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的弊病是余秋雨写的一篇散文,出自何谓文化。来了解一下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赏析吧
余秋雨《这样结束》原文及赏析
这样结束是余秋雨写的一篇散文,出自我等不到了。来了解一下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赏析吧
2020-10-19
中国文化的弊病是余秋雨写的一篇散文,出自何谓文化。来了解一下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赏析吧
中国文化的弊病
说了中国文化的建树,那也就有必要讨论一下它的弊病了。
中国文化体量大、寿命长,弊病当然很多。我为了与前面讲的三个“道”对应,也选出了三个“弱”。
中国文化的第一个弱项,是疏于公共空间。
“公共空间”(publicspace)作为一个社会学命题是德国法兰克福学派重新阐释的,却是欧洲文化自古至今的一大亮点。中国文化对此一直比较黯然,历来总是强调,上对得起社稷朝廷,下对得起家庭亲情,所谓“忠孝两全”。但是,有了忠、孝,就“全”了吗?不。在朝廷和家庭之间,有辽阔的“公共空间”,这是中国文化的一个盲区。
你看,古代一个官员坐着轿子来到了某个公共空间,前面一定有差役举出两块牌子:“肃静”、“回避”。这么一来,公共空间一下子又不见了。那么,似乎只好让知识分子来关心公共空间了,但是中国文人遵守一个座右铭:“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这里边所说的“窗外”,就是公共空间,他们不予关注。他们有时也讲“天下兴亡”,但主要是指朝廷兴亡。
这个毛病,与德国哲学家康德的一个重要论述对比一下就更明显了。康德说,知识分子的崇高责任,就是“敢于在一切公共空间运用理性。”
我在国外游历时,经常听到外国朋友抱怨中国游客随地吐痰、高声喧哗、在旅馆大堂打牌等低劣行为,认为没有道德。我往往会为自己的同胞辩护几句,说那个高声喧哗的农村妇女,很可能收养过两个孤儿。他们的失态,只能说明他们不知道公共空间的行为规范。责任不在他们,而在中国文化。当然,这样的事说到底确实也与道德有关,那就是缺少公德。
现在,中国文化的这个缺漏只能靠我们当代人来弥补了。很多城市提出要建设“文化强市”,我认为,最重要的支点不在于推出多少作品,而在于重建公共空间。
公共空间是最大的文化作品,同时又是最大的文化课堂。广大市民的集体人格和审美习惯,都在那里培养。
中国文化的第二个弱项,是疏于实证意识。
已故的美籍华人史学家黄仁宇教授说,中国历史最大的弊端是“缺少数字化管理”。他故意幽默地用了一个新词汇,来阐述一个老问题。他特别举了明代朝廷档案《明实录》的例子,发现那里记载的数字大多很不准确,甚至极为荒谬,但从撰稿者、抄写者、审核者,到阅读者、引用者,好像都陷入了盲区。这个盲区,在中国现代有增无减。尤其是那些看上去最具有实证架势的数字,往往最难相信。什么“三个月戡乱成功”、“亩产二十万斤”、“百分之九十五的当权派都烂掉了”等等,这些风行全国的数字,有哪一个得到过实证?
实证意识的缺乏,也就是科学意识的缺乏。这种倾向,使中国文化长期处于“只问忠奸、不问真假”的泥潭之中。其实,弄不清真假,其他一切都失去了基础。现在让人痛心疾首的诚信失落,也与此有关。假货哪个国家都有,但对中国祸害最大;谣言哪个国家都有,但对中国伤害最深。这是因为,中国文化不具备发现虚假、抵制伪造、消除谣言的机制和程序。
多年来我发现,在中国,不管什么人,只要遇到了针对自己的谣言,就无法找到文化本身的手段来破除。什么叫“文化本身的手段”?那就不必依赖官方的澄清,也不必自杀,仅仅靠着社会上多数民众对证据的辨别能力,以及对虚假的逻辑敏感,就能让事实恢复真相。对此,中国文化完全无能为力,中国文人则大多助纣为虐,几乎所有后果最坏的谣言,都是文人制造出来的。本来,传媒和互联网的发达可以帮助搜寻证据、克服谣言,但事实证明,它们在很大程度上反而成了谣言的翅膀,满天飞舞。
总之,中国文化在这个问题上形成了一个奇怪的局面,我曾用八个短句进行概括:造谣无责,传谣无阻;中谣无助,辟谣无路;驳谣无效,破谣无趣;老谣方去,新谣无数。
由此联想到社会大局,什么时候只要有人故意造谣生事,一定会引发一场场难以控制的人文灾难。我这些年在香港,惊讶地发现那里很多文人都固执地相信直到今天汶川地震的现场还“哀鸿遍野、民不聊生”,我怎么用亲身见闻来反驳都没有效果。对照世界上其他遭遇自然灾害的国家,救灾行动远远比不上中国,却并没有这种谣言。因此我不能不认定,这里确实隐藏着中国文化的一大毛病。
中国文化的第三个弱项,是疏于法制观念。
我不是从政治角度,而是从文化角度来论述这个问题的。中国至今最流行的文学,仍然是武侠小说。武侠小说在艺术手法上颇多佳笔,但在文化观念上却一定在颂扬“法外英雄”。这种英雄国外也有过,如鲁宾汉、佐罗,但文化地位远没有在中国文化中那么高。在中国文化中,“好汉”总是在挑战法律,“江湖”总是要远离法律,“良民”总是在拦轿告状,“清官”总是在法外演仁。这类“总是”还可以不断列举下去,说明中国历来的民间灵魂大多栖息在法制之外,或者飘零在边缘地带。
当然,这也与中国法制历来的弊病有关。相比之下,与中国的“水浒好汉”几乎同时的“北欧海盗”,却经历了从“家族复仇”到“理性审判”的痛苦转化过程。中国的这个转化迟至现代才开始,但在文化上却一直没有真正开始。这个问题,我在《行者无疆》一书中讨论北欧海盗的那些文章,有较详细的论述。
中国文化对法律观念的疏淡,严重影响广大民众快速进入现代文明。让人担忧的是,现在有很多官员还在忙着表演离开法制程序的所谓“亲民”举动,把上访看作起诉,以调解替代审判,用金钱慰抚非法,结果,法律被贬,正义蒙尘,凶者得利,善者受损。更严重的是,不少活跃在传媒和网络上的文人还把自己的喧闹围啄当作“民间法庭”。其实,中外历史都证明,世间一切“民间法庭”都是对法律的最大破坏。
中国文化的弱项还有很多,我曾在香港凤凰卫视中很系统地讲过一年,今天由于时间有限,仅举上述这三点。但是,仅此三点已经够沉重的了。要克服,恐怕要经过好几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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