尝杀人,亡之吴,从袁丝匿[1]。长事袁丝,弟畜灌夫、籍福之属[2]。尝为中司马,中尉郅都不敢不加礼[3]。少年多时时窃籍其名以行[4]。当是时,季心以勇,布以诺,著闻关中。 季布母弟丁公
《史记·夏本纪第二》原文、翻译及鉴赏
【提示】 《史记》本纪的重要价值,在于揭示了自黄帝至汉武帝时期历史发展的大势,起到了全书纲领的作用。《夏本纪》记述的夏代,处于
2021-04-17
尝杀人,亡之吴,从袁丝匿[1]。长事袁丝,弟畜灌夫、籍福之属[2]。尝为中司马,中尉郅都不敢不加礼[3]。少年多时时窃籍其名以行[4]。当是时,季心以勇,布以诺,著闻关中。 季布母弟丁公
尝杀人,亡之吴,从袁丝匿[1]。长事袁丝,弟畜灌夫、籍福之属[2]。尝为中司马,中尉郅都不敢不加礼[3]。少年多时时窃籍其名以行[4]。当是时,季心以勇,布以诺,著闻关中。
季布母弟丁公[5],为楚将。丁公为项羽逐窘高祖彭城西,短兵接,高祖急,顾丁公曰:“两贤岂相厄哉[6]!”于是丁公引兵而还,汉王遂解去。及项王灭,丁公谒见高祖。高祖以丁公徇军中[7]:“丁公为项王臣不忠,使项王失天下者,乃丁公也。”遂斩丁公,曰:“使后世为人臣者无效丁公!”
【段意】 附传季心、丁公,从正反两面映衬季布。高祖斩丁公,实为玩弄权术,不然,何以不斩项伯?
字数:304
注释
[1]从袁丝匿:躲在袁盎家里。袁盎,字丝。
[2]长事袁丝句:把袁丝当长辈对待,把灌夫、籍福等人当弟弟对待。
[3]中司马:中尉的属官。中尉:掌管京都治安的武官。郅(zhi)都:见《酷吏列传》。
[4]窃籍其名:偷偷地假借他的名义。
[5]丁公:丁固。
[6]厄:迫害。
[7]徇: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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