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 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注释〕 惧:吓唬、惧怕。 奇:
清代长篇章回体小说
长篇章回体小说是清代创作最繁荣、取得成就最高的小说类型,名篇佳作层出不穷。其中,《儒林外史》的问世,标志着中国小说史上开始
2024-09-29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 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注释〕 惧:吓唬、惧怕。 奇: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
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注释〕 惧:吓唬、惧怕。 奇:王弼说:“诡导乱群,谓之奇也。”为奇:行为邪恶诡异。 孰:谁。 常:照例、经常。司杀者:指天主生杀。苏辙说:“司杀者,天也。” 代司杀者:蒋锡昌说:“人君不能清静,专赖刑罚,是代天杀。” 斫:砍。 希:少。
〔鉴赏〕 本章是老子的政治观。老子指出,一旦到人民不怕死的时候,统治者再用屠杀的手段去威吓人民是起不了什么作用的。然后又说,既然人之生死决定于天道自然,那么社会统治者如用刑戮代替天来决定人之生死也是错误的,并将会给统治者带来祸害。由此,老子反对刑杀过分。
具体来说,本章老子承上章“民不畏威”而讲到“民不畏死”,指出一旦到“民不畏死”之时,就像“民不畏威”一样,再拿“死”去惧之是既无效率也无益处的了。这就如苏辙说的:“政烦刑重,民无所措手足,则常不畏死。虽以死惧之,无益也。”(《老子解》)
由此,老子引申出人之生死的问题,认为人之生死原由天道自然来决定,但一旦到了人君不能以“道”治天下的社会里,却由统治者以峻法严刑来决定人之生死,那就是违反了天道且不人道。这种犹如拙工代大匠斫的做法,使许多原本可以自然死亡(“司杀者杀”)的人却在不适当的时候被统治者的严刑峻法置于死地。这样统治者出于本阶级利益,以严刑峻法肆意杀人的做法,最终造成民众不惧死而起来反抗,并将矛头对准统治阶级本身。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推行严刑峻法的统治者实际上做了一件适得其反的事情,这也就是老子所说的:“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由此也决定了严刑峻法必遭人反对。统治阶级也因此对刑法作重新思考,这就如《尹文子》说的:“老子曰:‘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凡民之不畏死,由刑罚过;刑罚过,则民不赖其生;生无所赖,视君之威末如也。刑罚中,则民畏死;畏死,由生之可乐也。知生之可乐,故可以死惧之。此人君之所宜执,臣下之所宜慎。”
也因此使社会历史上有所谓的让步政策、爱民措施;但到一定时候,这种政策、措施又由统治阶级的阶级本性、贪婪占有欲而取消,于是又有严刑峻法苛捐杂税产生,使民“狎其所居”、“厌其所生”;人民又到“不畏威”、“不畏死”而揭竿奋起使统治者感到“大威至”、“手足伤”,导致统治者又不得不重新思考上述这些问题……中国社会历史就是这样过来又过去的。
相关推荐 无相关信息原文: 熙宁二年二月庚子,神宗以王安石参知政事。初,帝欲用安石,曾公亮力荐之,唐介言安石难大任:“安石好学而泥古,故议论迂
2022-12-02
原文: 初,石守信、王审琦等皆帝故人,有功,典禁卫兵。赵普数以为言,帝曰:“彼等必不吾叛,卿何忧之深邪?”普曰:“臣
2022-12-02
原文: 祥兴二年二月,崖山破,张弘范谓文天祥日:“能改心以事宋者事今,将不失为宰相也。”天祥日:“国亡不能救,
2022-12-02
原文: 高宗建炎三年,辛未,兀术入建康。杜充叛,降金。癸酉,帝闻杜充败,谓吕颐浩曰:“事迫矣,若何?”颐浩遂进航海之策,其
2022-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