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张丞相列传嘉为丞相五岁》原文、翻译及鉴赏

【导语】:

二年,晁错为内史[1],贵幸用事,诸法令多所请变更,议以谪罚侵削诸侯[2]。而丞相嘉自绌所言不用[3],疾错[4]。错为内史,门东出,不便,更穿一门南出。南出者,太上皇庙堧垣[5]。嘉闻之

  二年,晁错为内史[1],贵幸用事,诸法令多所请变更,议以谪罚侵削诸侯[2]。而丞相嘉自绌所言不用[3],疾错[4]。错为内史,门东出,不便,更穿一门南出。南出者,太上皇庙堧垣[5]。嘉闻之,欲因此以法错擅穿宗庙垣为门,奏请诛错[6]。错客有语错,错恐,夜入宫上谒,自归景帝[7]。至朝,丞相奏请诛内史错。景帝曰:“错所穿非真庙垣,乃外堧垣,故他官居其中[8],且又我使为之,错无罪。”罢朝,嘉谓长史曰[9]:“吾悔不先斩错,乃先请之[10],为错所卖[11]。”至舍,因呕血而死。谥为节侯。子共侯蔑代,三年卒。子侯去病代,三十一年卒。子侯臾代,六岁,坐为九江太守受故受官送有罪[12],国除。

  【段意】 申屠嘉嫉恨晁错,以擅穿宗庙外垣为门的罪名奏请诛晁,未成,呕血而死。

  字数:354

  注释

  [1]内史:京师地区的行政长官。

  [2]议以谪罚侵削诸侯:建议用寻过失加以处罚的办法来削减侯王领地。

  [3]绌:通“曲”。意谓因所言不被采纳而自觉委屈。

  [4]疾:通“嫉”。

  [5]堧(ruan)垣:宗庙的外墙,内外墙之间隔着一片空地。

  [6]欲因此句;应解为:“欲因此法错,以擅穿宗庙为门,奏请诛错。”因:根据。法:法办。擅穿:未经允许,擅自打穿。

  [7]自归景帝:向景帝自首。

  [8]故他官居其中:所以其他官员也住在那里。

  [9]长史:官名。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均有长史,职任颇重,号为“三公辅佐”。

  [10]乃:却。

  [11]卖:欺。

  [12]受故官送:接受旧日僚属送的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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