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鹃花·送杜鹃花》咏杜鹃花诗鉴赏 吴融 春红始谢又秋红,息国亡来入楚宫。 应是蜀冤啼不尽,更凭颜色诉西风。 每当杜鹃花盛开之时,漫山遍野,艳如火焰,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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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鹃花·送杜鹃花》咏杜鹃花诗鉴赏
吴融
春红始谢又秋红,息国亡来入楚宫。
应是蜀冤啼不尽,更凭颜色诉西风。
每当杜鹃花盛开之时,漫山遍野,艳如火焰,灿若云霞,为人喜爱。但是,自从望帝啼血化为杜鹃的传说出世之后,人们又把杜鹃花和杜鹃鸟联系起来,说杜鹃花是杜鹃鸟遍山啼血染成的,从而给杜鹃花抹上了一层悲剧色彩,历代咏杜鹃花的诗歌,很少能脱离这一窠臼的,吴融这首诗当然也不例外。
“春红始谢又秋红”,杜鹃花性喜阴耐霜寒,据《三才图会》记载,江南一带,有的杜鹃花可以自春徂秋相继开放。吴融所送杜鹃大约就是这类品种,它春天的花刚刚凋谢,就又迎着秋风吐红破蕊。这句诗粗粗看来,好象是对杜鹃花的赞赏,但联系全诗,细加揣摩,“红”字和杜鹃啼血相关,给人以悲切的感觉,而中间的“又”字又恰恰写出杜鹃花生命之短暂,令人悯然。可见,诗人对杜鹃两度开花不是赞誉而是同情。它来去匆匆,竟无一些休养喘息的机会,多么不幸!
中间两句诗,诗人连用两处典故,进一步表现了杜鹃花的不幸遭遇。息国原是春秋时期一个小诸侯国,故址在今河南省息县西南。据《左传》记载,蔡哀侯向楚文王夸奖息国夫人“妫”如何美貌,楚文王便发兵灭息,掳息夫人入楚宫。息夫人入楚之后,虽为文王生二子,但总是“看花满眼泪,不与楚王言”(见王维《息夫人》),总是系心故国,思念息君。后来,她乘文王出游的机会逃出楚宫,私见息君,之后便自杀身亡。“息国亡来入楚宫。”诗人引用息夫人的悲剧进一步说明首句中的“春红始谢又秋红”是十分不幸和令人同情的。古蜀国望帝杜宇禅位于鳖灵之后,处西山而隐居修道,死后化为杜鹃,至春则啼,其声凄侧哀怨。“应是蜀冤啼不尽,”那漫山遍野的红杜鹃尽都是望帝杜宇痛哭不尽的鲜血。诗人活用这两则悲剧性的典故传说,不仅加深了杜鹃花开在秋天的悲切苍凉的气氛,同时也寓托了诗人内心的悲凉和遭遇的不幸。诗人何以如此悲怆,痛彻肺腑呢?这两则典故本身只有其答案。息夫人满眼辛酸泪,是出于对故国亲人的眷念,杜鹃鸟的啼叫声又恰是“不如归去”。诗人从进士及第到流离荆南期间,从衮州至歧州,从西蜀到荆南,年复一年,疲于奔命,过着“频叹委飘蓬”式的生活,因此,看到眼前这殷红如血,令人望而生悲的杜鹃花,必然会引起对家乡,对亲人的殷切思念,甚而至于产生“不如归去”的念头。这就是诗人此处用典故的衷肠心曲。在荆南流亡期间,吴融还写过三首《子归》诗,表现的也是他仕途失意而又远离家乡的痛苦心情。
“更凭颜色诉西风。”杜鹃花颜色如血已够使人悲痛,而诗的末句又将这血红颜色诉诸西风,在悲痛中又掺杂了苍凉的气氛。“颜色”一词照应首句中的“春红”“秋红”,代指杜鹃花,也暗指诗人的思乡愁绪。诗人在荆南期间,为了追求功名利禄,宁肯茹辛含苦,也不肯轻易弃之归返桑梓,于是,只好把满腹乡情诉诸西风,乞求西风把自己内心的缕缕乡愁吹送到家乡山阴。这就把诗人的思乡之苦反复着墨,极力渲染真能催人泪下。
刘勰在《文心雕龙》中说:“人禀七情,应物斯感,感物咏志,莫非自然”。杜鹃花色如啼血和它的悲剧性传说感染了诗人,引起了他的乡愁,写下了这首离怨之作,花人相通,物情互融,借助于送杜鹃花来倾吐诗人的思乡之苦,尽管立意缺乏创新,但词真意切,纡回婉曲,感人至深,仍不失为咏花诗作中的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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