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田叔列传 未及迁》原文、翻译及鉴赏

【导语】:

汉七年,高祖往诛之,过赵,赵王张敖自持案进食[3],礼恭甚,高祖箕踞骂之[4]。是时赵相赵午等数十人皆怒,谓张王曰:王事上礼备矣,今遇王如是[5],臣等请为乱。赵王啮齿出血,曰:先

  汉七年,高祖往诛之,过赵,赵王张敖自持案进食[3],礼恭甚,高祖箕踞骂之[4]。是时赵相赵午等数十人皆怒,谓张王曰:“王事上礼备矣,今遇王如是[5],臣等请为乱。”赵王啮齿出血,曰:“先人失国[6],微陛下,臣等当虫出[7]。公等奈何言若是!毋复出口矣!”于是贯高等曰:“王长者,不倍德[8]。”卒私相与谋弑上。会事发觉,汉下诏捕赵王及群臣反者。于是赵午等皆自杀,唯贯高就系[9]。是时汉下诏书:“赵有敢随王者罪三族。”唯孟舒、田叔等十馀人赭衣自髡钳[10],称王家奴,随赵王敖至长安。贯高事明白,赵王敖得出,废为宣平侯,乃进言田叔等十馀人。上尽召见,与语,汉廷臣毋能出其右者,上说[11],尽拜为郡守、诸侯相。叔为汉中守十馀年,会高后崩[12],诸吕作乱[13],大臣诛之,立孝文帝。

  【段意】 本段在尖锐的矛盾冲突中刻画田叔的形象。清白无辜的赵王因部下谋反,被押往长安。田叔不顾明文禁令,以忠勇的臣子之心,随主赴难。赵王终于被释,田叔也因识见卓越被迁升为汉中郡守。

  字数:451

  注释

  [1]迁:升迁。

  [2]会:适逢。反代:在代国造反。按陈豨反代事在汉十年,于下文“汉七年,高祖往诛之”的时间不合。此处当为“韩王信反马邑”。反马邑事在汉六年,七年高祖往诛之。

  [3]案:有短脚盛食物的木托盘。

  [4]箕踞:席地而坐时,伸开两腿,像个簸箕,是一种轻视对方、不礼貌的姿式。

  [5]遇:对待。

  [6]先人:指张敖父张耳。事详《张耳陈馀列传》。

  [7]虫出:人死后,因尸体无人收殓,蛆虫在腐烂的尸骸上爬进爬出。

  [8]倍:通“背”,违背。

  [9]就系:投案受捕。

  [10]赭(zhe)衣:囚服。古时囚犯衣服为赤赭色。髡(kun):古代一种剃去头发的刑罚。钳:一种套在罪犯脖颈上的金属刑具。全句说,唯有孟舒、田叔等十多人自动身着赤赭色囚服,剃光头发,套上枷索。

  [11]说(yue):通“悦”。

  [12]高后:指高祖的嫡妻吕后。

  [13]诸吕:许多姓吕的人。吕氏在朝期间,大封吕姓王、侯。吕后死后,这些人企图夺取刘氏江山,后被大臣们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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