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十五年(1658)。十九岁的蒲松龄在淄川县、济南府、山东学道的科考中,创连取三个第一的记录,但以后他几乎一次不拉地参加过多次乡试,却始终未能中举。科举失意给蒲松龄的心灵造成
《明世说新语》主要内容简介及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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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4
顺治十五年(1658)。十九岁的蒲松龄在淄川县、济南府、山东学道的科考中,创连取三个第一的记录,但以后他几乎一次不拉地参加过多次乡试,却始终未能中举。科举失意给蒲松龄的心灵造成
顺治十五年(1658)。十九岁的蒲松龄在淄川县、济南府、山东学道的科考中,创连取三个第一的记录,但以后他几乎一次不拉地参加过多次乡试,却始终未能中举。科举失意给蒲松龄的心灵造成巨大的创伤。所谓“天孙老矣,颠倒了、天下几多杰士!蕊宫放榜,直教那、抱玉卞和哭死。”(《寄王如水》)悲愤之情托之著述,就凝聚成《聊斋志异》一书中那些托狐托鬼以抒怀才不遇和揭露科场内幕、讥刺考官的篇章。《司文郎》即是历来为人们所激赏的一篇。
本篇写的最精彩的部分无疑是盲僧以鼻来辨别文章优劣,其构想确是匪夷所思——虽然所辨别的不过是作为 “学而优则仕”的敲门砖的八股文,但这服从于作者的批判目标,在此可不必深究。其对科场试官之目鼻皆盲、不辨良莠、糊眼冬烘的讽刺可谓尖刻、辛辣以极,历来为人们所称引。但是,小说的后半部分并没有坚持这种批判的立场。作者用梓潼府司文郎空缺,“暂令聋僮署篆”来解释世间的文运颠倒,又将王生的落第归之于善恶因果之报。作者甚而让当了司文郎的宋某这样劝慰王生:“我辈读书人,不当尤人,但当克己。不尤人则德益弘,能克己则学益进,当前踧落,固是数之不偶,平心而论,文亦未便登峰,其由此砥砺,天下自有不盲之人。”先前那个才华横溢、做了游魂尚且矢志不渝的宋某竟作了虔诚的布道者。小说的艺术力量受到了较大的损害。
在我们看来,小说前后两部分思想无疑是矛盾的,后半部分削弱了前半部分的批判力量,并且使小说的主角宋某的思想性格发生分裂,因而在艺术上也是败笔。但假若知人论世,便可知道这两部分的思想实际上统一于作者创作时的心态。
文学作品常常是作家思想、人格的显现,作为寄托孤愤之作的《聊斋》中涉及科场的篇章,因与蒲松龄最重要的生活内容有关,所以往往最为深刻地打上作者思想感情活动的烙印。《聊斋志异》有一篇《叶生》,写文章词赋冠绝当时却久困场屋的叶生,死后仍以幻形留在世上设帐授徒,使知己之子成名中举。文末有一大段“异史氏曰”,抒发其科举失意之悲愤。这篇《叶生》在《聊斋》手稿本被编在第1册,知其为早期作品。清代评点家冯镇峦认为《叶生》是“聊斋自作小传”。篇中叶生解释他的行为是:“使天下人知半生沦落,非战之罪也!”可知作者当时心情虽然沉痛却不甘认输于科考,不过仅仅认为命运不济罢了。至《聊斋》中期的作品,由于更多的失败,使作者逐渐认识科场之腐败,于是转而对考场舞弊、夤缘幸进现象进行揭露以及对试官目中无文加以攻击嘲讽。《司文郎》属于中期作品,所以作品虽然对试官积愤为谑,极尽讽刺挖苦之能事,但在蒲松龄的心目中还对科考存在着些须幻想,所以作品才有“当前踧落,固是数之不偶,平心而论,文亦未便登峰,其由此砥砺,天下自有不盲之人”的话头。而将科考成功与否,更多地归之于不可知的命,归之于因果之报,知其已不复有当年之信心了。《于去恶》中也无可奈何地寄希望于“张恒侯”执平文运,对于科考只能是“明知不可,而注定之艰苦,亦要历尽耳”。至作期更晚的《贾奉雉》写主人公屡次应试不售,后于“落卷中集其阘冗泛滥、不可告人之句,连缀成文”,竟然中式,事后他自己也觉得以此等文章中举,“真无颜见同人”,便遁迹山林,逃离名场,就有了厌恶科举,流露出消极灰心的情绪了。
明清的八股取士制度,不仅是巩固封建统治的工具,更是扭曲人性、破坏民族智能发展因而成为阻碍历史前进的障碍。但尽蒲松龄之一生,也未能最终看破科举,“惨淡经营,冀博一第”,至七十二岁高龄还不惜顶风冒雪到青州去参加岁贡考试。这决不仅仅是富贵利禄对他的吸引。不错,蒲松龄确实公开承认自己不能免俗,在他的小说中也流露出欣羡士子高中巍科、娇妻美妾、荣华富贵的思想。但至其洞悉科举官场之黑幕,乃至心灰气冷,仍孜孜汲汲地奔赴科场,就不得不使人觉得其中必有更深刻的社会和个人的心理原因。
这原因就在于,科举不仅是当时读书人追攀“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唯一途径,更是整个社会对读书人个体生命价值认同的唯一形式。今天的人们面对蒲松龄以生花妙笔写就的《聊斋志异》,无不惊叹作者的学识和才华,但在当时可并不是这样。在科举时代,衡量文人的价值标准只在科举是否成功。《儒林外史》里的鲁编修的话就代表了当时的这种社会氛围:“八股文章若做得好,随你做什么东西,要诗就诗,要赋就赋,就是一鞭一条痕,一捆一掌血,若是八股文章欠讲究,任你做出甚么都是野狐禅,邪魔外道。”马纯上甚至断言就是孔夫子生于当时也要作时文、赴科考,也是这个意思。所以,虽然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在当时也得到人们的一些赞赏,但他的挚友张笃庆还是这样劝他:“此后还期俱努力,聊斋且莫竟谈空。”蒲松龄自己也深知这一点:“频居康了之中,则须发之条条可丑;一落孙山之外,则文章之处处皆痴。”(《叶生》)要想使自己的学识才华等属于个体生命的价值让天下皆知、举世公认,就不能不走科举之路,这是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此外几乎别无选择,即使这一选择是违心的,无可奈何的,为了取得心理平衡,也只能这样做。这在个体生命价值必须得到社会或群体认同已经成为传统的中国,文人往往很难逃脱这样的人生选择。
正因为屈服于社会氛围,才使作为优秀作家的蒲松龄在自己的作品中尽管对科举制度有着尖锐的批判,却始终不能从根本上认识这一制度、否定这一制度。纵览《聊斋》,蒲松龄对科考的批判主要集中于两点,一是考官有眼无珠,二是科场贿赂公行。《于去恶》写冥府开考,鬼士入闱,却由贪财的和峤和盲目的师旷充试帘官,便是表述他的看法的象征性作品。这无疑比吴敬梓站在俯视整个封建文化的历史高度,对科举制度造成的“一代文人有厄”,因而导致知识分子心灵异化的思想要肤浅得多。而一个伟大的作家要创作出超越时代的作品,不仅要有个人的孤愤,更需要那种战胜时代、战胜自我的思想深度和文化眼光。《聊斋》中像《司文郎》这样一类抨击科举的篇章,正是因为缺乏这种思想深度和文化眼光,所以往往显得尖刻有余,而力度不够。《司文郎》的后半部之所以如此不尽如人意,其原因也是因为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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