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 魏世家二年》原文、翻译及鉴赏

【导语】:

二年,又拔我二城,军大梁下[2],韩来救,予秦温以和。三年,秦拔我四城,斩首四万。四年,秦破我及韩、赵,杀十五万人,走我将芒卯[3]。魏将段干子请予秦南阳以和[4]。苏代谓魏王曰:

  二年,又拔我二城,军大梁下[2],韩来救,予秦温以和。三年,秦拔我四城,斩首四万。四年,秦破我及韩、赵,杀十五万人,走我将芒卯[3]。魏将段干子请予秦南阳以和[4]。苏代谓魏王曰:“欲玺者段干子也,欲地者秦也[5]。今王使欲地者制玺[6],使欲玺者制地,魏氏地不尽则不知已[7]。且夫以地事秦,譬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王曰:“是则然也[8]。虽然[9],事始已行[10],不可更矣。”对曰:“王独不见夫博之所以贵枭者,便则食,不便则止矣[11]。今王曰‘事始已行,不可更’,是何王之用智不如用枭也[12] ?”

  【段意】 以下写第七世魏安釐王继位后围绕合纵抗秦出现的一系列事件。此段为事件之一:魏安釐王元年、二年,秦连拔魏四城,兵临大梁城下,魏割温邑予秦以和。三年,秦又拔魏四城,斩首四万。四年,秦攻破魏和韩、赵的联军,杀十五万人。于是,魏将段干子请割南阳予秦以和,主张合纵的苏代向魏安釐王进言,阐述以地事秦犹如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的正确观点,并批评魏安釐王用智决策之缺乏权变。

  字数:460

  注释

  [1]安釐(xi)王:前276—前243年在位。

  [2]军:军队驻扎。

  [3]走我将:赶走魏将。

  [4]南阳:魏地区名,相当今河南济源至获嘉一带。

  [5]以上二句谓,想受秦封官的是段干子,想得到土地的是秦国。玺,印章,借指官爵。

  [6]制:掌握;控制。

  [7]已:停止。

  [8]是则然也:道理是这样的。

  [9]虽然:虽然如此。

  [10]事始已行:事情已经开始施行。

  [11]以上三句:大王难道不懂得博局戏中看重枭采的道理,有利便吃掉棋子,无利便不行棋。独,难道。枭,古博戏的胜采。

  [12]此句谓,为何大王的运用智谋还不如下棋使用枭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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