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拉斯情人读后感 爱你不是一饭一蔬

【导语】:

杜拉斯情人在中国非常有名,作者用非常敏感细腻的笔触描写了两个人的爱情故事,其中有非常多的名句值得去读去品味。

  杜拉斯《情人》读后感(一)

  “一个年轻人的青春是美的,一个老人的苍老同样是美的。”

  这是让•科克托在《存在之难》中的一句话,当我读到这句话时,象是被什么东西击中了似的,顿时脑子一片空白。记得曾经读杜拉斯《情人 》也有这样的感受,小说是这样开始的: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 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意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 容。”

  “我已经老了”,这个被王小波称为“无限沧桑尽在其中”的开头,掺杂了太多的惊叹、执著、哀伤、凄绝和等待。所有这些沧桑的感受猛然向你砸来足以令你昏 厥。杜拉斯是一个令人胆战心惊的女王,她的文笔,用王小波的话讲,是“极端的精美,让读小说的人狂喜、让打算写小说的人害怕”。读她的文字就象在那个燥动 不安的夏日午后,无意中闯入了她的宫殿掀起帷幕的一角,偷窥到她内心的隐痛一样,即使只言片语也足以让孤寂的夜空顿时被闪电全部撕破,语言带着雷电,从天 上直撕毁到地上。同时,也领略到了她的困顿、固执和残忍。就象她在《情人 》里说的:“我知道,每次不把各种事物混成一团 ,归结为唯一的极坏的本质性的东 西,那么写作除了可以是广告以外,就什么也不是了。”可见,杜拉斯的固执如同她中年以后容貌急剧变化的照片不可理喻。曾经美丽的杜拉斯被固执与任性消灭 了,被酗酒杀害了,惟有拿华贵的文字当她的祛皱霜。她在《劳儿之劫》中写道:“这个女人是自己毁了自己,又是为了什么毁了自己?”杜拉斯何尝不是如此。

  有人说杜拉斯是力量的暴君,是个玩火者,也是一个情人 。你可以不喜欢她,但你无法拒绝她。在杜拉斯的语言药店里,装满毒药的瓶子往往会混合着 解毒剂。她会让你在短暂的痛苦中保持着持续的清醒,感受到短暂与永恒、狂迷与冷静、残忍与宽容、活着与死亡都包皮裹在界限与无限中。

  博尔赫斯说:“人类的三个能力:记忆、理解、意志并非学究式的幻想。”随着岁月的流逝,人人都被迫背上越来越沉重的记忆负担,你可以失去记 忆,但不能失去对记忆的知觉,否则你想从某个地方重新开始就拾不起来了。“它会在做梦时,在夜间工作时,在翻阅一本书或拐过一个街角时浮现出来”。只有那 些真正理解了意志力在时间的记忆里耐心等待的人,才能战胜时间,在某个注定的时间“特意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 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无论你愿意与否,在这里,我们都不能不提及爱尔兰诗人叶芝那首写给他的至爱毛特•岗的情诗——《当你老了》。灵魂与灵魂超越时空与肉体在诗句中对歌,岁月的沧桑在爱意下屈服。

  当你老了,头发白了,睡思昏沉

  炉火旁打盹,请取下这部诗歌

  慢慢读,回想你过去眼神的柔和

  回想它们昔日浓重的陰影

  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

  爱慕你的美丽,假意和真心

  只有一个人爱你朝圣者的灵魂

  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垂下头来,在红火闪耀的炉子旁

  凄然地轻轻诉说那爱情的消逝

  在头顶上的山上它缓缓地踱着步子

  在一群星星中间隐藏着脸庞

  是的,只有一个人爱你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那个人才是你值得信赖而又灵魂互赖、生死相随的真爱。

  杜拉斯《情人》读后感(二)

  买杜拉斯的《情人》这本书,特意选的王道乾先生的译本,这么做的原因是因为王小波的一句话:读过了杜拉斯的《情人》就算知道了什么是现代小说艺术;读过了王道乾的译笔就算知道了什么是现代中国的文学语言了。小波还说:杜拉斯的这本小说的写作方法是一种无与伦比的创造。这么牛X的书。。当然要读读了。

  说来惭愧,书买来读了十几页,不太适应。小说内容不是按传统的写作方式,以时间的顺序来展开的。尽管是情感的直观表述,但后一段和前一段不搭界的突然出现,还有第一人称第三人称的意外转变,看得我常常走神,游离于小说之外。这种感觉就像我看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轻》,经常被小说中过多的哲学思辨弄得头脑卡壳,或者出现一片空白!

  年前,断断续续看完,本想准备过年重读的,但玩心太重的我,根本静不下心来阅读。赶饭局,打游戏,喝茶,闲聊,K歌。过完正月十五,总算收敛一点,走上正常 的生活轨道。这几天又重温这本《情人》。因为了解了大致的情节,也渐渐适应了杜拉斯这种看似凌乱,实则精心安排设计的另类的写作方式。所以,在阅读时,能更多地思考。。。

  小说内容其实很简单,就是一个贫穷的法国白人小姑娘和一个富有的中国少爷之间无望、悲伤的一段情事。

  故事发生在1930年左右,法属殖民地的越南。我查了一下历史,1930年是中国国民党领导的国民政府执政期,(1927-1937)是中国近代史上的“黄金十年”。那时的中国,国内政治上是风起云涌,国外经济对外扩张,所以,中国人才会以富人的身份出现在越南。小说中的富家少爷就是靠在越南搞房地产发财的。

  但,就算是富人,黄种人依然被白种人看不起。本来应该强势的富家少爷和贫穷的白人小姑娘搭讪都让人觉得底气不足。小姑娘的气场让这位富家少爷心有所惧。小姑娘一开始就知道这个男人已经落到她的掌握之中。而且在富家少爷为小姑娘全家的吃喝玩乐全程买单时。。。小姑娘的两个哥哥不但不屑与他交谈,还骂骂咧咧,大哥还威胁他。她妈妈也觉得和黄种人交往是一种见不得人的耻辱!

  心塞!

  看到这里我想起N年前,看的柏杨写的书,里面提到的一件事。泰国华人说:“我们掌握了泰国稻米的命脉”有清醒者一针见血地指出:不要自己安慰自己,一个法令下来,你什么都没有了。还有98年,,都说明,中国人在国外没有政治地位,就算有钱也不被尊重。

  小说里最终两人分开,一个回国,一个另娶。那么无果的原因是什么呢?一是男人父亲反对,但娶白人也不是什么大逆不道的事啊,同期的蒋经国不也娶了俄罗斯姑娘?并为蒋家改名——蒋方良。那是姑娘家庭的原因吗?她妈妈说的:廉耻丧尽!但若是真心想在一起,和男人远走高飞啊!所以我认为问题不是双方的家庭原因,是小姑娘不知道自己已经爱上了那个柔弱的中国人,以为自己爱上的是男人的钱,还有是男人带给她的性快感!自己总归要回法国的。离开了那个男人,离开了越南,才意识到自己对他的爱。所以才会有小说开头的,十八岁就感觉老了的感慨。才会有“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的男人的形象!

  杜拉斯为什么会错过自己爱的男人?贫穷的家境,绝望偏心的母亲,吸毒赌博的大哥,懦弱爱哭的二哥,没有爱的滋润,使她既缺少爱一个人的能力,也缺乏拥有被爱的能力。所以,一个家庭,就算经济上匮乏,但精神生活绝不能荒芜。因为爱人和如何被爱都需要我们在有爱的氛围里才能学会!

  小说里的人物很简单,但有几个打酱油的很有意思。一个是海伦-拉戈奈尔。杜拉斯对海伦完美身体的迷醉程度令人惊讶,她甚至希望看着海伦被那个男人在她面前被占有。有点疯狂啊!这应该是杜拉斯对传统伦理道德的一种反叛与挑衅的行为吧?还有玛丽-克洛德和贝蒂-费尔南戴斯可能是对杜拉斯法共身份的一种政治隐喻吧?

  掩卷突然发现,整个小说都没出现那个中国情人的名字,甚至符号都没有。只是说“堤岸的男人”“那个中国男人”“那个痛苦的堤岸的男人”愿意和那个男人在一起到底是因为钱?还是性?还是爱?杜拉斯真的爱那个男人吗?我又迷茫起来了。

  但,多年以后,那个中国男人对她说:他依然爱她,根本不能不爱她,爱她将一直爱到他死。不由动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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