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藕与莼菜》是叶圣陶写的一篇文章,关于《藕与莼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一直受到关注,来了解一下吧。
《小公务员之死》小说原文
《小公务员之死》是很经典的一部短篇小说,关于《小公务员之死》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呢?来了解一下吧。
2024-09-11
《藕与莼菜》是叶圣陶写的一篇文章,关于《藕与莼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一直受到关注,来了解一下吧。
同朋友喝酒,嚼着薄片的雪藕,忽然怀念起故乡来了。若在故乡,每当新秋的早晨,门前经过许多乡人:男的紫赤的胳膊和小腿肌肉突起,躯干高大且挺直,使人起健康的感觉;女的往往裹着白地青花的头巾,虽然赤脚,却穿短短的夏布裙,躯干固然不及男的那样高,但是别有一种健康的美的风致;他们各挑着一副担子,盛着鲜嫩的玉色的长节的藕。在产藕的池塘里,在城外曲曲弯弯的小河边,他们把这些藕一再洗濯,所以这样洁白。仿佛他们以为这是供人品味的珍品,这是清晨的画境里的重要题材,倘若涂满污泥,就把人家欣赏的浑凝之感打破了;这是一件罪过的事,他们不愿意担在身上,故而先把它们洗濯得这样洁白,才挑进城里来。他们要稍稍休息的时候,就把竹扁横在地上,自己坐在上面,随便拣择担里过嫩的“藕枪”或是较老的“藕朴”,大口地嚼着解渴。过路的人就站住了,红衣衫的小姑娘拣一节,白头发的老公公买两支。清淡的甘美的滋味于是普遍于家家户户了。这样情形差不多是平常的日课,直到叶落秋深的时候。
在这里上海,藕这东西几乎是珍品了。大概也是从我们故乡运来的。但是数量不多,自有那些伺候豪华公子硕腹巨贾的帮闲茶房们把大部分抢去了;其余的就要供在较大的水果铺里,位置在金山苹果吕宋香芒之间,专待善价而沽。至于挑着担子在街上叫卖的,也并不是没有,但不是瘦得像乞丐的臂和腿,就是涩得像未熟的柿子,实在无从欣羡。因此,除了仅有的一回,我们今年竟不曾吃过藕。
这仅有的一回不是买来吃的,是邻舍送给我们吃的。他们也不是自己买的,是从故乡来的亲戚带来的。这藕离开它的家乡大约有好些时候了,所以不复呈玉样的颜色,却满被着许多锈斑。削去皮的时候,刀锋过处,很不爽利。切成片送进嘴里嚼着,有些儿甘味,但是没有那种鲜嫩的感觉,而且似乎含了满口的渣,第二片就不想吃了。只有孩子很高兴,他把这许多片嚼完,居然有半点钟工夫不再作别的要求。
想起了藕就联想到莼菜。在故乡的春天,几乎天天吃莼菜。莼菜本身没有味道,味道全在于好的汤。但是嫩绿的颜色与丰富的诗意,无味之味真足令人心醉。在每条街旁的小河里,石埠头总歇着一两条没篷的船,满舱盛着莼菜,是从太湖里捞来的。取得这样方便,当然能日餐一碗了。
而在这里上海又不然;非上馆子就难以吃到这东西。我们当然不上馆子,偶然有一两回去叨扰朋友的酒席,恰又不是莼菜上市的时候,所以今年竟不曾吃过。直到最近,伯祥的杭州亲戚来了,送他瓶装的西湖莼菜,他送给我一瓶,我才算也尝了新。
向来不恋故乡的我,想到这里,觉得故乡可爱极了。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起这么深浓的情绪?再一思索,实在很浅显:因为在故乡有所恋,而所恋又只在故乡有,就萦系着不能割舍了。譬如亲密的家人在那里,知心的朋友在那里,怎得不恋恋?怎得不怀念?但是仅仅为了爱故乡么?不是的,不过在故乡的几个人把我们牵系着罢了。若无所牵系,更何所恋念?像我现在,偶然被藕与莼菜所牵系,所以就怀念起故乡来了。
所恋在那里,那里就是我们的故乡了。
一九二三年九月七日作
叶圣陶《藕与莼菜》赏析
“怀旧”是人类的一种基本情感,是人的天性之一。叶圣陶的这篇散文主题就是“怀旧”。由于身在他乡上海,这种时间上的“怀旧”又与空间上的游子“思乡”交织在一起。“怀旧”与“思乡”是古今中外文学作品中反复出现的两种“母题”。由此可见,这是不同时代、不同民族普遍具有的人之常情。而且,思乡之情与怀旧之感往往互相激荡,演化出流传的文学精品,呼唤着读者的“共鸣”。
这篇散文是从故乡的两种“食品”入手的。怀旧可以有许多内容,故乡也有种种特色与回忆。从吃藕而怀念起故乡,由藕而联想起莼菜,却显得日常生活化,容易贴近读者,唤起读者相似相通的感情和联想。作者一贯的自然平实的文学风格,由此可见一斑。
藕是一种普通食品,与藕相连的是人。作者由藕而赞叹起故乡人了:男人“使人起健康的感觉”,女人“别有一种健康的美的风致”。对男人女人都用了“健康”这个评语,这意味着什么呢?从故乡与上海的对比性叙述中,我们可以体会到两点:一是上海的男人女人不甚健康,甚至是健康的反面;二是故乡人健康的原因在于他们从事体力活,“他们各挑着一副担子”。我们从中隐隐感受到作者赞美乡村、批判城市的意味。还有一个对比性主题是“美”。乡村的妇女有一种“健康的美的风致”,即便是藕,也是鲜嫩的玉色的“洁白”,“这是清晨的画境里的重要题材”,能给人美的欣赏的感受。但藕到了大都市的上海,到了平民能享用的时候,却“不是瘦得像乞丐的臂和腿,就是涩得像未熟的柿子”,完全是一副丑的形象了,它唤不起欣羡,也激不起食欲。正是在这样的日常生活细节的叙述中,作者流露出返归自然与乡村的情感,令人联想起卢梭对“高尚的野蛮人”的赞叹与对现代文明病的批判。
当然,作者并不是借藕与莼菜作哲学的思索,或者由此生发出对乡村与都市文明整体性的评判。他是一个普通人,是以平实的心态来看待生活的。因此,当他反思自我的这种怀旧与思乡之情时,结论是异乎寻常的简单。这一切都是以人为中心的,因为故乡有他亲密的家人和知心的朋友,有他的所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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