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龙图公案》是明末产生的白话短篇公案小说集。其中包含一百个断案故事,大多数是写包公断案的公正与神奇。其实,那里面只有一篇 《割牛舌》的本事见于《宋史》包拯传,九十九个
《明世说新语》主要内容简介及鉴赏
《明世说新语》简介|鉴赏 明代文言轶事小说集。明李绍文撰。八卷。 《四库全书总目》谓其“所载明一代佚事琐语,迄于
2024-10-14
佚名 《龙图公案》是明末产生的白话短篇公案小说集。其中包含一百个断案故事,大多数是写包公断案的公正与神奇。其实,那里面只有一篇 《割牛舌》的本事见于《宋史》包拯传,九十九个
佚名
《龙图公案》是明末产生的白话短篇公案小说集。其中包含一百个断案故事,大多数是写包公断案的公正与神奇。其实,那里面只有一篇 《割牛舌》的本事见于《宋史》包拯传,九十九个都是别人的或虚构的。所以,人们常说,戏曲、小说中的包公形象是一个“箭垛式人物”,“滚雪球式人物”。
包拯生于北宋真宗咸平二年(999),卒于仁宗嘉祐七年(1062),庐州合肥人。从《宋史》、《宋史新编》、《东都事略》、《隆平集》、《名臣碑传琬琰集》、《包拯集》乃至包拯墓出土的墓志铭等信史资料来看,戏曲、小说中如数家珍的诸多包公故事都是无中生有、移花接木的。如包拯出生后并未因怪胎被父母抛弃,因而也没有被嫂子拾回抚养之事,更不曾干过很多粗活。他生于官宦家庭,自幼受父母钟爱,几乎是一帆风顺的。他六十岁时,因长子先卒,未留后人,感到年老难望有嗣,乃放其妾自由,此妾其实已怀身孕,只得告诉长媳,于是另行安置,不久果然生子。从这里倒可以看到有关包拯的童年传说的一点影子,这不正是老嫂救小叔么? 又如:戏曲舞台上的包公只在开封府衙里大显威风,其实他只在“首都市长”任上干过几个月。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但是,只要我们翻翻他的信史资料,就会明白,在象征的意义上,这个黑脸画得确实恰切,当时人们说:“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以后的“过阴”判“冥案”,恐怕就是这么来的。)例如:他弹劾宋祁时指出,高级官吏贪赃枉法要罢官;尸位素餐,无所建树,也应当免职,或调任降黜,或光荣退休,意见尖锐得很。他弹劾张尧佐时,指出张尧佐是张皇后的伯父,飞黄腾达,掌实权,居要职,不仅不利于朝政,就是对皇帝本人,也因“私于后宫”而“有损圣德”,意见异常犀利,甚至为此与皇帝当面争吵失态。他一生留下的唯一的一首诗说:“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仓充鼠雀喜,草尽狐兔愁。史册有遗训,无遗来者羞。”
就这样,早在南宋时期,说话人就开始“滚动雪球”,演说包公的故事。现今可见的最早的包公断案故事是《三现身》。此后,“包待制”在元杂剧舞台上大显身手,“智斩鲁斋郎“、“三勘蝴蝶梦”、“陈州粜米”、“合同文字”……上管皇亲,下管黎民。入明,今可见最早的包公故事是《成化说唱词话》,那里面的包公上承宋元话本、杂剧,下开明代公案小说之风,中心内容仍然是打击皇亲国戚恶霸豪强,为国护法,为民申冤。但这一时期的包公故事有了新的倾向,着重描写复杂的刑事案件,包公成为一个明察秋毫的清官形象。到了晚明,出现了一大批公案小说专集。这批专集的时间顺序现在还不能完全排定,根据传世的版本看,较早的就有万历二十二年(1594)刊行的《新刊京本通俗演义全像百家公案全传》,安遇时选编,10卷一百则,目录前题作《新刊京本通俗演义增像包龙图判百家公案》,书口则出现“包公传”字样,通常简称为《百家公案》。全书包含九十七个故事,有四十八个故事被晚出的《龙图公案》因袭。《百家公案》继宋元话本、杂剧之后,以包拯一人为中心人物,统领十六万言、一百篇故事,成为现今最早的一部公案小说专集,开风气之先,应大书一笔。唯文字极为粗糙,人物乖张失度,情节此差彼错,见出作者筚路蓝缕之艰,兼功力不逮之窘。小说中的包公较前后诸书更神化,凌驾于人间帝王、天地神鬼之上。
这当中,比较晚出且较为优秀的包公断案小说是上承《百家公案》,下启晚清章回体长篇小说《龙图耳录》、《三侠五义》、《七侠五义》诸书的《新评龙图神断公案》(简称《龙图公案》,或《包公案》,上述四部包公题材小说往往也被如此简称,常易混淆)。
《龙图公案》是包公小说的顶峰。小说一问世,立即掩过其他公案小说,广受欢迎,历久不衰,至清末,刊本已在二十种以上。这些版本大体分为两个系统:一百则本和六十则本(六十仅为概数,有六十二、六十六、七十二之别)。部分本子附有“听五斋”评语(或谓“听五”为“听玉”之误,非是。按《周礼》有“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语。取此斋名批书,意在鼓吹“慎刑”思想)。
《龙图公案》较诸专集晚出,实为多书之集纳,计:选抄自《百家公案》四十八篇,《廉明公案》二十二篇,《详刑公案》十二篇,《律条公案》三篇,《新民公案》一篇,共八十六篇。其余十四篇多为公案形式的社会问题讽刺小说,风格与八十六篇迥异,或为编者补撰。编者对采自它书的篇什作了不少润饰,判官一律改为包公,文题改成两两对仗。
《龙图公案》的艺术成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塑造了一个具有无限权威与睿智的审判官形象。刚毅无私,公正廉洁,是这个清官形象的前提。一个贪官,必然也是一个昏官,本来不昏也只得昧着良心装昏了。可是,“廉洁”之官,却未必就是一个“明察”之官。应当看到,“明察”是在“廉洁”基础上更高的要求,“明察”型的包公形象是“廉洁”型的包公形象的深入发展。元杂剧中的包公,主要是刚正无畏,明代的公案小说中的包公,主要特征是睿智明察。《龙图公案》中的包公还有一个重要特征,即富有人情味。包公对那些因爱情发生“私情”的青年男女充满了同情,总是站在他们那一边,谅解他们或庇护他们; 公正地处理了遗产之后,不像“三言”中那位滕大尹,赶紧把一千两银子装入腰包,而是留给那位可怜的侧室出身的遗孀,备养老之需。这些实际反映了市民的愿望与要求。
第二,题材丰富多采。小说中有许多触及社会重大问题的题材,如行贿受贿,杀边民冒充杀敌以请功,科举考试中有才落榜、无才高中等等。小说着重描写包公智破奇案的种种故事,虽然比不上反映现代社会生活的侦探小说那样错综复杂,但在明清时代,人们读了是够味的,好奇心的满足,智慧的增益,都使人产生审美快感。就是今天,人们欣赏这些先哲前贤的睿智,也是十分有趣的。总之,无论从案情角度,从断案角度,《龙图公案》题材都是多样化、够质量的。
第三,结构简单明了。小说中的一百则故事大部分都是正叙,先写案情,后写破案、判案,末尾判词或有或无。少部分使用了倒叙、插叙手法,先写破案,案情随破而出,结构一清如水,而不是令人眼花缭乱。例如第74则《木印》,先写包公旅途发现浅埋无名男尸,当场仔细勘验,发现尸身腰间有卖布盖戳记的小木印,乃取下带回。然后写包公假作大量用布,命布商广泛持布供挑选,从中发现了盖有尸身木印之布,案破。这是一起图财害命案。
《龙图公案》曾被查禁一次。同治七年(1868),江苏巡抚丁日昌查禁“淫词小说”,将《龙图公案》列为榜首。其理由大约是它写了“奸盗诈伪”。实际上,《龙图公案》着重写的是破案、判案过程,并不过分渲染案情,性描写极少。与同一书目中的“媚史”、“艳史”、“浪史”之类并不相同。但丁日昌下达命令的背景是太平天国刚刚亡国,清政府对于“近来兵戈浩劫”正多方搜求原因,故而特别敏感。江苏是传统书业重点地区之一,丁日昌怎能不格外费心呢?于是,黑脸老包就与张生、莺莺、宝二爷、林妹妹同遭了一次劫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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