使知之:也该让他知道真象。 [14]言,身之文也六句:言语是身体的外表修饰,连身体都想归隐了,那还用得着文饰呢?如果再文饰,就等于是希求显贵了。 [15]龙:喻晋文公。 [16]五蛇:喻狐偃、赵衰、魏武子、司空季子、介子推。 [17]各人其宇:各得其所。 [18]旌:表彰。 [19]矢石之难:冒着弓箭石弹的袭击。 [20]无补吾缺:无补于我的过失。 [21]说:同“悦”。

  二年春,秦军河上[1],将入王[2]。赵衰曰:“求霸莫如入王尊周,周晋同姓,晋不先入王,后秦入之,毋以令于天下。方今尊王,晋之资也[3]。”三月甲辰,晋乃发兵至阳樊,围温,入襄王于周。四月,杀王弟带。周襄王赐晋河内阳樊之地。

  四年,楚成王及诸侯围宋,宋公孙固如晋告急。先轸曰:“报施定霸[4],于今在矣。”狐偃曰:“楚新得曹而初婚于卫,若伐曹、卫,楚必救之,则宋免矣。”于是晋作三军[5]。赵衰举郤谷将中军[6],郤臻佐之。使狐偃将上军,狐毛佐之,命赵衰为卿。栾枝将下军,先轸佐之。荀林父御戎,魏犫为右。往伐。冬十二月,晋兵先下山东,而以原封赵衰。

  五年春,晋文公欲伐曹,假道于卫,卫人弗许。还自河南度[7],侵曹,伐卫。正月,取五鹿。二月,晋侯、齐侯盟于敛盂。卫侯请盟晋,晋人不许。卫侯欲与楚[8],国人不欲,故出其君以说晋[9]。卫侯居襄牛,公子买守卫。楚救卫,不卒[10]。晋侯围曹。三月丙午,晋师入曹,数之以其不用釐负羁言,而用美女乘轩者三百人也。令军毋入釐负羁宗家以报德。楚围宋,宋复告急晋。文公欲救则攻楚,为楚尝有德[11],不欲伐也;欲释宋,宋又尝有德于晋。患之。先轸曰:“执曹伯,分曹、卫地以与宋,楚急曹[12]、卫,其势宜释宋[13]。”于是文公从之,而楚成王乃引兵归。

  楚将子玉曰:“王遇晋至厚,今知楚急曹、卫而故伐之,是轻王。”王曰:“晋侯亡在外十九年,困日久矣,果得反国,险阨尽知之,能用其民,天之所开,不可当。”子玉请曰:“非敢必有功,愿以间执谗慝之口也[14]。”楚王怒,少与之兵。于是子玉使宛春告晋:“请复卫侯而封曹,臣亦释宋。”咎犯曰:“子玉无礼矣,君取一,臣取二,勿许[15]。”先轸曰:“定人之谓礼。楚一言定三国,子一言而亡之,我则毋礼。不许楚,是弃宋也。不如私许曹、卫以诱之,执宛春以怒楚,既战而后图之[16]。”晋侯乃囚宛春于卫,且私许复曹、卫。曹、卫告绝于楚[17]。楚得臣怒,击晋师,晋师退。军吏曰:“为何退?”文公曰:“昔在楚,约退三舍,可倍乎!”楚师欲去,得臣不肯。

  四月戊辰,宋公、齐将、秦将与晋侯次城濮[18]。己巳,与楚兵合战,楚兵败,得臣收馀兵去。甲午,晋师还至衡雍[19]。作王宫于践土[20]。

  初,郑助楚,楚败,惧,使人请盟晋侯。晋侯与郑伯盟。

  五月丁未,献楚俘于周,驷介百乘,徒兵千[21]。天子使王子虎命晋侯为伯[22],赐大辂[23],彤弓矢百[24],玈弓矢千[25],秬鬯一卣[26],珪瓒[27],虎贲三百人[28]。晋侯三辞,然后稽首受之[29]。周作《晋文侯命》:“王若曰:父义和,丕显文、武,能慎明德,昭登于上,布闻在下,维时上帝集厥命于文、武。恤朕身,继予一人永其在位[30]。”于是晋文公称伯。癸亥,王子虎盟诸侯于王庭[31]。

  晋焚楚军[32],火数日不息,文公叹。左右曰:“胜楚而君犹忧,何?”文公曰:“吾闻能战胜安者唯圣人,是以惧。且子玉犹在,庸可喜乎!”子玉之败而归,楚成王怒其不用其言,贪与晋战,让责子玉[33],子玉自杀。晋文公曰:“我击其外,楚诛其内,内外相应。”于是乃喜。

  六月,晋人复入卫侯。壬午,晋侯度河北归国。行赏,狐偃为首。或曰:“城濮之事,先轸之谋。”文公曰:“城濮之事,偃说我毋失信。先轸曰‘军事胜为右’,吾用之以胜。然此[34]一时之说,偃言万世之功,奈何以一时之利而加万世功乎?是以先之。”

  冬,晋侯会诸侯于温,欲率之朝周。力未能,恐其有畔者,乃使人言周襄王狩于河阳[35]。壬申,遂率诸侯朝王于践土。孔子读史记至文公[36],曰“诸侯无召王”、“王狩河阳”者,《春秋》讳之也[37]。

  丁丑,诸侯围许。曹伯臣或说晋侯曰:“齐桓公合诸侯而国异姓[38],今君为会而灭同姓。曹,叔振铎之后[39];晋,唐叔之后。合诸侯而灭兄弟,非礼。”晋侯说,复曹伯。

  于是晋始作三行[40],荀林父将中行,先谷将右行,先蔑将左行。

  七年,晋文公、秦穆公共围郑,以其无礼于文公亡过时,及城濮时郑助楚也。围郑,欲得叔瞻。叔瞻闻之,自杀。郑持叔瞻告晋。晋曰:“必得郑君而甘心焉。”郑恐,乃间令使谓秦穆公曰[41]:“亡郑厚晋,于晋得矣,而秦未为利。君何不解郑,得为东道交[42]?”秦伯说,罢兵。晋亦罢兵。

  九年冬,晋文公卒,子襄公欢立。

  【段意】 以城濮之战为中心,写晋文公争霸诸侯。先是入襄王于周,以尊周来提高自己的声望。其次借楚围宋之机,反攻与楚为盟的曹、卫,又私与曹、卫和使其绝交于楚,引起楚国之怒。最后与楚军战于城濮,大败之。然后又两次率诸侯朝见周王,被周王封为“伯”,终成春秋五霸之一。

  【注释】 [1]秦军河上:秦军驻在晋内的黄河岸上。 [2]将入王:将迎周天子回国。[3]资:资本、凭借。 [4]报施定霸:报答宋国赠马之施以定霸业。 [5]作三军:将原来的上、下两军,改为上、中、下三军。 [6]举:推举。 [7]度:同“渡”,渡过黄河。河南:即南河,黄河古渡口之一,在今河南淇县。 [8]欲与楚:想与楚结盟。 [9]说:通“悦”。 [10]不卒:没结果,不成功。 [11]为楚尝有德:因为楚曾有德于自己。 [12]急:以曹卫形势为急。 [13]其势宜释宋:就情势看,应放弃宋而去救曹卫。 [14]愿以句:是说愿借此机会来封住进谗言人的嘴。��贾曾说,子玉带兵过三百乘就要打败战。 [15]君取一三句:您只达到释宋一个目的,子玉却达到复曹、卫两个目的,不要答应他。 [16]既战句:是说开战以后再依形势而行事。 [17]告绝于楚:与楚断交。 [18]宋公:宋成公。齐将:国归父、崔夭。秦将:小子慭(yin)。城濮:卫地,在今山东鄄城西南。 [19]衡雍:郑邑,在今河南原县。 [20]践土:在衡雍西南。 [21]徒兵:步兵。 [22]伯:诸侯之长。 [23]大辂:最高等的车。 [24]彤弓:红色的弓。 [25]玈(lu)弓:黑色的弓。 [26]秬鬯(chang)一卣(you):用黑黍(秬)和郁金香草(鬯)酿的酒一卣。卣:酒器。 [27]珪瓒:玉制印信。 [28]虎贲:勇猛的武士。 [29]稽首:叩头。 [30]王若曰数句:大意是说,伯父以义会合诸侯,大力发扬文武之道,谨慎地修明德行,光明达于天庭,使下界百姓广为知晓,是故上帝集成天命,把它托付给文王、武王以传留子孙。你们要忧念我,使我永在其位。 [31]王庭:此指践土行宫中的庭院。 [32]楚军:此指无用的战利品。 [33]让:责。 [34]此:指先轸之言。 [35]狩:天子出巡。河阳:在今河南省孟县。 [36]史记:指孔子时的史书。 [37]曰诸侯二句:这次朝会本来是晋文公召周王来见,但《春秋》为周王讳,故意写成“王狩河阳”。 [38]国异姓:使异姓人能存国。 [39]叔振铎之后:叔振铎的后代,亦当为姬姓。 [40]三行:三支部队。 [41]间令使:喑中派使者。指派烛之武。 [42]东道交:东方的友邦。

  是岁郑伯亦卒。郑人或卖其国于秦[1],秦穆公发兵往袭郑。十二月,秦兵过我郊。

  襄公元年春,秦师过周,无礼,王孙满讥之。兵至滑,郑贾人弦高将市于周[2],遇之,以十二牛劳秦师。秦师惊而还[3],灭滑而去。

  晋先轸曰:“秦伯不用蹇叔,反其众心,此可击。”栾枝曰:“未报先君施于秦,击之,不可。”先轸曰:“秦侮吾孤[4],伐吾同姓,何德之报?”遂击之。襄公墨衰绖[5]。

  四月,败秦师于殽,虏秦三将孟明视、西乞秫、白乙丙以归。遂墨以葬文公。

  文公夫人秦女,谓襄公曰:“秦欲得其三将戮之。”公许,遣之。先轸闻之,谓襄公曰:“患生矣。”轸乃追秦将。秦将渡河,已在船中,顿首谢,卒不反。

  后三年,秦果使孟明伐晋,报殽之败,取晋汪以归。

  四年,秦穆公大兴兵伐我,度河,取王官,封殽尸而去。晋恐,不敢出,遂城守。五年,晋伐秦,取新城,报王官役也。

  六年,赵衰成子、栾贞子、咎季子犯、霍伯皆卒。赵盾代赵衰执政。

  【段意】 写晋襄公时事。重点写其听从先轸之谋,与秦战于殽,虏其三将;后又误听秦女之命释放三将,而遭秦之报复。

  【注释】 [1]郑人句:指郑与秦曾有盟约,秦留杞子、逢孙、杨孙戍郑,郑司城缯贺出卖其国于秦三将,秦三将报告秦穆公派人攻郑。 [2]贾人:商人。 [3]惊:以为郑已有备而惊。[4]秦侮吾狐:当时晋文公刚死,襄公尚在守孝期间,故云。 [5]墨衰绖:将白色丧服染黑。

  七年八月,襄公卒。太子夷皋少,晋人以难故[1],欲立长君[2]。赵盾曰:“立襄公弟雍。好善而长,先君爱之;且近于秦,秦故好也。立善则固,事长则顺,奉爱则孝,结旧好则安。”贾季曰:“不如其弟乐。辰嬴嬖于二君[3],立其子,民必安之。”赵盾曰:“辰嬴贱,班在九人下[4],其子何震之有[5]!且为二君嬖,淫也。为先君子[6],不能求大而出在小国,僻也[7]。母淫子僻,无威;陈小而远,无援。将何可乎!”使士会如秦迎公子雍。贾季亦使人召公子乐于陈。赵盾废贾季,以其杀阳处父。十月,葬襄公。十一月,贾季奔翟。是岁,秦穆公亦卒。

  灵公元年四月,秦康公曰:“昔文公之入也无卫,故有吕、郤之患。”乃多与公子雍卫。太子母缪嬴日夜抱太子以号泣于朝[8],曰:“先君何罪?其嗣亦何罪?舍適而外求君[9],将安置此?”出朝,则抱以适赵盾所,顿首曰:“先君奉此子而属之子,曰‘此子材[10],吾受其赐;不材,吾怨子’。今君卒,言犹在耳,而弃之,若何?”赵盾与诸大夫皆患缪嬴[11],且畏诛,乃背所迎而立太子夷皋,是为灵公。发兵以距秦送公子雍者。赵盾为将,往击秦,败之令狐[12]。先蔑、随会亡奔秦。秋,齐、宋、卫、郑、曹、许君皆会赵盾,盟于扈,以灵公初立故也。

  四年,伐秦,取少梁。秦亦取晋之殽。

  六年,秦康公伐晋,取羁马。晋侯怒,使赵盾、赵穿、郤缺击秦,大战河曲,赵穿最有功。

  七年,晋六卿患随会之在秦,常为晋乱,乃详令魏寿馀反晋降秦[13]。秦使随会之魏[14],因执会以归晋。

  八年,周顷王崩,公卿争权,故不赴。晋使赵盾以车八百乘平周乱而立匡王。是年,楚庄王初即位。十二年,齐人弑其君懿公。

  十四年,灵公壮,侈,厚敛以雕墙[15],从台上弹人,观其避丸也。宰夫胹熊蹯不熟[16],灵公怒,杀宰夫,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过朝,赵盾、随会前数谏,不听;已又见死人手,二人前谏。随会先谏,不听。灵公患之,使鉏麑刺赵盾。盾闺门开[17],居处节[18],鉏麑退,叹曰:“杀忠臣,弃君命,罪一也。”遂触树而死。

  初,盾常田首山[19],见桑下有饿人。饿人,示眯明也[20]。盾与之食,食其半。问其故[21],曰:“宦三年[22],未知母之存不,愿遗母。”盾义之,益与之饭肉。已而为晋宰夫,赵盾弗复知也。九月,晋灵公饮赵盾酒,伏甲将攻盾。公宰示眯明知之,恐盾醉不能起,而进曰:“君赐臣,觞三行[23],可以罢。”欲以去赵盾,令先,毋及难。盾既去,灵公伏士未会[24],先纵啮狗名敖[25]。明为盾搏杀狗。盾曰:“弃人用狗,虽猛何为。”然不知明之为阴德也[26]。已而灵公纵伏士出逐赵盾,示眯明反击灵公之伏士,伏士不能进,而竟脱盾。盾问其故,曰:“我桑下饿人。” 问其名,弗告。明亦因亡去。

  盾遂奔,未出晋境。乙丑,盾昆弟将军赵穿袭杀灵公于桃园而迎赵盾。赵盾素贵,得民和;灵公少,侈,民不附,故为弑易。盾复位。晋太史董狐书曰“赵盾弑其君”,以视于朝。盾曰:“弑者赵穿,我无罪。”太史曰:“子为正卿,而亡不出境,反不诛国乱,非子而谁?”孔子闻之,曰:“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 宣子[27],良大夫也,为法受恶。惜也,出疆乃免。”

  赵盾使赵穿迎襄公弟黑臀于周而立之,是为成公。

  【段意】 先写为灵公之立引起的一系列矛盾后,预示灵公不得民心,将启国乱。后写灵公暴虐无道,不听劝谏,反而要杀劝谏之人,最后终被弑。从中亦可看出赵氏家族已掌握大权,为三家分晋作了伏笔。

  【注释】 [1]以难故:以多难的缘故。 [2]长君:年龄较大的君王。 [3]辰嬴:雍之弟的母亲。她先嫁给晋怀公,后嫁给晋文公,故曰有宠于二君。 [4]班在九人下:位置在晋文公夫人中排在十位。 [5]震:威镇全国。 [6]为先君子:为了先王(指文公、襄公)。 [7]不能二句:不能求出自大国而求出自小国,小国太偏远了。按:乐一直隐在陈国。 [8]太子母缪嬴:指太子夷皋的母亲缪嬴。[9]適:同“嫡”。[10]材:成材。 [11]患:怕。 [12]令狐:地名,在今山西临绮。 [13]详:通“佯”。 [14]之魏:与魏寿馀见面。 [15]厚敛以雕墙:用重赋得来的钱把宫墙都雕饰起来。 [16]宰夫:主管王室家政的官吏。胹(er)熊蹯:煮熊掌。 [17]闺门:寝室之门。 [18]居处节:行为都很合于礼节。 [19]田首山:在首山打猎。 [20]示眯明:饿人之名也。 [21]食其半二句:吃到一半不吃了,问他为什么。 [22]宦:游宦。[23]觞三行:饮酒三杯。 [24]伏士未会:埋伏的甲士还未集中。 [25]啮狗:咬人的恶狗。 [26]阴德:喑中报恩德。 [27]宣子:指赵盾。

  成公者,文公少子,其母周女也。壬申,朝于武宫。

  成公元年,赐赵氏为公族[1]。伐郑,郑倍晋故也。三年,郑伯初立,附晋而弃楚。楚怒,伐郑,晋往救之。

  六年,伐秦,虏秦将赤。

  七年,成公与楚庄王争强,会诸侯于扈。陈畏楚,不会。晋使中行桓子伐陈[2],因救郑,与楚战,败楚师。是年,成公卒,子景公据立。

  【段意】 写成公时事。

  【注释】 [1]公族:公族大夫,掌管公族子弟。 [2]中行桓子:即荀林父。

  景公元年春,陈大夫夏徵舒弑其君灵公。二年,楚庄王伐陈,诛徵舒。

  三年,楚庄王围郑,郑告急晋。晋使荀林父将中军,随会将上军,赵朔将下军,郤克、栾书、先谷、韩厥、巩朔佐之。六月,至河,闻楚已服郑,郑伯肉袒与盟而去[1],荀林父欲还。先谷曰:“凡来救郑,不至不可,将率离心[2]。”卒度河。楚已服郑,欲饮马于河为名而去。楚与晋军大战。郑新附楚,畏之,反助楚攻晋。晋军败,走河,争度,船中人指甚众[3]。楚虏我将智䓨。归而林父曰:“臣为督将,军败当诛,请死。”景公欲许之,随会曰:“昔文公之与楚战城濮,成王归杀子玉,而文公乃喜。今楚已败我师,又诛其将,是助楚杀仇也。”乃止。

  四年,先谷以首计而败晋军河上[4],恐诛,乃奔翟,与翟谋伐晋。晋觉,乃族谷。谷,先轸子也。

  五年,伐郑,为助楚故也。是时楚庄王强,以挫晋兵河上也。

  六年,楚伐宋,宋来告急晋,晋欲救之,伯宗谋曰:“楚,天方开之,不可当。”乃使解扬绐为救宋[5]。郑人执与楚,楚厚赐,使反其言,令宋急下[6]。解扬绐许之[7],卒致晋君言。楚欲杀之,或谏,乃归解扬。

  七年,晋使随会灭赤狄。

  八年,使郤克于齐,齐顷公母从楼上观而笑之。所以然者,郤克偻[8],而鲁使蹇[9],卫使眇[10],故齐亦令人如之以导客。郤克怒,归至河上,曰:“不报齐者,河伯视之!”至国,请君,欲伐齐。景公问知其故,曰:“子之怨,安足以烦国!” 弗听。魏文子请老休,辟郤克,克执政。

  九年,楚庄王卒。晋伐齐,齐使太子彊为质于晋,晋兵罢。

  十一年春,齐伐鲁,取隆。鲁告急卫,卫与鲁皆因郤克告急于晋。晋乃使郤克、栾书、韩厥以兵车八百乘与鲁、卫共伐齐。夏,与顷公战于鞌[11],伤困顷公。顷公乃与其右易位,下取饮[12],以得脱去。齐师败走,晋追北至齐[13]。顷公献宝器以求平,不听。郤克曰:“必得萧桐侄子为质[14]。”齐使曰:“萧桐侄子,顷公母;顷公母犹晋君母,奈何必得之?不义,请复战。”晋乃许与平而去。

  楚申公巫臣盗夏姬以奔晋[15],晋以巫臣为邢大夫。

  十二年冬,齐顷公如晋,欲上尊晋景公为王,景公让不敢。晋始作六(卿)〔军〕,韩厥,巩朔、赵穿、荀骓、赵括、赵旃皆为卿。智䓨自楚归。

  十三年,鲁成公朝晋,晋弗敬,鲁怒,去,倍晋。晋伐郑,取氾。

  十四年,梁山崩。问伯宗,伯宗以为不足怪也。

  十六年,楚将子反怨巫臣,灭其族。巫臣怒,遗子反书曰:“必令子罢于奔命!”乃请使吴,令其子为吴行人,教吴乘车用兵。吴晋始通,约伐楚。

  十七年,诛赵同、赵括,族灭之[16]。韩厥曰:“赵衰、赵盾之功岂可忘乎?奈何绝祀!”乃复令赵庶子武为赵后,复与之邑。

  十九年夏,景公病,立其太子寿曼为君,是为厉公。后月馀,景公卒。

  【段意】 写景公时事。主要写晋楚河上之践与晋齐鞌之战,晋有败有胜,尚处于较强时期。而作六军,以韩、赵等为卿,说明晋国六卿之势已日益强大。

  【注释】 [1]肉袒:赤裸着上体,表服罪。 [2]将率离心:将帅们将都离心离德。 [3]人指甚众:先逃上船的,不愿后来人再上船,故砍断攀船人的手指非常多。 [4]先谷:先谷因为是第一个主张与楚在河上开战的,结果大败。 [5]绐:托言。 [6]使反其言二句:楚让解扬反其言而说,让宋马上投降。 [7]绐许之:假装答应。 [8]偻:驼背。 [9]蹇:跛足。 [10]眇:一目失明。 [11]鞌:在今山东济南西南。 [12]顷公二句:顷公于是和车右卫士交换位置,并假装下东取水。 [13]追北:追赶败军。 [14]萧桐侄子:《左传》作“叔子”,当年曾讥笑郤克偻者。 [15]盗:私娶。 [16]诛赵同二句:指晋灵公被赵氏所弑一事。详见《赵世家》。

  厉公元年,初立,欲和诸侯,与秦桓公夹河而盟。归而秦倍盟,与翟谋伐晋。

  三年,使吕相让秦[1],因与诸侯伐秦,至泾,败秦于麻隧,虏其将成差。

  五年,三郤谗伯宗[2],杀之。伯宗以好直谏得此祸,国人以是不附厉公。

  六年春,郑倍晋与楚盟,晋怒。栾书曰:“不可以当吾世而失诸侯。”乃发兵。厉公自将,五月度河。闻楚兵来救,范文子请公欲还。郤至曰:“发兵诛逆,见强辟之,无以令诸侯。”遂与战。癸巳,射中楚共王目,楚兵败于鄢陵[3]。子反收馀兵,拊循[4],欲复战,晋患之。共王召子反,其侍者竖阳谷进酒,子反醉,不能见。 王怒,让子反,子反死。王遂引兵归。晋由此威诸侯,欲以令天下求霸。

  厉公多外嬖姬,归,欲尽去群大夫而立诸姬兄弟。宠姬兄曰胥童,尝与郤至有怨,及栾书又怨郤至不用其计而遂败楚,乃使人间谢楚[5]。楚来诈厉公曰[6]:“鄢陵之战,实至召楚[7],欲作乱,内子周立之[8]。会与国不具[9],是以事不成。”厉公告栾书,栾书曰:“其殆有矣!愿公试使人之周微考之[10]。”果使郤至于周。栾书又使公子周见郤至,郤至不知见卖也。厉公验之,信然,遂怨郤至,欲杀之。

  八年,厉公猎,与姬饮,郤至杀豕奉进,宦者夺之。郤至射杀宦者。公怒,曰:“季子欺予!”将诛三郤,未发也。郤錡欲攻公,曰:“我虽死,公亦病矣[11]。”郤至曰:“信不反君,智不害民,勇不作乱。失此三者,谁与我[12]?我死耳!”十二月壬午,公令胥童以兵八百人袭攻杀三郤。胥童因以劫栾书、中行偃于朝,曰:“不杀二子,患必及公。”公曰:“一旦杀三卿,寡人不忍益也。&rdq相关推荐 无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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